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会展厅搭建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完成 主场策划搭建工程项目, 达成以下协议: 一、 项目内容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总价: RMB 元 , 即人民币 。4、 展馆外场搭建: 5、 展馆内部搭建: 6、 开幕式舞台搭建: 7、 晚宴舞台: 8、 策划费: 9、 设计费: 10、 高峰论坛: 二、 活动时间 。三、 费用结算和支付1、 协议签定二日内, 预付总费用 , 即RMB 元; 人民币金额(大写) 。2、 展前7天, 支付总费用 , 即 RMB 元, 人民币金额(大写) 。尾款(总费用 %)RMB 元,人
2、民币金额(大写) 在活动结束7天内付清(活动结束时间)。3、 付款方法为 。四、 项目施工要求1、 根据双方确定效果图,在协议要求时间完成制作搭建。制作内容以效果图和施工 图要求为准, 如有新增内容, 费用另计。2、 乙方负责制作、 搭建、 拆展及展期维护工作。3、 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加班,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加班, 费用由乙方负担。4、 设计变更 1)、 双方对汇审后设计进行变更, 需经双方同意, 并形成书面材料, 做追加处理。所以而产生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 2)、 甲方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乙方标准上给予最大程度配合。是否变更视时间、 工程量等实际情况, 双方协
3、商而定。五、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应按本协议要求内容, 立刻地做好对应协商准备工作, 方便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不然由此延误工期,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2、 乙方不进行实际展位招商, 但有义务配合甲方招展工作。具体招到展位数量与乙方无关。3、 协议一旦签定, 乙方应立刻与甲方沟通协作, 依据制订策划方案开展工作, 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4、 项目所需资料甲方应立刻向乙方提交, 并对其完整性、 正确性、 正当性、 立刻性负责。若逾期提交上述资料, 则对应推迟活动日期, 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5、 甲方变更活动内容、 要求等, 双方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外, 甲方应按乙
4、方实际工作量赔偿乙方损失。6、 活动举行场地如需办理审批手续, 则由甲方负责办理、 协商,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如需乙方办理则双方另行约定。7、 在协议推行期间, 任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对方损失。8、 活动举行过程中,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 甲方自己人为原因或其她不属乙方原所以造成活动不能顺利进行,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9、 活动期间, 甲, 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协作, 共同为展会顺利召开努力。10、 乙方依据甲方确定方案进行实施。如需要修改和增加项目, 则需另行协商, 费用另计。六、 项目验收乙方确保在搭建时间内根据展馆要求立刻搭建完成, 施工结束由甲方验
5、收, 甲方必需在施工结束后2小时内按双方确定图纸, 进行验收, 现场效果与效果图大约一致; 如有问题须当场向乙方项目责任人员提出, 方便双方提出整改方案; 如没有问题, 则须在由乙方提供工程验收单上确定签字。如甲方无人在现场验收, 展会正常举行, 即默认验收满意。七、 违约责任1、 未办理验收手续, 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责; 2、 因一方原因, 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时, 该方应立刻通知另一方, 办理协议终止手续,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协议款50%作为违约金;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滞纳金为协议总价5%; 4、 乙方需在上述限定时间内完成
6、工程搭建, 展台搭建效果应达成设计方案要求, 若达不到要求造成效果不满意, 乙方应尽力修改, 直至用户满意。5、 由甲方现场临时变更或修改项目材料, 造成工期延误, 以及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加项目, 甲方需先提出书面增加项目提议, 由乙方做出预算经甲方确定后, 进行增加项目施工。如甲方不认可, 乙方有权拒绝增加项目施工。6、 甲方在超出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 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 可与乙方协商签署延期付款协议, 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不然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八、 协议变更甲、 乙双方若对本协议提出变更意见, 应采取书面形式
7、 并经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变更协议。九、 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1、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释、 推行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2、 相关因本协议引发、 以及与本协议相关一切纠纷,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3、 本协议内容由甲方或乙方填写,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添加、 涂改。如有添加、 涂改, 需甲、 乙双方在添加、 涂改处签字、 盖章确定。不然视为未作添加、 涂改。4、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国协议法、 中国广告法实施。十、 协议签署1、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3、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相关协议及双方认可往来电报、 传真、 会议记要及附件等, 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协议正文相冲突, 以协议正文为准。十一、 其它: 备注: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