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甲方: 乙方:
1、 协议目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标准, 为了稳定地提升甲乙双方产品质量, 降低成本, 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要求甲、 乙方应该实施各项工作。
经过建立甲、 乙双方质量确保体系、 供货要求, 以确保乙方能连续、 稳定地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 满足甲方最终用户, 使甲、 乙双方得到共同发展。
2、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3、 产品验收标准及依据
3.1甲方产品开发部提供有效版本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 以及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定技术规格书、 封样件等;
3.2甲方未提及或明示而国家标准或行标有要求则依据国家标准或行标;
3.3甲方依据GB2828.1-抽样检验标准对乙方提供产品进行检验与质量评定, 对整机性能影响较大或合格率较低乙方送检产品, 甲方将依据需要实施全检;
3.4乙方需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实文件和检验原始统计等证实资料, 甲方将对此实施检验或验证, 其结果将作为乙方送检产品合格是否一项判定内容;
3.5乙方应每年最少一次向甲方提供(供货产品)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型式试验汇报, 同时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其它试验汇报。
4、 质量确保方法
4.1甲方质量确保方法
4.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地说明订购产品资料。关键包含: 图号、 名称、 单机用量、 等级(关键度)、 技术协议、 质量确保协议等。
4.1.2甲方应对乙方建立质量确保体系进行考察与评定, 并反馈质量信息及要求改善纠正预防方法汇报。
4.2乙方质量确保方法
4.2.1乙方负责对供方提供采购文件进行评审与确定, 当发觉有异议时, 应立刻反馈甲方, 以求得双方对采购文件认识一致性。
4.2.2乙方负责建立(供货产品)质量确保体系,并提供质量确保计划,确保供货产品符合甲方提出质量要求.
4. 2. 3乙方负责(供货产品)从原材料投入至成品交货过程中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工作, 并能提供各类(进货和过程与最终)检验汇报, 确保(供货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4.2.4乙方负责供货产品质量问题(包含乙方供方提供质量信息)分析与处理, 并立刻作出纠正或质量改善行动, 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供货产品质量改善汇报与承诺。
5、 质量问题处理
5.1甲方负担责任
5.1.1甲方没有立刻提供有效版本图样、 技术标准、 技术要求而造成产品缺点(乙方有权利拒绝未经同意等无效技术文件);
5.1.2甲方提供图样、 技术标准、 技术要求有误而引发产品缺点(乙方有义务立刻将显著技术文件缺点通知甲方);
5.1.3甲方在制造、 保管、 运输等过程中处理不妥而造成产品缺点。
5.1.4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在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型式检验汇报。甲方在平时验收中不进行该供货产品型式检验。为确保供货产品符合型式检验汇报内容, 甲方依据需要有责任对(供货产品)实施质量检验(型式检验), 若检验不合格, 甲方有权追溯全部(供货产品、 检测费用)质量责任。
5.2乙方负担责任
5.2.1乙方在采购、 制造、 检验、 包装、 保管、 运输等方面造成产品缺点;
5.2.2乙方因设计有误造成产品缺点;
5.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材料、 技术参数、 加工工艺而引发产品缺点;
5.2.4乙方不得以甲方检验、 测试合格汇报作为在要求质量责任期内拒绝赔偿理由。
5.3质量责任期: 年(自甲方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5.4赔偿
5.4.1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 双方协商对在制品采取返工、 返修或报废等处理方法, 甲方并依据乙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5.4.2因乙方责任而造成损失, 按第9条考评与奖罚处理。
5.5技术、 质量、 检验问题争议处理
当双方在技术、 质量、 检验方面有异议时, 双方应抱有诚意, 协商处理, 若协商仍不能处理, 由双方约定法定计量、 检测单位仲裁处理, 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6、 标识、 包装和运输
按相关协议要求要求实施。
7、 供货要求
按供货通知单时间要求, 保质、 保量地供货。
8、 供货问题处理准则
供货时效: 由乙方将货入至甲方半成品库为准。
质量要求: 以甲方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数量: 以合格入库数为准。
9、 考评、 奖罚
9.1考评
9.1.1考评内容立刻间
