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化创意中心剧院合作协议
甲方: 大剧院
乙方:
鉴于:
1、 经政府授权, 甲方作为大剧院运行管理业主方, 具体负责对大剧院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2、 甲方拟将XX大剧院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 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经营管理目标前提下,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甲乙双方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经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推行。
第一章 委托经营管理标
1.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标物(以下简称经营标)名称为: XX大剧院, 坐落于X, 总面积约平方米;
1.2 经营标范围:
具体包含XX大剧院座大剧场、 多功效厅、 化妆间、 设备间等辅助用房, 以及标使用所需全部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甲方移交乙方资产清单(附件一)。
1.3 乙方向甲方承诺, 经营标仅用于演出经营使用, 在委托经营期限内, 未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改变上述用途;
1.4 乙方承诺在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慈溪市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章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2.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为筹备期;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为试运行期;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为正式运行期。
2.2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甲、 乙双方同意采取其她经营管理方法, 需另行签署协议。新协议生效之日起, 本协议自动终止。
2.3 本协议期满后, 甲方如需继续委托,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 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第三章 委托经营管理目标
3.1 委托经营管理基础宗旨: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 乙方应全力为XX大剧院打造文化场所著名品牌、 提升观海卫镇文化艺术气氛、 最终为观海卫镇营造出良好文化市场。
3.2 委托经营管理具体考评目标:
3.2.1 演出考评目标
(1)XX大剧院年举行演出不少于XX场次; 其中商业演出XX场, 公益性演出XX场;
(2)试运行期间举行演出不少于XX场, 能够纳入20XX年考评演出场次;
(3)整年乙方考评演出场次平均上座率不低于XX%。
3.2.2 资产管理目标:
(1)XX大剧院主楼及隶属房屋设施资产管理符合本协议第七章相关约定及后期制订《XX大剧院管理规范》;
(2)XX大剧院全部演出设备交接工作完成情况及清点清单和相关台账资料、 入库管理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及后期制订《XX大剧院管理规范》;
(3)演出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定岗到位;
(4)演出设施设备年度检验、 维护和保养情况符合本协议相关约定及后期制订《XX大剧院管理规范》。
3.2.3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和安全组织机构, 责任明确, 资料齐全, 配合专职安全员;
(2)建立健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责明确,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并认真实施;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安全培训, 持证上岗;
(4)安全标志、 口号醒目, 安全操作规程标示齐全;
(5)整年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
(6)安全生产事故无漏报, 隐瞒不报现象。
3.2.4 依法经营目标:
(1)整年未发生一起国家行政机关处罚事件;
(2)未发生被处罚漏报/隐瞒不报现象。
3.3 考评目标中名词定义:
3.3.1 乙方考评演出场次:
是指由乙方采购、 合作经营演出, 不包含甲方对外采购、 合作演出, 不包含租场演出及甲方无偿用场。
3.3.2 乙方采购演出:
是指乙方负担演出团体或个人演出费及相关接待费用, 且演出收入归乙方全部演出。
3.3.3 乙方合作经营演出:
是指乙方与第三方(包含演出单位)共同负担演出及接待费用, 且演出收入由双方分账全部演出。
3.3.4 上座率是指:
出票数除以剧场座位总数。公益演出不计算上座率。
第四章 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及支付
4.1 甲方根据定项测算、 定额补助、 包干使用、 收支平衡基础标准, 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4.1.1 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1)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是指甲方给与乙方用于XX大剧院日常经营管理补助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人职员资、 能源费用、 维护保养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等, 如有不足, 余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2)自正式运行之日起, 甲方向乙方每年拨付经营管理费用累计万元。
4.1.2 演出补助:
(1)一般演出补助为X万元/场, 但整年以XX万元为补助最高上限, 但专题演出补助除外;
(2)专题演出补助: 对于经甲乙双方确定属于特大型(周演出成本在XX万元以上)世界级名剧、 名团演出, 其演出补助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1.3 支付方法:
