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登记编号: 1503
结构设计优化咨询协议
项目名称: 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
委 托 人: 河北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河间分企业
受 托 人: 北京东南星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企业
04月
委托人: 河北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北京东南星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以降低结组成本造价为目, 委托乙方负担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项目施工图阶段结构专业设计优化及结构施工图修改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 自愿签署本咨询协议, 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2.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及原设计文件。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665.8万m2, 在确保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及法规, 并经过施工图审查情况下, 对设计单位最终施工图设计结构专业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修改, 降低造价。工作步骤以下:
1、 甲方提供项目施工图及地勘汇报电子版。
2、 乙方对原设计用钢量、 混凝土用量、 模板用量等经济指标进行估算; 在多方案比选基础上确定最优结构方案, 并依据优化方案估算钢筋、 混凝土等结构经济指标。
3、 乙方向甲方提交结构设计优化初步汇报, 汇报中包含原设计和优化后结构经济指标及估算优化金额。
4、 甲方确定进行结构设计优化后, 双方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签署设计优化咨询协议。
5、 依据双方约定工作内容, 乙方进行结构计算、 图纸修改等结构设计优化具体工作, 对结构地基处理、 基础及上部结构进行设计优化, 并负责修改相关结构专业施工图。
6、 甲方组织乙方与原设计单位沟通, 并帮助乙方说服设计单位同意修改后结构设计, 修改后图纸仍以原设计单位名义出图。
7、 施工图外审单位提出问题由乙方负责沟通处理并按审图意见修改图纸, 确保经过施工图外审。
8、 出正式结构施工图后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配合, 原设计单位碰到技术问题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9、 乙方依据修改后正式结构施工图图进行最终经济指标核实, 并与甲方核实结构经济指标查对, 确定最终设计优化金额。
10、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止构设计优化汇报, 包含优化方法及意见、 落实情况、 优化金额等内容。
11、 双方根据最终确定优化金额调整本协议金额。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优化及修改工作, 出具完整修改图纸和设计优化汇报;
2)配合完成与设计单位沟通、 交底工作, 负责向原设计单位讲解审核优化方案, 确保审核优化方案实施和顺利出图;
3)确保优化后图纸经过外审;
4)为施工中原设计单位不能处理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2、 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必需设计文件资料, 包含但不限于: 地勘汇报、 完成后施工图;
2)帮助乙方共同说服原设计单位落实设计审核方案, 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可能因技术、 标准及设计配合等问题出现分歧和不配合, 并对乙方优化审核工作给予支持, 以确保优化工作及提议落实。
3)按时支付进度款, 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协议费用明确
1、 结构设计优化咨询根据双方认可、 并最终得到落实优化金额为基数, 按百分比计取。
2、 协议取费标准: 由乙方完成结构专业施工图(仍采取原设计单位图签)修改、 出图, 并经过施工图审查, 收费为优化金额15%, 优化金额在最终确定之前, 暂根据优化汇报中估算优化金额, 即200万元计算, 即暂估本协议金额为200x15%=30万元, 待最终优化金额确定后再给予调整。
第五条 支付方法
协议款项支付方法以下:
1、 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支付30%作为预付款, 即30x30%=9万元;
2、 乙方提交优化修改后结构施工图及计算书, 并与原设计单位沟通协调、 落实优化方法和优化意见后五日内, 支付30%, 即30x30%=9万元;
3、 优化修改后结构图经过施工图审查出正式施工图后五以后, 支付30%, 即30x30%=9万元;
4、 乙方提交最终设计优化汇报, 并与甲方共同核实最终优化金额后五日内, 根据最终优化金额为基数确定协议金额, 支付剩下尾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协议签署后, 因为甲方原因解除协议, 预付款不予返还; 若乙方已完成了约定阶段工作, 甲方应按已完成阶段工作支付对应工作费用, 具体数额双方可另行协商。
2、 因乙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协议, 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支付定金。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双方应首先和解或调解, 若调解不成, 任何一方能够向协议推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她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六份, 甲方四份, 乙方两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如甲方需要增加本项目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时, 双方另行协商, 签署补充协议。
3、 甲、 乙双方均负有对全部相关文件、 信息和资料保密责任, 不得将相关资料、 图纸、 汇报等外传她人。
甲方: 河北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乙方: 北京东南星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企业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53013684
签署日期: 04月03日
签署日期: 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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