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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试验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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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坚持为项目生产服务,加速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根据各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试验室必须通过上级试验检测机构的审查,取得合法出具检测数据的资格,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小磨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的工程试验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第四条 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实行项目部、队两级管理。第五条 项目试验室由公司试验室协助组建,为公司试验室的派出机构,其行政管理由派住项目部负责管理,业务上受公司试验室指导、管理。第六条 根据项目工程试验规模和特点配备了试验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第七条 工程试

2、验的基本任务1、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2、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3、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4、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5、试验研究新品种材料与地方性材料,优化施工配合比,推广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本行业的技术进步。6、为科研、设计和施工提供试验资料。第三章 工程材料试验第八条 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验交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九条 对于具有出厂合格证的建筑材料,必

3、须抽样检验。发现以下问题,必须重新检验其材料,检验不合格后,应及时清场:1、由于运输保管不当或超期储存可能发生变质。2、材料外观有变质迹象。3、对某些新产品(如砼外加剂、掺合料)的性能和效果不熟悉或有疑问。4、由于工程结构重要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第十条 对当地自产砂、石料应先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购进,并按批检验,不得边采,边用,边验收。第十一条 工程材料的取样、应严格按有关试验标准、规程进行。第四章 施工控制第十二条 混凝土工程1、砼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量,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配料单,经项目总工程师审签,监理单位审批后,送交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2、施工队接到配料单后,指定专人负责,挂牌标明配

4、料用量;对自动计量砼拌合设备,按配料单设定计量参数,并进行抽检、复核。3、砼在浇注中应做以下质量检查。(1)砼组成材料的外观检查、配料和拌合正确性的检查,每一工班至少二次。(2)砼坍落度及和易性的检查试验(运输距离较长时应在拌制及灌注地点分别进行),每一工班至少二次。(3)砂、石料含水量试验和配合比的调整,每日开工前测一次,开工后宜每隔4小时测一次;如遇降雨或其他原因,温、湿度发生变化,应随时进行配合比调整。4、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牌号架空覆盖存放。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未经重新试验鉴定,不得使用。5、注意观察外加剂使用效果,如发现异样,应及时检查和调

5、整。6、应按照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制作混凝土检查试件。第十三条 砼强度检查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每组三块试件应取自同一盘砼,按试验技术要求和规定制作。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温度203,相对湿度在90%以上),养护28天,按时进行强度试验。取样制作试件的组数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对砼有其它技术指标要求时(如防水、弹性模量等),则按照设计文件有关规定取样试验。第十四条 浆砌工程1、砂浆配合比通过试验室试配确定,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2、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3、水泥砂浆的最少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00kg/m3。4、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30mm 。5、当砂浆的组成材料

6、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h 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7、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和抗压强度取值,应按现行标准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工程使用的各种热轧钢筋(圆盘条、光圆钢筋、带肋钢筋)、热处理钢筋、碳素钢丝、刻痕钢丝、钢绞线等必须具备出厂试验报告单,并应按规定取样进行有关性能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第十六条 钢筋焊接1、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2、钢筋焊接

7、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焊接。焊工必须有焊工考核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第十七条 路基填筑1、路基填筑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其内容包括填料的分类、填料物理指标复查、填层含水量及密实度(必要时强度)的检验等,据此按规定通过现场压实机具试验,确定填筑厚度和碾压遍数。2、施工中应检查核对实际填料与试验用料是否一致,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予以纠正。在填筑过程中(包括换填),应对压实土层的密实度(细粒土、砂类)或紧密程度(岩块、砾石类)及其均匀性,按有关规范规定的检查范围、频

8、次和取样要求进行系统检查。3、密实度检测方法可根据不同填料和规范要求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核子仪法、K30承载法等方法。核子仪使用前应进行对比试验,在使用中应注意安全。第五章 设备购置、管理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购置1、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试验室根据工程需要,列出试验设备配置计划表,报项目部领导审批,项目主管根据试验设备配置计划表,报告公司批准,最后统一组织招标采购。2、仪器设备验收(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试验室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必须在两人以上,首先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详细查看整机、附件、备品、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检查电路、机械性能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2)仪器设备验收合格

9、后,进行安装调试、检定或校准;如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3)对未经验收而认可的劣质或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将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九条 仪器设备管理1、仪器管理权限(1)试验仪器设备统一归口公司管理。(2)试验仪器设备按“固定资产”和“一般仪器”分别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3)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对失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试验仪器设备报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属“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以及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小型仪器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项目仪器设备由项目试验室向公司提出申请

10、),并由公司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仪器设备进行鉴定,鉴定后确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2000元以下的小型仪器设备,由项目试验室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审批后方可办理。2、仪器设备档案管理(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书、检定证书等)交给试验室资料员保管(使用操作人可持复印件,供检测查阅使用),并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2)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3)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4)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丢失、损坏。否则,追究项目

11、试验室主任责任。仪器设备转移时,档案随仪器转移移交。3、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1)建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台帐和周检计划表,并指定专人负责。(2)送检仪器设备应根据量值溯源规定,就近就地送交计量检定部门检定。(3)自检仪器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填写自检记录及自检证书。(4)所有送检仪器和自检仪器必须与设备台帐相符,实行标识管理。对该工程暂时用不上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封存。对修理后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5)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4、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1)仪器设备使用、保

12、养、维修实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2)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3)主要仪器设备,须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4)实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擦洗清理干净。(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6)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7)仪器设备转移,必须由项目部对仪器进行保养、维修、包装,派专人护送到指定位置。按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移交的仪器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对移交的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

13、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拒绝交接,追究其项目负责人和试验室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 试验工作管理第二十条 试验管理1、试验室管理(1)试验室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科室,是进行试验检测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2)项目试验室必须保证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自检及其它试验工作的需要,全面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负责砼配合比设计与优化,按要求分别对工序质量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指导施工生产。(3)项目试验室直接受项目总工程师领导,试验室主任对项目总工负责,试验室其它人员对试验室主任负责。当试验数据与现场实际有异议时,分析原因,逐级反映,最终归项目总

14、工裁决。(4)项目试验室主任在抓好试验队伍的作风建设、技术指导及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承担一定的检测试验项目。2、现场值班(1)掌握工地材料的质量、数量、堆放、状态标识情况,对所进的原材料应及时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2)填发施工配料单,负责现场砼、砂浆浇筑质量检测,路基填筑质量控制。按规定取样,制作检查试件并养护,对所取样品的代表性负责。(3)做好施工记录,协助做好施工质量控制。(4)对养护到期的试件及时送试验室试验。(5)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跟班作业,进行过程检测及质量控制,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凡甲方、监理、公司领导、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发现工地

15、无试验人员值班,其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服从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得同甲方、监理直接发生冲突,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3、试验资料(1)试验报告是反映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和工程完工后竣工交付的依据,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其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正确。当天的资料当天完成,并将资料复印件交给计划、工程部作为计量依据。(2)试验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有关误差理论进行处理。(3)保管好原始记录,原始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如确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出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

16、,签字手续要齐全。(4)试验报告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相符,不得有差错。 (5)试验室要确保及时向项目部计量部门提供试验资料,若因试验资料不全而影响计量支付将追究试验室主任责任,并给一定的经济处罚。(6)试验资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按质量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配齐与工程相适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各单位按照有效技术标准清单,对本项目部需要购买的规范、标准、规程列出清单,经项目领导审核后,自行购置。 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培训与考核1、提高试验人员的业务素质。按人员结构设置要求,有计划地安排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之胜任本职工作。2、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试验检验员证书才能上岗。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试验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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