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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530466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2.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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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租赁分企业租赁车辆管理,提升车辆出租率及车辆管理、用、养、修顺利进行,降低管理脱节现象,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适用于租赁分企业全部租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及车辆主管、车管员。 2 车辆管理 2.1 车辆管理由车辆主管负责组织管理。车辆保养及维修由车管员负责。 2.2 车辆驾驶员由车管员兼任。 2.3 车辆证照及其它手续由车辆主管负责统一办理。 2.4 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每七天不定时对未出租车辆进行检验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5 车辆保险等关于资料原件统一由车辆主管保管,主要资料复印后交办公室存档。 2.6 车辆主管负责建立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含: 2.6.1 车辆购置时间及购置时原始资料; 2.6.2 车辆出租统计; 2.6.3 车辆大中修统计; 2.6.4 车辆部件更换统计; 2.6.5 车辆其它主要资料。 2.6.6 车辆出租、收车时必须按汽车出租关于程序执行。 2.6.7 客户提车时必须由车辆主管严格审核租赁手续是否齐全,签字确认。 2.6.8 对客户所要租车辆由车管员进行全方面检验,并登记检验结果。 2.6.9 对客户租赁车辆收车时车管员进行全方面检验,并登记检验结果,发觉问题及时上报车辆主管。 2.7 收车工作任务结束后,车辆应停放在租赁分企业指定停车场所,并将车、窗锁妥。 3 司机管理 3.1 租赁分企业司机由车管员负责兼任。 3.2 司机为客户服务时,在其工作期间听从客户工作安排。 3.3 司机为客户服务时必须定时向车辆主管汇报情况、反馈信息。 3.4 司机必须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关于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分企业相关规章制度,提升警觉和安全意识,禁止酒后驾车。 3.5 司机应天天抽适当初间擦洗自己所负责车辆,保持车辆整齐(包含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清洁)。 3.6 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验车辆水、电、油及其余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刻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验存油量,发觉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加油。 3.7 司机发觉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刻自行检修。自己不能单独完成时应立刻上报车辆主管,未经同意,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外维修。 3.8 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预防车辆被盗。 3.9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各种证件有效性应经常检验,出车时一定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3.10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3.11 司机要文明驾驶,不准开危险车、斗车。 3.12 司机因有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3.13 司机要热情、礼貌待客,对乘车人谈话保密。 3.14 司机在接收车辆主管工作安排时,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3.15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主管并说明原因。 3.16 司机不得将自己负责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不然一切后果自负。 4 车辆养护、停放和保管 4.1 出车途中停车要确保安全,如过夜须将车辆停放在具备安全保卫停车场,锁好车门,并向保安人员讲明责任; 4.2 车辆养护要做到细致化、制度化,按照不一样车型技术数据,确定进行一级常规保养和二级保养; 4.3 车辆保管由各车辆专职司机负责,有车库车辆晚上应放入车库,没有车库车辆应停放在停车位,并锁好车门,保管好车钥匙。如车钥匙丢失,应到车辆主管 处领取备用钥匙,并更换门锁和电门锁,费用由丢钥匙者负担。 5 交通事故处理 5.1 以下各款均为交通事故: 5.1.1 车辆相撞,双方或一方车辆、物品、人员有损害、伤亡者。 5.1.2 车辆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余物品,致使有损害、伤亡者。 5.1.3 车辆行驶遭受意外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致使车辆、物品、人员有损害、伤亡者。 5.2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客户提出紧急援助时,租赁分企业可为客户提供紧急援助。 5.3 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须快速通知车辆主管,并由车辆主管在两天内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汇报呈报租赁分企业经理。 5.4 车辆主管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刻或指派车管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 5.5 当事人尽可能寻觅目睹交通事故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联络方式。 5.6 交通事故汇报应填具以下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5.6.1 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5.6.2 肇事原因。 5.6.3 肇事车号(包含对方车)。 5.6.4 驾驶者(包含对方车)姓名、单位、住址。 5.6.5 损害情形(包含对方车损失)。 5.6.6 伤亡人员姓名、住址及救护情况。 5.6.7 公安交通部门处理情况。 5.6.8 现场保护情况。 5.7 事故原因查清后,责任界定及事故赔偿按租赁协议或关于要求处理。 6 车辆年检、审证及缴纳税费 6.1 车辆主管按时缴纳养路费、道桥费等各种机动车应缴纳税费; 6.2 假如行驶证、驾驶证等车辆手续丢失,补办时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负担; 6.3 车辆年检、驾驶证和安全考评证审验,由车辆主管负责办理; 6.4 因办证人员工作不认真而造成漏审,致使被交通部门罚款,将从办证人员工资中扣除罚款金额; 6.5 各司机应按办证人员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手续,不然,超出审验期后补审 费用全部由司机本人负担。 7 车钥匙管理 7.1 车钥匙,由司机本人领取一把外,其余备用钥匙由车辆主管负责登记保管; 7.2 司机请假经同意后,应先将车钥匙交车辆主管处,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岗位; 7.3 司机不慎将车钥匙丢失,应立刻通知车辆主管,为确保车辆安全,禁止司机私配 钥匙,如发觉将严厉处理。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租赁分企业制订,并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上报总经理同意,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8.3 本制度施行后凡现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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