(1)每年度X月X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年度经营管理费用费用总额XX%; 经甲方综合考评, 认定乙方年度考评目标完成情况后, 甲方支付乙方年度运行费用总额XX%。
(2)每年度6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 乙方将六个月度演出情况进行汇总报送甲方, 并提交演出协议副本及演出图片等凭证, 则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演出补助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考评措施
5.1 自正式运行期开始之日, 甲方负责组织考评小组对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约定经营管理目标具体情况给予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应再第二年X月开始, 至X月完成, 并做出书面考评结论。
5.2 甲方对乙方年度演出考评目标进行考评, 依据考评完成比值, 支付对应百分比年度经营管理费用剩下部分。
5.3 经考评, 如乙方年度演出考评目标完成率低于XX%, 则按比值在未支付年度经营管理费用中扣除相对应百分比, 剩下费用支付额度为: 完成率*XX%*年度经营管理费用总金额。
第六章 前期筹备与试运行期
6.1 前期筹备工作:
6.1.1 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为XX大剧院成立筹备小组;
6.1.2 乙方在试运行之前, 针对XX大剧院具体特点, 专门制订出《XX大剧院管理规范》。
6.2 前期筹备、 试运行费用及支付:
6.2.1 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应在项目企业成立后, 依据乙方人员到位情况、 工作进度审核后, 支付创办费用, 用于XX大剧院前期筹备创办及试运行期间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创办人员经费、 培训费用、 宣传费用、 创办物资、 行政开支、 能源费、 物业管理、 设备调试、 保险费等费用, 创办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
6.2.2 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筹备资金万元。
6.2.3 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 乙方应将前期筹备过程中需要固定资产列明购置清单, 经甲方审核后, 组织统一采购, 乙方给与主动配合;
6.2.4 乙方同意, 在项目企业成立后, 甲方将本协议项下应付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及前期筹备、 试运行等费用直接支付给XX企业, 视为甲方对乙方付款义务推行。
第七章 资产管理
7.1 物业管理:
7.1.1 XX大剧院所占范围内全部建筑物、 构筑物、 设施设备、 广场、 停车场等, 都有乙方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1.2 乙方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 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含舞台演出设施设备)使用、 运行、 养护、 管理、 保安、 保洁、 消防、 水、 电、 空调、 智能化系统、 通讯供给等;
7.2 能花费用及其她:
7.2.1 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能耗或其她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通讯费、 水费、 电费等, 由乙方根据独立设置计量器具、 依据当地相关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7.2.2 依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 应该由经营方缴纳其她费用, 乙方应在要求期限内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7.2.3 如乙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造成一切法律后果, 由乙方自行负担。
7.3 维护维修责任:
7.3.1 经营标范围内建筑物专题结构及其她部位、 各类设备设施(包含各类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全部维护、 保养、 维修均由乙方负担;
7.3.2 依据各类设备设施使用、 维护、 保养周期技术规范要求及实际需要、 负责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日常检修、 综合保养及大修, 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安全和功效政策;
7.3.3 关键设备设施超出厂方承诺保修期后, 根据国家、 行业标准或设备设施使用规范, 需要进行系统大修, 或在正常使用中发生自然损坏, 将影响系统设备政策运行, 需要进行专题大修, 由乙方按年底提出计划和费用预算, 经甲方评定后拨付大修资金, 由乙方配合实施;
7.3.4 因乙方过失或过失所造成关键设施设备大修, 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由演出单位或其她第三方原因所造成大修, 乙方应自担费用给予维修, 并有权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 可经过保险企业处理;
其她情形造成大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7.3.5 甲方购置并拨付给乙方使用设备设施, 乙方应参与上述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7.3.6 关键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乙方必需使用该设施设备同品牌专业维护商, 若乙方不适用同品牌专业维护商, 甲方有权自行委托, 费用自下一笔应付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费中扣除;
7.3.7 委托经营期内, 甲方有权随时检验资产使用情况, 如发觉任何部分存在损坏、 损毁(除自然损耗外)时, 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后七(7)日内(在特殊情况下, 双方可协商另一个时限), 乙方应完成上述维修。如乙方在期限内没有完成维修, 则甲方对该部分进行维修, 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负担, 甲方有权自下一笔应付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中扣除;
