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供给商编码:
品质确保协议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
(乙方)企业名称:
地址:
采购物料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甲方型号
乙方型号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标准, 以《供货协议》为基础, 就甲方从乙方采购物料(见清单)相关质量确保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质量确保
1. 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标准ISO9000-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 确保未经验证合格产品不得交付给甲方。
甲方并不一定要求乙方一定要经过第三方审核, 但激励乙方申请认证审核。
2. 乙方许可甲方经过审核手段, 来检验其质量管理是否达成甲方要求。审核能够是对一个体系、 或一个过程、 或一个产品进行。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通知审核, 乙方不得拒绝。
二. 质量问题介定及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须确保所提供产品满足经双方确定图纸及技术要求。
1 相关订货产品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等, 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 须对以下图纸、 规格书等进行确定。当技术、 质量要求等有新变更时, 由双方协商后进行确定。
1.1 由甲方提供图纸、 规格书、 样品等
1.2 由乙方提供样品, 甲方书面确定图纸、 规格书、 样品等。
2 交付产品要求
乙方交付产品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不然甲方有权判定为不合格并按第三章要求向乙方索赔。
2.1 乙方有责任在产品包装物上施加标识, 标识应清楚地标注出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包装量、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制造商名称、 产品符合标准(ROHS、 UL、 CCC、 GS等)标识、 检验状态及放行人等信息。
2.2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 应同时提供订单复印件、 产品最终检验汇报(汇报应有授权人署名, 能够是复印件)。对于所提供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产品, 应定时提供对应有效证实文件。
2.3 乙方有责任对交付产品进行合适包装, 包装应能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以及甲方在合理周转过程中不易损坏。
3. 验收规则
3.1 交收检验由甲方依据经确定质量标准在甲方厂区进行, 但甲方认为有必需时能够安排在乙方进行, 此时, 乙方提供必需配合。
3.2 交收检验按GB2828-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实施, 检验水平按通常检验水平Ⅱ级。如有加严及放宽检验情况时, 按GB2828中转移规则实施。
3.3 轻重不合格分类和定义按GB2828-要求实施。
3.4 乙方交货产品合格质量水平AQL除双方有特殊要求外, 通常按以下实施:
轻不合格: AQL=1.50 重不合格: AQL=0.40 致命不合格: Ac=0
三.质量问题处理
1.乙方接到甲方通报供货物质异常汇报时, 应能快速应对, 并满足甲方筛选, 更换等要求。
2.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时, 应立刻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品质异常进行调查、 分析、 处理,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于在甲方验收检验及后续生产直至最终用户处发觉不合格品, 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货款中扣除不合格品造成损失, 假如是预付款, 甲方有权要求还款。
4.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 因为可归责于乙方事由造成不合格品全部或部分损失、 损坏或变质时, 该损失由乙方负担。
5.乙方应确保所供物品不会因其不良给甲方生产活动造成困扰,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生产产品或相关设备发生不良或损坏以及停产造成甲方不能立刻完成用户订单时, 乙方应赔偿所产生全部实际损失。
5.1. 乙方原材料入厂时发生品质异常, 因甲方生产急用而被让步接收或全检, 所产生额外工时费用由乙方负担, 且筛选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处理, 工时计费标准为15元/人·小时。
5.2. 因乙方不能立刻交付合格产品而造成甲方停线, 乙方须按每条线每小时500元标准计算赔偿甲方。
5.3. 乙方提交物料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甲方发生品责问题, 甲方品质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按交货数量价值2%罚款, 罚款金额每次不满人民币500元依500处罚。
6.乙方不得有意将不合格物品混入交验批中提交给甲方。如有此行为发生, 发觉一次甲方将最少处以罚款1000元。
7.因为乙方提供物品不合格, 甲方要求退货时, 所产生物流管理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8.如因乙方提供物品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从而被第三方索赔时, 经甲乙双方协商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她权威机构签定是乙方责任时, 乙方应负担甲方乃至第三方对应经济损失。
四.变更, 异常时联络
1.乙方作出下列变更时应取得甲方认可和同意, 并确保所作出变更不会影响所供物品质量技术指标。
1)给甲方交货开始后, 订货物品设计变更;
2)制造订货物品新造模具时, 或使用中改造、 修理模具时;
3)订货物品制造方法、 工艺过程发生变更时;
4)材料制造商和供给商有变更时。
2.甲方因为本身理由要求变更时, 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施变更。
3.订货物品因为已定协议比如质量特征、 期限、 发货数量等显著地不可能做到, 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 预想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她质量异常时, 乙方应立刻与甲方书面联络, 且由乙方立刻调查产生原因,
及预防纠正方法对策, 报甲方认可后实施。
五.通常事宜
1.使用期限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则以前双方所签全部这类协议作废。
本协议在双方购销关系存续期内有效, 直至更新版本《品质确保协议》生效时止。
2.协商处理
对本协议未作要求事项及相关内容产生疑义或异议时, 甲乙双方竭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可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或遵照司法路径处理。
4.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保守本质量协议以及部分签定, 推行过程中知晓甲方任何商业秘密, 在本协议使用期届满后, 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上述秘密: 甲乙双方终止供货协议后15日内,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全部返换甲方订货物品相关图纸等技术规格资料原件。逾期不换, 视同乙方私自泄露; 乙方有责任对本质量协议保守秘密, 在未正式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 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 不然, 甲方将经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泄露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 甲乙各执一份。
正文结束, 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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