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
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起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三、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月 日
完工日期: 月 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协议价款: 元 ; 大写: 元
项目经理:
五、 本工程工程款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协议价即为中标价。
六、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l、 本协议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协议专用条款
5、 本协议通用条款
6、 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为确保原材料质量, 加紧工程施工进度, 深入推进矿井建设,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依据乙方需要, 在甲方可能范围内,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所需部分材料。甲供材料包含范围为: 水电、 防尘网, 石砂、 碎石等其她材料, 此依据作为甲供材缴税依据。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 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她应该支付款项
十、 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按九部委56号令要求)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l、 本协议协议书; 2、 本协议专用条款; 3、 本协议通用条款; 4、 招投标相关文件(包含询价文件、 投标承诺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补充说明等等); 5、 国家及河南省、 商丘市现行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6、 设计图纸、 设计修改图、 设计变更单; 7、 工程联络单、 备忘录、 通知、 任命、 函告、 补充协议、 承诺书、 洽谈纪要等等书面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及规范
3.1本协议除使用汉语外, 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中国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和河南省、 商丘市等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 规范 适用标准、 规范名称: 实施国家、 行业和地方颁布全部现行规范和标准, 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 则以修订后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有出入则以较严格为准。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7天, 提供图纸2套。
二、 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7. 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在发包人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 向承包人提供含有进场施工条件施工场地和工作面。
(2)将施工所需水、 电、 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 地点和供给要求: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 由发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
(3)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无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无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在开工前, 双方在施工现场直接向承包方交底, 并提供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7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按本协议通用条款对应条款实施。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双方另行约定。
8. 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3)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按本协议通用条款 8.1(3)实施。
(5)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 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 按商丘市相关要求办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 工程完工验收后或完工验收汇报被视为认可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发包人要求提供使用), 由发包人保管工程及负担损坏和一切意外责任。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方法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7)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按商丘市相关文明卫生施工要求实施, 工完场清。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另行协商。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开工前7天。
工程师确定时间: 接到承包方计划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逾期视为认可。
10. 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1、 重大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影响关键工序进度, 双方酌情协商确定;
2、 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影响进度视实际情况确定。
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 工期不予顺延: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 修建施工工期、 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协议要求品牌、 型号、 质量等级、 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协议要求人员进行配置时, 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停工日期;
(2) 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收相关部门检验发觉存在质量问题、 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
(4)承包人本身原因怠工怠料;
(5)工程质量未达成等级标准要求,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
四、 质量与验收
1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
五、 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实施, 接收安检部门及发包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监督, 若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六、 协议价款与支付
本工程协议为固定单价协议, 中标价即为协议价。工程款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付款方法:
按工程进度付款
七、 材料设备供给
16. 发包人供给部分材料设备
16.1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 双方约定发包人负担责任以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以一览表为准。
(2)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16.2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结算方法: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除上级要求外全部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所用材料必需有质量确保书、 合格证书或试验汇报, 符合国家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及环境保护标准, 并按要求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 工程变更
以发包人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由设计单位、 发包人、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作为完工结算依据。
九、 工程管理要求
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 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应重视质量通病防治, 对质量通病必需依据技术规范要求制订预控方法。要认真做好材料和成品保护, 以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和污染, 如产品发生损坏和污染, 由承包方负责返工、 修复或更换。
2、 施工中与实际不符, 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施工, 必需按村出具签证单施工。 3、 施工期间必需配置发电设备及专用电管人员, 全方面负责用电管理, 并配置专职安全员, 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及养护期间用水、 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和其她责任事故, 由承包方负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因失窃失火或其她非发包人原所以造成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 凡由此损及发包人利益时, 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发包人对应损失。
4、 承包方在工程完工时必需做到工完场清、 料清、 障清, 如未在发包方指定时间内做到工完场清、 料清、 障清, 发包方有权在履约确保金中扣罚壹万元整, 承包方须无条件接收。
5、 承包方在施工时应保护好原有电器、 教材等设备不受损坏。如有损坏, 应由中标人按原价赔偿, 发包方有权在履约确保金中扣除。
6、 承包方应自费与施工进程同时形成、 积累、 整理及保管工程进度、 隐蔽工程、 试验汇报、 障碍物拆除以及全部影响工程统计(包含资料、 设备起源), 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承包方在工程完工时应提前进行质量自评, 在完工时应提交四套完整完工资料。
十、 完工验收与结算
18.完工验收: 按通用条款实施。
18.1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工图一式三份, 并应交付对应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以及建筑装修材料“三证”说明书等等一切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上述文件原始资料必需齐全, 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 并按规范装订成册。上述完工工程资料应该在协议要求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
18.2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无 。
十一、 违约、 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违约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违约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无 。
19.2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质量方面: 当初验不合格, 乙方必需无条件进行整改, 经三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 并无条件整改至合格, 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工期方面: 按协议工期, 提前或按期完工, 工期不奖不罚; 若乙方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 延误10天内天天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延误11~30天天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含前面10天); 延误31天以上天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含前面30天), 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乙方必需按商丘市市住房和城镇建设局及国家相关文件规
定实施文明施工, 工程完工时必需做到工完场清、 料清、 障清, 若违反文明施工
方面相关要求, 甲方有权从文明施工确保金及工程款中扣除对应发生实际费用。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如发觉转包或违法分包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行为, 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 协议, 同时由承包人负担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其它按通用条款实施。
20.争议
20.1双方约定, 在推行协议过程产生争议时:
(1) 请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
(2)并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她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无 。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
22不可抗力
22.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按本协议通用条款实施 。
23. 保险
24.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 无。
25.协议份数 25.1双方约定协议副本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 双方各执二份。
26. 补充条款
1、 如因工程质量不能确保、 进度严重滞后, 经发包人对中标人作出对应处罚后责令其更换项目班子组员, 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如更换后项目班子仍不能对工程有改观, 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协议, 其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担。
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一经发觉, 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 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民工工资问题, 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4、 工程完工验收后, 承包人须提交工程完工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工程保修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5、 发包人确保完成工程所需拆迁安置, 如因为拆迁问题造成工程延误, 发包人负担所造成一切损失。
6、 其它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证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同含有法律效力。
发包人供给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供给时间
送达地点
总价(元)
1
防尘网
卷
5
200元/卷
施工现场
1000
2
水
吨
0.8元/吨
施工现场
3
电
度
1元/度
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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