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市房屋租赁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房地产事宜, 签订本协议。
一、 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础情况
1、 产证编号: 沪房地 字 第 号
2、 权 利 人:
3、 房屋座落: 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 号车位
4、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作为该房屋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署本协议前, 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有或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公用或适用部位使用范围、 条件和要求, 现有装修、 隶属设施、 设备情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隶属设施内容、 标准及需约定相关事宜, 由甲、 乙双方分别在本协议附件(二)、 (三)中加以列明。甲、 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验收依据。
二、 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 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 在租赁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要求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 不私自改变上述约定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应准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 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 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 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署租赁协议。
四、 租金、 支付方法和限期
(一)甲、 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该房屋租金 个月内不变。自第 个月起, 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宜由甲、 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乙方应于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 逾期一日, 则乙方需按日租金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支付租金方法以下:
。
五、 确保金和其她费用
(一)甲、 乙双方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确保金, 确保金为 个月租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收取确保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 甲方收取房屋租赁确保金除用以抵充协议约定由乙方负担费用外, 剩下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 使用该房屋所发生水、 电、 煤气、 通讯、 有线电视、 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方负担。其她相关费用, 均由 方负担。
(三) 方负担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措施、 支付方法和时间为: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珍惜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 发觉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 应立刻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 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租赁期间, 因乙方使用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 甲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租赁期间, 甲方确保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验、 养护, 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验养护时, 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应降低对乙方使用该房屋影响。
(四)除本协议附件(三)外,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 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按要求向相关部门审批, 则还应由 方报相关部门同意后, 方可进行。乙方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甲、 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 房屋返还时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 乙方应在本协议租期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地产, 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该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返还时, 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并相互结清各自应该负担费用。
八、 转租、 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 乙方在租赁期内, 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她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 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 应按要求与受租方签订书面转租协议。
(三)在租赁期内, 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她人承租或与她人承租房屋进行交换, 必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 该房屋承租权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署租赁主体变更协议并继续推行本协议。
(四)在租赁期内, 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 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
九、 解除本协议条件
(一)甲、 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本协议终止,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3、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4、 该房屋毁损、 灭失或者被判定为危险房屋;
5、 甲方已通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 现被处分。
6、
(二)甲、 乙双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违反协议一方, 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 倍支付违约金; 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支付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 还应赔偿造成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
1、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 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
2、 甲方交付该房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 或甲方交付房屋存在缺点、 危及乙方安全。
3、 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致使房屋损坏;
4、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
5、 乙方私自转租该房屋、 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她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
6、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出 个月;
7、
。
十、 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点, 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 日内进行修复、 逾期不修复, 甲方同意降低租金并变更相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协议中通知乙方, 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 造成乙方损失, 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 甲方不立刻推行本协议约定维修、 养护责任, 致使房屋损坏, 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 非本协议要求情况甲方私自解除本协议, 提前收回该房屋, 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租金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 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隶属设施, 甲方能够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六)租赁期间, 非本协议要求情况, 乙方中途私自退租, 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租金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确保金中抵扣。确保金不足抵扣, 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 争议处理方法
甲、 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应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一)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她条款
(一)租赁期间, 甲方需抵押该房屋, 应该书面通知乙方, 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 变卖方法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咨询乙方购置该房屋意见。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 按要求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 镇(乡)小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立案, 领取房屋租赁协议登记立案证实。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立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 乙方可按要求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三)本协议经登记立案后, 凡变更、 终止本协议, 双方应按要求立刻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 终止登记立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立案或变更、 终止登记立案, 所引发法律纠纷, 由甲方负担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签订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五)甲、 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 对各自权利、 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 并愿按协议要求严格实施。如一方违反本协议, 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要求索赔。
(六)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 甲、 乙双方各持一份, 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立案或信息记载后, 由小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 以及 各一份, 均含有相同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该房屋适用部位使用范围、 条件和要求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 隶属设施及设备情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隶属设施及设备约定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四
居间介绍、 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乙方或【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经纪企业: (章) 房地产经纪企业: (章)
【代理委托方: 】 【代理委托方: 】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居间介绍、 代理内容: 居间介绍、 代理内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