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申 请 企 业 名 称
北京松荣园林有限企业(企业公章)
请申请人依据企业实际变更事项填写下表(未发生变更事项栏内请划\)
变 更 事 项 名 称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企 业 名 称
工商营业执照住所
注 册 资 本 金
500万元
万元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请勿填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册数编号)
4
1101
法 定 代 表 人
企 业 负 责 人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请申请人确定是否还包含下列变更事项(未发生变更事项栏内请划\)
变更事项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企 业 注 册 类 型
(依据营业执照注册类型在□中画√)
□国有 □集体 □私营
R有限责任 □外商
□港澳台 □个体
□其她 (请注明)
□国有□集体□私营
□有限责任□外商
□港澳台 □个体
R其她有限责任企业(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请注明)
申请人署名:
联络电话:
以下由受理变更部门填写, 申请人请勿填写
受 理 意 见
网上初审意见
年 月 日(受理部门印章)
以下由资质变更审批部门填写
审 查 意 见
网上资料修改统计
制 证 记 录
审查人:
年 月 日
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变更事项须知
1. 当建筑业企业发生下列变更事项之一者, 须在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在区县建委申请办理资质变更:
1.1 企业名称变更;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变更;
1.4 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
1.5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号变更;
1.6 企业责任人变更;
1.7 企业技术责任人变更。
2. 办理上述资质变更事项, 企业应填写《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并根据《相关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相关工作通知》(京建管[]1323)号要求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3. 受理部门应认真查对企业提出变更事项, 并对企业提供资料原件进行审验, 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查对无误章”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后报送市建委审查。
4.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于收到区县上报变更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变更申请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变更条件, 由审查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制发资质证书; 对于不符合变更条件, 审查人员须一次性通知企业不符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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