7.4 资产使用要求:
7.4.1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在上述经营标范围内进行任何增建、 扩建、 改建或者装修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内部装修、 分隔, 以及安装、 拆卸、 改造、 更换、 增加任何设备或装置);
7.4.2 如经甲方同意后, 乙方在开始工程前, 该工程设计与图纸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7.4.3 乙方任何工厂若对该经营标消防喷淋系统、 空调系统、 给排水系统、 电讯系统或其她可能影响该物业任何机电系统或专题结构工程进行任何修改或重做, 该工程必需经甲方同意;
7.5 资产返还状态:
7.5.1 除双方同意续签协议外, 乙方应在本协议到期日或本协议终止后60日内, 将经营标范围内全部资产交还甲方(协议期内自然损耗除外), 同时完成各项交接, 乙方结清应该负担全部费用。
7.5.2 协议期满后, 乙方增设、 添附任何物品、 设施设备, 凡固定于建筑物不可拆卸, 均归甲方全部; 在约定交接期满后, 任何乙方遗留物品均视为乙方放弃, 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八章 保险
8.1 乙方应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 自费投保并维持下列保险:
8.1.1 乙方在经营标范围内进行任何工程, 乙方或其承包商需自费投保足额维持建筑及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每人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70万元人民币; 于工程期间不限理赔次数;
8.1.2 乙方应投保通常公众责任险, 提供全球范围内理赔, 包含对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70万人民币每人次;
8.1.3 乙方应在上述保单中将甲方列为第一次序共同被保险人。
8.2 乙方应将已投保所要求险种保险凭证以及任何保险单续保凭证交给甲方作纪律。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撤消或实质性改变保险单任何内容。
8.3 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为造成该经营标资产或者其任何部分保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无效。乙方不得作出或许可她人作出任何行为致使保险保费增加。
8.4 乙方未根据上述约定购置保险, 甲方有权代为购置或补足, 保险自下一笔甲方应付乙方委托经营管理中直接扣除。
第九章 甲方权力与义务
9.1 甲方权利
9.1.1 甲方有权每年无偿使用XX大剧院场地XX场; 甲方应根据乙方报送年度演出计划安排时间场次, 并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安排场地并提供服务; 如与乙方提前报送年度演出计划发送冲突, 乙方应主动协调, 调整日程。若调整不成, 确需调整取消乙方已确定演出场地, 甲方则应给予乙方本场演出成本赔偿。
如观海卫当地演出团体使用该场次从事经营性演出, 则演出团体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票务服务费;
9.1.2 如因特殊需要观海卫当地演出团体拟在大剧院进行排练, 由演出团体与乙方自行协商。
9.2 甲方义务
9.2.1 帮助乙方完善在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所需法律手续, 做好需要协调相关工作;
9.2.2 负责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9.2.3 尊重乙方独立自主性, 依据协议约定行使必需监督管理权;
9.2.4 本协议使用期间内,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不得自行将XX大剧院经营管理权以任何方法授权、 许可给第三方。
第十章 乙方权力与义务
10.1 甲方权力
10.1.1 依据本协议约定, 乙方独立享受和行使XX大剧院日常经营管理权, 并自行负担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一切法律责任。
10.1.2 从签收资产交接单之日起, 依据协议约定, 全方面负责XX大剧院演出经营、 全部资产管理维护等工作;
10.1.3 依据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计入乙方考评演出场地门票收入归乙方全部;
10.1.4 本协议推行期内, 由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添置可拆卸相关设备及办公用具等财产, 其全部权归乙方;
10.1.5 经甲方同意, 乙方能够将经营标范围内资产对外出租。
10.2 乙方义务
10.2.1 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完成本协议要求经营管理指标, 自行负担XX大剧院经营管理所产生一切税费。
10.2.2 试运行之前, 乙方应取得全部适使用方法律要求执照、 同意或许可。乙方确保该等证照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完全有效, 且乙方经营活动均符合相关要求。
10.2.3 乙方不得以甲方或XX大剧院名义对外借款、 为自己或她人提供担保, 不得有其她利用甲方信用行为, 不得私自将大剧院任何资产给予出售、 出租或担保。
10.2.4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XX大剧院经营管理权。
第十一章 其她事项
11.1 若非不可抗力, 且未出现协议约定解除情形,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私自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协议, 应提前三十天向协议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并经双方充足协商一致后, 以签署解除协议方法完成。
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壹式肆份, 经双方签章并支付首期款项后立刻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各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 代 表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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