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校面点房餐饮目标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 省、 市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及学生食堂餐饮服务要求,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方就学生餐厅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营场所及内容
1. 经营场所:
2. 经营内容: 负责供给早、 中、 晚餐正餐。其中经营品类有包子、 馒头、 卷子、 炒面、 炒粉、 汤面、 煎饼类、 粽子、 稀饭、 绿豆沙、 油条、 麻圆、 卷子、 水饺、 玉米棒、 禽蛋、 牛奶、 豆浆等。
二、 管理经营期限
1.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经营场所(现有食堂房屋场地、 设施设备、 水电源及职员住房等)。
2. 在接收甲方统一监督管理前提下(含多种评定、 评选、 考评标准及全校食堂伙食饭菜价格统一核定), 乙方享受食堂餐饮服务经营权, 并实施自主经营、 独立核实、 自负盈亏经营管理形式。
3. 甲方自办学生食堂经营不受乙方限制。
4. 协议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甲乙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甲方与乙方所聘用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劳动关系, 乙方必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所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相关费用。
三、 场地设备折旧费、 经营确保金和其它费用。
1. 乙方向甲方交纳场地, 设备使用折旧费为总营业额, 每个月最终一周由甲方从营业款中扣除。
2. 经营确保金
①为了确保本协议顺利推行, 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乙方向甲方缴纳经营确保金。乙方在签署协议同时向甲方交纳经营质量确保金人民币 万元( 元)整。
②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无造成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违约行为, 则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确保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③协议使用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行为, 甲方有权按协议相关条款在其确保金内扣除款项直至全部扣除经营确保金作为违约处罚, 由此造成确保金缺额部分, 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或从营业款中扣除。
3. 水费、 电费、 蒸汽费
甲方为乙方食堂经营提供对应水源、 电源, 装表计量, 按月收取费用(每个月在结算营业款时扣除); 水电费按水每吨 元, 电每度 元标准收取, 若电力企业电价有改变则按百分比增减。
四、 食堂设备设施管理
1. 协议签署后, 甲、 乙双方派代表办理甲方食堂资产移交手续, 乙方按所接收甲方物品名称、 规格和数量, 在验收后建立资产移交清单帐目, 并签字给予确定; 该清单列为本协议附件。
2.协议期内, 甲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结构、 售饭卡系统(依据乙方要求添置卡机)及软件部分保养、 维护和维修; 除前款所述之移交资产外, 甲方不再进行任何设施设备投入。
3. 协议期内, 乙方如需添置、 拆除食堂内设施、 设备或对食堂水电安装及房屋场地按自己需要进行改造、 装修时, 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同时不得对现有房屋结构或设施造成破坏。
4. 协议期内, 乙方应搞好防火、 防毒、 防尘、 防蝇、 防鼠、 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负担甲方所移交财产保全责任。因管理不善、 使用不妥等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 设备等甲方财产损毁, 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6协议期满, 乙方按移交清单向甲方交回房屋、 设施、 设备等甲方财产, 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移交工作, 不然其超出时间按500元/天累计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后, 确因使用年限达成报废标准设施、 设备, 须经甲方认可后, 由甲方相关部门办理报废及核销手续。
5.协议期间及协议期满后, 乙方对其自行投入可移动设施设备有自行处理权, 但不得对甲方现有房屋结构或设施造成破坏。乙方对经营场所装修本着“来装去留”标准, 甲方不予赔偿; 乙方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
6.协议期满, 双方互派代表办理甲方食堂资产移产手续, 因管理不善、 使用不妥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毁, 乙方应按所损毁资产残值给予赔偿。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学校食堂实施宏观监督管理, 有对乙方所托管食堂经营情况(伙食质价、 安全卫生、 采购、 学生满意度、 人员用工、 消防、 服务等)进行检验和监督权利。有对乙方违反甲方《食堂管理条例》、 《后勤服务质量日常检验评定措施》行为按相关要求进行检验、 处罚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全部物资强制验收权利。
2.在正常条件和合理前提下, 甲方有权安排食堂开餐、 停餐和日常作息时间(特殊情况须提前与乙方协商), 乙方不得干预。
3.食堂经营实施自动售饭卡系统管理, 甲方确保该系统在协议期间运行良好。
4.食堂经营期间, 甲方在每个月15日、 30日与乙方结算食堂营业收入, 特殊情况不能立刻结算, 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处理。甲方结算食堂营业收入时, 在先行扣除必需水、 电、 汽和场地设备折旧费等乙方应缴费用后, 结余款项须以现金或现金支票转存个人帐户方法立刻足额返还给乙方。
5. 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时须确保食堂水、 电、 汽供给正常、 设施完好; 在水电供给担心时, 优先确保食堂生产和开餐用水和用电。
6. 除本协议定外, 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收取或摊派其它费用。
7. 食堂经营期间, 甲方应严格实施学校相关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帮助维持就餐秩序。对有意妨碍乙方经营管理和破坏经营秩序学生及进入食堂寻衅滋事其它人员等, 经核实后按学校相关要求严厉处理。
8. 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措施》相关要求, 《食堂卫生许可证》、 《营业证》及职员《健康证》由乙方办理, 甲方应给予帮助、 配合,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9. 维护乙方正当经营权益, 帮助乙方接收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检验, 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帮助乙方处理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 为乙方人员、 车辆进出提供方便, 确保食堂经营安全有序进行, 为乙方经营发明良好外部环境。
10. 甲方每学期对乙方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调查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进行评定, 学生评定综合满意度必需高于60%。不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整改。若连续性3个月满意度低于60%,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权, 并按乙方单方违约处理。
11.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作息时间开餐。
