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摄影作品委托拍摄协议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宁夏画报实业有限企业影像中心 (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 义务和关系,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以下:
一、 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摄影作品拍摄工作, 依据甲方实际需要,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对应专业化单项服务。
二、 项目内容
依据甲、 乙双方沟通, 确定合作有效时间为6 月15 日之前。工作以下:
1、 照片拍摄地点及内容
(1)拍摄地点: 石嘴山市沙湖景区、 北武当景区、 星海湖、 五七干校等著名景区、 景点, 关键是石嘴山境内参与“宁夏新十景”评选景点、 景观。
(2)拍摄内容: 以上述景区、 景点自然景观为主, 人文景观为辅, 二者能够结合。
(3)数量要求: 总数量不少于300张, 其中沙湖景区作品不少于100张, 全部作品于6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付给甲方。
2、 照片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专业设备, 在专业摄影棚或外景进行:
(1)拍摄要求: 色彩正确、 构图美观、 画面稳定、 焦点清楚、 曝光正确;
(2)组织教授对所拍摄照片进行评选, 最终选出优质图片。
(3)作品能够经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前提下, 做合适后期处理, 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比如拼接、 删除、 修改照片素材。
(4)电子文件提供, JPG格式(大于2M), 可用于甲方各项相关宣传图像信息和高品质素材使用。
3、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需遵照以下条款:
(1)为了圆满完成项目计划, 乙方将自行成立摄影师团体(包含后期处理师)。构建项目组团体, 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实际情况调整、 增强团体实力为甲方提供专业项目服务。
(2)乙方在合作期间, 在甲方每次提出拍摄专题和拍摄要求后,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特殊道具准备费用和差旅费用等由甲方负担。
(3)参与此次作品拍摄作者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甲、 乙双方有永久使用权, 甲、 乙双方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 宣传、 出版等用途。
(4)合作期间, 拍摄专题必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如有异议, 需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进行确定。
三、 费用及支付方法
1、 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叁万元整 (¥ 30000.00元整)。该费用包含:
组织摄影团采风拍摄;
教授评审;
宁夏画报发表2P;
全部评选出作品将同期于宁夏画报、 宁夏画报影像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和宁夏画报摄影俱乐部群、 中国画报协会群微信上公布。
2、 付款方法: 自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 7日内, 甲方将款项一次性以转账形式付给乙方。
四、 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如有一方不按协议内容实施, 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 特约事项
。
六、 协议变更、 续签及其她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4份, 甲乙双方各持2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经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宁夏画报实业有限企业影像中心
甲 方(代表签章): 乙 方(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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