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长期租车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515311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期租车合同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长期租车合同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长久租车协议(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 出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现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长久租车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车辆(以下简称“协议车辆”), 供承租人有偿使用, 同时配置驾驶员服务: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数量 车牌号 发动机号 备注 1.2 协议车辆用途: 1.3 协议车辆情况: 1.4 协议车辆行驶地域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协议车辆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协议车辆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RMB )。如双方无特殊约定, 下列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 协议车辆使用费用。 3.1.2 驾驶员服务费用。 3.1.3 协议车辆维修、 保养、 年检费用。 3.1.4 协议车辆保险费用。 出租人负担协议车辆保险费用, 险种及保额明细为: 。若承租人对车辆保险有其她特殊要求, 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3.1.5 其她费用: 3.2 协议车辆每个月限用 公里, 超公里费为 元/公里, 随租金一并结清。 3.3 承租人负担协议车辆使用期间燃油费、 停车费、 高速费、 过路费和过桥费费用。 3.4 本协议约定租金及费用按 (月/季)结算, 经双方查对一致后, 当期租金支付时间为结算期次月 日前, 采取 (现金/支票/汇款)方法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出租人应立刻以书面方法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应按承租人财务制度要求立刻、 足额为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正式发票。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及验收 4.1 协议车辆交付时间为: 4.2 协议车辆交付地点为: 4.3 协议车辆验收方法及标准为: 4.4 交付车辆验收不合格, 出租人应负责更换直到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 第五条 出租人权利义务 5.1 出租人有权按协议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应含有正当合规经营资质, 并对协议车辆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 5.3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按约定交付技术情况良好、 设备齐全租赁车辆, 并同时提供租赁车辆行驶所需有效证件, 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 购置税证、 年检牌等。 5.4 出租人应该根据本协议约定交付标准将租赁车辆交付给承租人, 在租赁期间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 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 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车辆, 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协议车辆再行转租她人。 5.5 出租人有按协议约定立刻对租赁物进行维修、 保养、 年检义务。 5.6 在租赁期间内因出租人指派驾驶员原因或其她非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违章、 交通事故、 车辆故障、 车辆丢失等情况, 由出租人或相关责任主体负担对应损失赔偿和费用支出。承租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5.7 出租人须确保承租人乘车安全。非承租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 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以造成人身、 财产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5.8 出租人指派驾驶员与承租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对驾驶员不负担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相关义务责任。 5.8.1 出租人应定时对派出司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服务培训。派出司机应遵照行业职业规范, 注意仪容仪表, 保持车内外清洁, 做到热情优质服务。 5.8.2 出租人指派驾驶员应遵守承租人规章制度, 按要求按时上下班, 遵守承租人单位秩序。驾驶员实施每个月不定时休息 8 天, 每个月剩下天数为工作日, 工作日天天工作 8 小时。出租人派出司机应根据承租人要求, 在工作日供立刻服务。 5.8.3 出租人派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 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费用。加班费标准为 。(司机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 加班费标准为 ); 5.9 保密义务。出租人及派出司机对推行本协议所得悉承租人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然负担本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全部损失。 第六条 承租人权利义务 6.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利用协议车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车辆使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驾驶员做出不利安全举动, 不能影响驾驶员安全行驶。 6.3 承租人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结清费用。 6.4 承租人应确保驾驶员正常休息时间, 应确保车辆日常保养时间。 6.5 假如驾驶员不能提供安全满意服务, 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个工作日内立刻更换驾驶员。 6.6 因车辆维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机原因, 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见车超出 小时, 出租人应提供相同替换车辆或更换司机, 并免收承租人无法用车期间租金(含驾驶员费用); 若因为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见车超出 天, 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私自解除协议, 应按本协议约定月租金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7.2 出租人假如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付协议车辆, 或因协议车辆不符合交付验收标准, 致使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接收协议车辆超出 个工作日, 则从违约之日起, 每日根据月租金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对应顺延。上述情形连续超出 个工作日, 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3 出租人未按协议约定维修车辆超出 个工作日, 出租人应自违约之日起, 每日根据月租金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7.4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 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 则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付租金, 超出 个工作日, 则从违约之日起, 每日根据未推行协议款项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6 协议届满或协议解除后终止, 承租人应在 个工作日内返还协议车辆, 不然承租人应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 7.7 承租人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方法或者车辆性质正常使用, 致使协议车辆受到损失, 应该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7.8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增设她物, 出租人能够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7.9 如发生违约事件, 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 以书面方法通知违约方, 内容包含违约事件、 违约金、 支付时间和方法等; 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应于 个工作日内回复对方, 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将根据本协议所要求争议处理条款处理双方纠纷。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不可预见(或可预见, 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 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推行本协议国家政策、 法律、 法规限制、 地震、 台风、 火灾、 水灾、 战争、 罢工、 暴乱、 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 政治动荡造成灾难。 8.2 假如出现不可抗力, 双方在本协议中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连续期间内将中止推行。经另外一方确定不可抗力影响时间, 不计入本协议实施时间。本协议期限可依据中止期限作对应延长, 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所以而负担责任。 8.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_日内通知另一方, 并随附经相关部门确定不可抗力书面证实, 且应尽可能降低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8.4 假如发生不可抗力,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问题方案。假如所遇不可抗力连续 日以上, 致使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8.5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 双方对各自控制下设备、 资料负有保管责任, 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且能够继续推行协议义务应继续推行。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法 9.1 本协议推行中发生争议, 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按下列第 项方法处理: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 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 本协议不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第十条 其她 10.1 本协议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协议双方确定, 本协议首页相关双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均系真实有效, 如有变更, 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而未通知对方, 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 由此造成损失由变更方负责。 10.3 其她约定事项: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