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期、 立刻、 足额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遵法经营, 独立负担食堂经营职责范围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独立负担与外界发生一切债权、 债务。
2. 依据食堂经营需要和学校师生需求提供对应餐饮服务。高、 中、 低级饮食合理搭配, 多种风味菜肴兼备, 营养充足、 价格适中, 能照料到不一样类别师生饮食要求。本着行业自律、 微利经营、 规模效益思想和标准切实做好大众餐饮服务工作, 不停提升营业额和学生综合满意度。
3.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做好防盗、 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有健全防鼠、 防蝇、 防尘、 防毒“四防‘方法, 确保提供餐饮服务符合相关质量, 卫生以及安全标准, 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杜绝各类卫生安全事故发生。若乙方出现安全事故, 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定时征求甲方学生及校方相关部门意见, 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要求, 自觉接收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验和监督, 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发觉问题立刻整改, 负担与食堂经营相关卫生、 质监、 环境保护、 抽样等检验全部费用, 负担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她人身损害等事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负责经营所需物资集中采购和仓库管理工作, 并按工商、 卫生等部门相关要求实施索证、 索票制度和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大宗食品原材料必需在证照齐全正规供给商之中进行定点采购。全部采购物资都必需建立台帐严格验收制度。因拖欠或扣留供货商货款所引发经济纠纷及因未遵守工商、 卫生等部门要求所引发行政处罚, 由乙方负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 协议期间, 乙方应遵法经营。乙方因违法经营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赔偿对应经济损失并负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7. 遵守甲方对人员管理相关要求, 加强食堂职员管理和教育。所聘用人员必需持有效身份证、 婚育证、 健康证、 暂住证上岗, 并确保职员遵纪遵法、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规范服务。食堂经营期间, 乙方职员不得与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8. 乙方不得将食堂用作非餐饮服务场所或向校外提供餐饮或其它服务。协议期间, 乙方不得将食堂委托她人或企业经营管理, 不然按乙方违约处理。
9. 乙方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如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乙方必需负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 乙方只能经营饮食行业范围内项目, 疑难解释权属学校, 不然发觉一次罚款500元。罚款从当月卡机收入中扣除。
11. 乙方负责食堂及周围卫生, 卫生须达成标准食堂卫生要求。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未交托管费, 甲方可给予5天限期交纳; 逾期5天至30天, 甲方除按月收取托管费外并加收乙方5%滞纳金。逾期30天以上, 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担。
2. 乙方随意变更正常安排开餐时间或因乙方原因非正常停餐且引发严重后果, 由乙方负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因锅炉、 供水供电和自动售饭卡系统等设备出现故障或其它非乙方原所以造成停餐除外,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协商处理)。
3. 乙方如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无故非正常停餐、 拖欠应交纳费用逾期30天以上、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重大责任事故等), 不服从甲方正常监督管理等,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除按乙方单方违约处理外, 再追究乙方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协议期内如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单方终止协议(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甲方如数退还乙方预交托管费(扣除掉乙方当期经营应予交纳金额)。
5. 甲乙双方其它违约行为, 若本条未约定违约责任, 按其它条款约定实施; 其它条款也无约定, 参考《中国协议法》在关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 其它约定事项
1. 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验中, 如食堂未能合格或未达成相关标准, 其食堂现有房屋结构部分由甲方采取方法整改; 其它部分由乙方负责采取方法整改。
2. 协议变更及解除
3. 若发生非乙方原因所致本协议不能推行, 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预交托管费(扣除掉乙方当期经营应予交纳金额), 同时乙方对其投资可移动设备有自行处理权。
4. 在使用期内以上全部提出终止协议情况除特殊情形外, 必需在学校放寒假或放暑假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并在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和处理另一方损失赔偿等问题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5. 不可抗力
协议期内, 若发生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 发生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原因,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并在进行相关财务结算互不负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协议期内, 因特殊原因甲方有权依据需要将乙方经营地点进行变动, 托管费不变。
6. 争议处理方法
协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争议, 双方应先行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能够向东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未尽事宜处理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8. 相关附件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关键组成部分, 协议附件包含甲方移交资产设备清单、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后勤服务质量日常检验评定措施》、 《学生食堂日常量化评分表》、 《A级标准化食堂评选标准》、 《甲方对乙方管理要求》等。
9. 协议期内及期满后, 乙方如能全方面完整推行本协议且食堂满意度高, 在参与甲方本项目及新项目招标时, 享受相同条件下优先权。
10. 本协议共4页, 一式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双方原有协议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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