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投资
合
伙
协
议
书
月 日
建筑工程投资合作协议
为了明确合作人经济关系及职责, 共同完成投资合作任务,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合作人反复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特定以下协议, 望共同遵守:
一、 合作人组成
合作人: 姓名 (甲方)
性别: 男 ,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作人: 姓名 (乙方)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 合作项目名称及关键经营地
两名合作人共同投资, 承包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作宗旨
经双方共同协议, 在正当合理前提下, 双方出资承包荆州海洋世界工程项目, 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 合作期限
自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起, 至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止, 共___ 年。
五、 合作人出资金额、 方法、 期限
本工程估计投资__万元。合作人均按计划百分比出资。按股份出资百分比分配: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 占总投资额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 占总投资额__%。
(二)双方以 方法出资, 于______ 年___ 月_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累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 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全部, 到时给予返还。本协议签字之日, 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法交付投资款。投资款用于支付荆州海洋世界工程项目及其她与本工程相关支出。
六、 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负担
(一)盈余分配: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百分比按甲乙双方出资百分比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该项目成本费用后, 首先用于归还合作人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
(二)债务负担: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甲乙双方投资百分比为依据, 按百分比负担。
七 、 各方权利
(一)甲方权限:
(1) 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 负责工程施工进度、 质量、 安全及其她管理正常工作;
(2) 负责项现在期, 中期, 后期等相关工作;
(3)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
(4)支付合作债务; 分配合作盈利。
(二)乙方权利:
(1)全方面工程施工进展管理;
(2)听取责任人开展业务情况汇报;
(3)检验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八、 财务管理
由________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 _______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 支出发票及费用由_______签字方可报销。
九、 财务制度
设置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 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十、 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
(一)入伙。1. 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作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 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 能够退伙, 但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其她合作人。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推行出资义务; 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其她事由。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企业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转让。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 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不然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
十一、 严禁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合作全部, 造成损失按个人行为损失进行赔偿。(二) 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 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十二、 合作营业继续
(一)在退伙情况下, 其它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能够选择、 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 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十三、 合作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 被依法撤销;5. 出现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合作企业解散其她原因。(二)合作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或委托第三人, 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 合作人或者其她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按按甲乙双方出资百分比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措施办理。各合作人应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作人因为负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出其应该负担数额时, 有权向其她合作人追偿。
十四、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 应该赔偿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假如逾期十五日仍未缴足出资, 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假如其她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 可按退伙处理, 转让人应赔偿其她合作人所以而造成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资, 其行为无效, 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负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 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造成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
十五、 其她
(一) 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二)本协议一式两份, 合作人各执一份。(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署名、 盖章后生效。(四)因应酬产生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十六、 组成协议文件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