a)产品质量要求:
1、 抽检每个月交验批合格率: 100%
(全检每个月交验合格率: / )
2、 出厂前使用故障率(零件装配到整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台量和当日使用该零件总量
之比)≤ 1% ;
3、 出厂后用户使用故障率(成品交付到用户手中后三包期内出现确定是该零件造成故障量和同期销售量之比)≤ / ‰;
4、 产品出厂至质量责任期内无批量事故(同类缺点月累计≥10台)发生;
5、 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无相关安全性致命缺点。
b)供货情况(每个月一次):
要求: 无质量问题造成供货迟滞时间或因生产组织问题造成供货迟滞时间;
C)服务质量(每年一次):
要求: 对信息反馈处理立刻、 有效并能为甲方提供合理产品改善意见;
9.1.2考评结果: 由甲方品质部通知采购部, 采购部通报并考评乙方。
9.2奖罚
9.2.1处罚
9.2.1.1单项指标处罚
a)每超出指标一次不合格批(抽检)索赔500元, 元扣罚; 每超出指标1%(全检), 罚200元, 以下如这类推, 最高扣罚10%; 经判定可作代用或回用具处理, 经甲方评审同意, 甲方可对这批产品折价(折价率为原价值90%~95%)收购;
b)出厂前使用故障按实调换, 若发觉使用故障率(指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引发)>1%, 每出现一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进行处罚(见a), 并追加误工损失;
c)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批量事故及相关安全性致命问题, 以及因零件产品质量问题出现ITS验货不合格, 乙方必需赔偿实际损失额(全部相关损失);
d)对于甲方发出不良通知快报, 若乙方回复不立刻(包含未回复)或回复质量差(无效: 无具体原因分析, 无具体有效改善对策, 无改善时间, 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等), 则每出现一次扣当月货款1% , 以下如这类推;
e)连续二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 甲方品质部应向供给厂家发不良通知快报要求整改; 若连续三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 则甲方品质部应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是否取消该厂家合格供方资格;
f)若发觉供给厂家有有意弄虚作假、 偷工减料, 拉转已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产品入库, 以及撕掉不合格检验标签或加贴检验合格标签、 冒签检验员署名等行为, 一旦查实, 将处以扣款10%~30%, 性质严重将取消供方资格;
g)任何贿赂、 利诱、 恐吓品检人员及干扰品检人员正常工作行为, 将视情节轻重, 罚款1000~50000元;
h)对于定时或不定时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而发觉有性能不合格或材质化验不符者, 则之前所供给货价全部照不合格材料价格进行核实, 并处以3000~50000元罚款;
i)对于外包装不规范、 标示不清、 错送或混装等现象, 将作为IQC检验项目不合格内容之一, 每出现一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金额(500元)进行处罚;
d)因乙方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生产组织问题造成交货迟滞, 每1小时扣罚750元。
9.2.1.2综合处罚
乙方供货质量在同类产品全部供方中排名一直落后, 交货迟滞年超出3次, 对甲方改善提议没有任何方法, 甲方供给部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降低供货量、 暂停供货直至取消合作资格处罚。
9.2.2奖励
满足以下条件, 可有资格当选为年度优异合作伙伴, 并给予一定奖励(如增加供货量、 付款方法优惠等):
a) 整年送货批合格率达成99.8%以上;
b) 整年供货无迟滞;
c) 对甲方信息反馈处理立刻;
d) 现场服务质量好;
e) 能为甲方提供合理产品改善意见;
f) 所供产品整年无批量质量事故。
10、 补充条款
11、 其它
11.1甲方按质量信息反馈要求, 发出不良通知快报, 乙方接到不良通知快报后, 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 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派员到供方进行确定, 如逾期不前来确定, 供方视为认可。(若不良通知快报中有注明回复或确定要求时间, 则按快报中注明时间实施)
11.2当双方认为此质量确保协议书条款需要变更时, 双方必需重新签署质量确保协议书。
11.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使用期自签定日起至 年 月 日)
1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11.5双方任何一方在使用期满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不再推行本协议书要求, 本协议书将以一样条件延续到下一年继续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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