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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相关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通知
建住房[]155号
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房地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落实《物业管理条例》, 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 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经过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 降低物业管理纠纷, 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现印发给你们, 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 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 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础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计划平面图见附件一, 物业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 物业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 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疏通;
4、 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5、 车辆停放管理;
6、 公共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
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 乙方提供其她服务包含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成约定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 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法:
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1) 。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并按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受或负担。
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酬金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业主全部, 由乙方代管, 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个月/每季/每年) 元标准从预收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个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
%百分比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 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 由全体业主负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完工但还未出售, 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物业, 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从其约定, 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交费约定, 业主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具体时间)推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施酬金制方法计费,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
2、 。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1、 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 停车场属于甲方全部、 委托乙方管理,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 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 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署书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全部。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全部停车场、 会所及其她物业共用部位、 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 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 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查验过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负担处理以上问题责任, 处理措施以下:
1、 ;
2、 ;
3、 。
第十五条 对于本协议签署后承接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 甲乙双方应根据前条要求进行查验并签署确定书, 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负担责任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图等完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七条 甲方确保交付使用物业符合国家要求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要求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担物业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
乙方依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 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需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劝戒、 、 等必需方法, 阻止业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条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立刻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立刻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诉, 接收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 甲方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取得相关业主和乙方同意; 乙方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取得相关业主和甲方同意。
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在约定时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署书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就许可施工时间、 废弃物清运与处理、 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 并事先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住宿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无偿使用, 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题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题维修资金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题维修资金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题维修资金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题维修资金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约定, 致使乙方管理服务无法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要求情况外, 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协议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应按 标准向甲方、 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 第七条约定, 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应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 第七条约定, 私自提升物业服务费用标准,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乙方已经收取,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七条约定, 拒绝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 业主、 物业使用人能够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修复费用及造成其她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负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止;
2、 乙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5、 。
第九章 其她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但在本协议期限内,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生效时, 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期满前 月, 业主大会还未成立, 甲、 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协议期限达成协议;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选聘新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财物立刻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 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署物业买卖协议, 应该包含本协议约定内容; 物业买受人签署物业买卖协议, 即为对接收本协议内容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协议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约定, 业主应负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 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 库
会 所
学 校
幼稚园
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 房屋承重结构;
2、 房屋主体结构;
3、 公共门厅;
4、 公共走廊;
5、 公共楼梯间;
6、 内天井;
7、 户外墙面;
8、 屋面;
9、 传达室;
10、 ;
11、 。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 绿地 平方米;
2、 道路 平方米;
3、 化粪池 个;
4、 污水井 个;
5、 雨水井 个;
6、 垃圾中转站 个;
7、 水泵 个;
8、 水箱 个;
9、 电梯 部;
10、 信报箱 个;
11、 消防设施 ;
12、 公共照明设施 ;
13、 监控设施 ;
14、 避雷设施 ;
15、 共用天线 ;
16、 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 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 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 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 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 物业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 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三、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疏通
1、 ;
2、 ;
3、 。
四、 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五、 车辆停放管理
1、 ;
2、 ;
3、 。
六、 公共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
1、 ;
2、 ;
3、 。
七、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 ;
2、 ;
3、 。
八、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
2、 ;
3、 。
九、 其她服务
1、 ;
2、 ;
3、 。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 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参考使用。
2、 经协商确定, 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条款内容进行选择、 修改、 增补或删减。
3、 本示范文本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 是指拥有房屋全部权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 其她条款所称业主, 是指拥有房屋全部权房屋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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