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 利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书
依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要求, (甲方)
委托 ( 乙方)专利代理人
就名称为
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件检索。(依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文件撰写(包含说明书、 说明书摘要、 权利要求书等), 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 代交专利局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依据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项: 。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 乙双方必需亲密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立刻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全部技术细节, 包含提供全部技术资料、 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 主动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该立刻满足乙方依据法定程序提出要求, 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 其责任后果由甲方负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 发明人姓名及其具体通讯地址, 假如甲方变更通讯地址, 应立刻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不然, 延误各项要求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时限所带来后果, 由甲方负责。
4.按要求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周内, 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专利申请费 元, 实质审查费 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 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 元;
(不包含)实审答辩费。
(4)文件检索费 元;
(5)其她费用; /元
(6)费用累计: 元大写:
企业账号:
企业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要求者外), 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 主动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2.在法定时限内, 负担委托项目技术保密义务。
3. 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推行本协议要求原因之外, 因为乙方过失延误法定时限, 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 必需以书面方法一周前通知对方, 并办理好协议终止和变更手续, 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协议使用期,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本协议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日 期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企业委托协议书(附件)
委托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第
一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域
中国
电 话
地址
邮 政
编 码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市(县)
名 称
城区(乡)、
街道、 门牌号
第
二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域
中国
电 话
邮政编码
地 址
第
三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域
电 话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邮政编码
地 址
备注: 本项目发明人(设计人)为: /
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身份证号码
是否需要办理提前公开: (请选择)
是否需要办理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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