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作为出借人)
与
【】有限企业
(作为借款人、 抵押人)
之
借款协议
中国·上海
十二月
目 录
1、 释义说明 1
2、 借款金额 2
3、 借款期限 2
4、 放款之前提条件 2
5、 发放借款 2
6、 借款利率 2
7、 偿还本息 3
8、 提前还款 3
9、 借款担保 3
10、 借款人(抵押人)、 确保人义务及承诺 3
11、 出借人承诺 4
12、 违约条款 4
13、 公证与强制实施 4
14、 协议转让与变更 4
15、 通知与送达 4
16、 法律适用 5
17、 其她事项 5
签署页 6
民间借款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签署:
(1) 【】, 身份证号: 31022 , 其住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下称“出借人”);
(2) 上海****有限企业, 注册号: 31000, 其住所位于上海市路550号(下称“借款人”、 “抵押人”);
鉴于:
(1)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期望向出借人借款3000万元, 基于本协议约定条件, 出借人愿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 借款人愿意作为抵押人, 并以其正当拥有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出借人。
(3) 本协议项下各确保人亦同意共同为借款人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确保。
为此, 各方依据相关法律要求, 本着平等互利标准签署本协议, 以资信守:
1、 释义说明
1.1 在本协议中, 包含主文及附件部份, 除非文意另有要求, 以下词语含有以下含义:
1.1.1 “出借人”, 是指;
1.1.2 “借款人”, 是指;
2、 借款金额
2.1 基于本协议第4.1条所约定前提条件, 出借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条款, 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借款。
3、 借款期限
3.1 出借人提供借款期限为:
4、 放款之前提条件
4.1 出借人向借款人正式放款必需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4.1.1 本协议已签署生效;
5、 发放借款
5.1 本协议项下借款一次性发放。
5.2 在出借人放款之时, 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提供借款借据及其她相关资料。
6、 借款利率
6.1 本协议项下借款年利率为14.4%, 月利率按年利率除以12计算(即月利率为1.2%), 日利率根据年利率除以365计算。
7、 偿还本息
7.1 本协议项下借款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 按日计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8、 提前还款
8.1 借款人不得要求提前还款。但出借人依据法律或本协议要求, 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借款人应提前还款。
9、 借款担保
9.1 对于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应负担借款本金、 利息、 可能发生违约金、 损失赔偿金及其她费用等全部义务和责任, 抵押人、 确保人依约向出借人提供对应担保。本协议项下担保方法包含:
9.1.1 借款人本身作为抵押人以所持抵押物向出借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
10、 借款人(抵押人)、 确保人义务及承诺
10.1 借款人(抵押人)负担以下义务并承诺确保以下:
10.1.1 借款人(抵押人)就本协议及附件签署和推行, 已取得配偶和家庭内部全部组员同意, 借款人(抵押人)有权签署本协议及附件而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不会违反任何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她人签署协议或协议, 或其单方作出承诺书、 确保书等。
11、 出借人承诺
11.1 出借人向借款人承诺确保以下:
11.1.1 出借人资金起源正当, 出借人有权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12、 违约条款
12.1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协议第10.1条项下各项义务之一, 或者确保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各项义务之一, 经出借人要求更正或填补, 但拒不更正或填补, 或者更正、 填补方法无法令出借人满意, 出借人能够视情决定提前收回借款。
13、 公证与强制实施
13.1 各方同意, 在本协议及附件《房地产抵押协议》、 《确保函》签署后三日内, 共同向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办理含有强制实施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手续。
14、 协议转让与变更
14.1 借款人(抵押人)、 确保人如要将本协议及附件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不然不得转让。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署补充协议前, 本协议继续有效。
15、 通知与送达
15.1 除非本协议另有要求,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或多方)发出本协议要求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专员送达、 传真、 邮(快)递方法发出。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地址变更之前, 一切通知和书面通讯均应按以下地址发送:
借款人(抵押人)、 确保人联络方法均为以下:
地址: , 邮编:
电话: 021-
传真: 021-
收件人:
出借人联络方法以下:
地址: , 邮编:
电话: 021-
传真: 021-
15.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收到日是指: (a)如由专员送达, 送达之日为收到日(如受送达人拒收, 则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b)如以邮(快)递方法, 则为投递后第三日; 或(c)如以传真方法, 则为传真收讫确定之日, 或为发出当日。
16、 法律适用
16.1 本协议及各方依据本协议而享受权利及负担义务须受中国法律管辖及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17、 其她事项
17.1 依据法律要求,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权利义务被她人继承(或承接), 继承人(或承接人)亦有义务推行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协议已由各方于文首书明日期签署及交付, 以资证实。本协议全部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足协商, 各方对本协议条款了解无误。
出借人:
签署︰
借款人(抵押人):
签署︰
确保人1:
签署︰
确保人2: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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