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防水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协议法》、 《建筑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互惠互利、 相互信任基础上, 依据图纸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 就本工程防水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范围:
2、 安全、 质量、 文明工地要求
2.1 安全要求: 无安全事故, 事故率为零。
2.2 质量要求: 最终质量达成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及协议中要求质量要求。
2.3 文明工地要求: 施工中达成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及现场要求。
3、 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4、 承包方法
4.1 采取分部、 分项综合单价承包方法: 各单价一次包死。
4.2 其内容: 包工、 包料、 包材料运输和车辆装卸及施工中所需全部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具; 包安全、 包质量、 包工期、 包全部材料合格资料、 进场资料及完工所需资料。
4.3 施工中所需主材, 必需严格按甲方要求品牌( )。并一次性采购进场。
5、 工程施工综合单价: 按完工面积据实结算。每平方米造价为
元。
3mm防水卷材( )。
6、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及要求
本工程不预付款项。完工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验收合格。十日内
付工程价款 %。完工验收后付工程价款 %。
剩下款 % 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待保质期满(防水工程质
量保修期为两年)后, 并无质量问题时, 一次付清质量保修金和履约
确保金。
7、 施工工艺、 质量、 安全要求
7.1 认真查阅施工图, 严格根据图纸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
7.2 清理基层: 基层表面应先作处理, 使基层坚实洁净, 无积水; 不得出现鼓包现象。
7.3 材辅贴方法和搭接次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搭接宽度正确, 接缝严密, 无皱折、 鼓泡和翘边现象。
7.4 卷材防水层所用基层处理剂、 胶粘剂、 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 均应与辅贴卷材材性相容。
7.5 卷材防水层所用原材料必需有出厂合格证, 复验其关键物理性能必需符合规范要求。
7.6 施工卷材防水层时, 两幅卷材短边或长边搭接宽度大于800mm; 铺设多层时, 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接缝应错开1/3幅宽; 上下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铺贴; 阳角应做也圆弧或折角, 并增铺1—2层相同品种卷材, 宽度大于300mm。
7.7 施工人员必需持有防水专业上岗证书, 在高空、 高温环境下进行施工时, 必需采取必需方法, 预防发生火灾、 中毒、 烫伤等不安全事故。
7.8 防水卷材和铺材多属易燃品, 在存放仓库以及施工现场内要严禁烟火, 如需明火, 必需有防火方法。
7.9 屋面孔洞及檐口施工时, 应佩带安全带及安装对应安全防护方法, 决不许可穿带钉子鞋人进入现场。
8、 甲、 乙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并进行技术交底。
8.1.2 甲方负责与监理、 设计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络,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1.3 负责下达施工计划任务和施工计划实施。
8.1.4 甲方负责统一制订各项管理目标, 实施对工程质量、 工期、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计量检测、 试验控制、 监督、 检验验收。
8.2 乙方责任
8.2.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遵守建设方、 甲方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环境和职员健康、 劳动保护工作并负责工人进场时安全、 消防、 法制教育。
8.2.2 服从甲方、 监理工程师及建设方监督、 检验、 管理; 负担因为本身责任造成质量返修、 工期拖延损失。
8.2.3 为每个现场施工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保险, 为施工人员配置必需劳动保护工具和用具, 同时, 负担因上述工作不到位而受到甲方、 监理工程师、 建设方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负担责任。
8.2.4 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不准扣减施工工序, 各工序须按设计、 施工方案要求作业, 对不按技术质量交底施工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2.5 (甲)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 提升成品保护意识, 对上道工序成品注意保护, 若后期工序操作人员如有损坏, 乙方应负责赔偿, 恶意损坏将重罚。
8.2.6 现场施工人员食宿为乙方自理, 如需甲方安排时,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9、 工期确保及违约责任
9.1 乙方必需按协议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计划任务, 在正常施工和工期担心情况下都应满足现场劳动力需求。
10、 施工验收
10.1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确保施工质量。
10.2 完工验收时, 业主、 监理等相关方提出工程质量缺点, 乙方应无偿维修, 并负担由此造成甲方相关损失, 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二减轻乙方责任。
10.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完工验收; 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必需乙方配合时, 乙方应按甲方指令给予配合(应无偿配合第三方工作, 不收取任何费用)。
11、 工程保修
11.1 乙方应按法律、 行政法规或国家相关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要求, 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诺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保修, 保修范围和内容以及保修责任不低于甲方与业主之间所签协议中约定标准。乙方应负担因其施工质量问题所产生责任及整修工作。
11.2 保修期间, 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实施, 甲方可委托其她单位或人员维修,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12、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她方, 不然,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接到退场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已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视乙方最终止算。
13、 任何相关本工程变更和委托, 乙方均应认真实施, 不得以劳动力、 材料、 机械等原因不实施变更和委托。任何变更指示应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才能生效。乙方没有遵守此条款, 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由乙方负责, 并负担其经济损失。
14、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矛盾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 甲、 乙双方在推行协议中发生争议, 能够自行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为过, 双方应在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6、 协议终止
协议全部义务, 劳务酬劳价款支付完成,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协议承包工程作业结果, 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 本协议即告终止。
17、 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 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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