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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协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降低因协议签署、 推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造成纠纷, 依据中国《协议法》、 《建筑法》、 及相关法规, 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企业对外签署全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协议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企业协议管理部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导下, 负有以下职能:
1、 负责修订和完善企业协议管理制度, 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协议管理实施措施;
2、 负责制订完善企业各类协议范本; 针对协议履约过程中出现问题完善协议范本;
3、 负责解答协议签署、 推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 会同企业相关部门对重大、 关键协议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 参与协议纠纷调查处理, 制订处理方案;
6、 负责企业各类协议文本归档工作。
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协议管理工作, 指定专员负责协议管理、 履约工作。
第二章 协议签署
第四条 承接劳务工程时, 按发包人招标文件要求, 应该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署《劳务协议》; 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 应该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第五条 企业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她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分包协议签订后, 除依法变更外, 不得再与发包人签订背离劳务分包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她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协议应该采取书面方法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应该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协议应该明确以下关键内容:
1、 发包人、 承包人单位全称;
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 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协议价款;
3、 协议工期、 质量、 安全文明以及调整要求;
4、 劳务分包协议价款、 人工费、 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方法、 时限以及确保按期支付对应方法;
5、 劳务分包协议价款调整标准、 调整依据及程序;
6、 劳务作业内容变更、 洽商形式和要求;
7、 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8、 临时性用工、 停工、 窝工确定方法及赔偿, 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标准和确定程序, 材料保管责任;
9、 劳务作业验收条件及程序;
10、 违约责任;
11、 争议处理方法;
12、 发包人、 承包人联络方法, 以及发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责任人相关信息;
13、 其她应该在劳务分包协议中明确约定内容。
14、 劳务分包协议不得包含大型机械、 周转性材料租赁和关键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协议可要求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 签署协议实施洽谈权、 审查权、 同意权相对独立、 相互制约标准。经办人、 审查人、 同意人各司其职, 分工负责。任何协议均需按企业协议评审步骤经相关人员评审后, 方可同意签署。
第十条 协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 如需由代理人签署协议时, 实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 , 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 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协议。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协议签署前, 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 验明主体资格, 了解其资信情况, 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 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真实性与正当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项目, 经办人要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 确定我方投标书关键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部分, 经办人应予全方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修改意见, 经办人应予重视, 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要求, 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第三章 协议签署步骤
1、 项目部在对外劳务发包时, 由预算员对分项分包内容制订招标文件, 并发给有资质劳务班组, 再由项目经理组织, 预算员参与对班组进行竞标, 依据竞标结果在2~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班组.
2、 劳务协议需由技术部、 工程部、 安全部共同参与制订, 技术部由技术总工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订质量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 工程部由生产经理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订进度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 安全部由安全员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订安全文明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 最终完成初稿由项目经理最终定稿再由预算员编制协议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附上协议范本转交给董事长签字确定后正式与劳务班组签署协议, 一式三份, 项目经理一份、 预算员一份、 劳务班组一份。
3、 对中标劳务班组单价由预算员制订单价审批表(见附表二)并报送给董事长签字确定, 由预算员存档并按此单价结算。
第四章 协议立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该在劳务分包协议签订后7日内, 到市住房城镇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协议及在施工人员立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 承包人约定协议解除条件成就时, 双方应该签署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署后, 现场范围内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时间撒离现场。
第五章 协议推行
第十五条 协议依法签署后, 即含有法律约束力。项目部必需认真推行协议, 确保企业信誉。
第十六条 对推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违约行为, 项目部应该立刻查明情况, 认真、 稳妥地搜集证据, 立刻、 合理、 正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汇报。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索赔汇报后, 项目部应该立刻通知企业法务部, 共同约定应对方法。
推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 项目部应立刻通知对方当事人, 查明原因, 立刻化解。并搜集好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对协议推行中发生情况, 建立台账, 由专员负责书面签证、 来往信函等资料保管。
第十八条 协议推行过程中, 确需签署补充协议或者变更、 解除协议, 项目部应该根据本管理制度第二章相关协议签署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协议推行完成后, 对所遗留问题, 项目部应指定专员负责处理, 并要求处理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处理, 应该立刻汇报企业领导, 由企业领导指定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 自劳务分包协议立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之日止, 应该依据劳务分包协议推行进度情况, 于每个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协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协议价款结算支付等协议推行数据。
第二十一条 根据协议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
第二十二条 主动配合市建委、 劳动等主管部门监督检验, 对存在问题立刻进行整改。
第六章 协议文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议推行完成后, 项目部应将与协议相关补充协议、 会议纪要、 传真、 电话统计、 签证、 索赔汇报、 协议台账等全部资料立刻移交资料部进行立案。
第二十四条 应该做好协议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并定时将协议管理情况汇报企业领导。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下列行为, 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要求其负担全部损失:
1、 在协议签署、 推行过程中收受贿赂, 与她人恶意串通, 出卖企业利益;
2、 在协议签署、 推行过程中, 严重玩忽职守, 造成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 其她有意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 企业除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外, 还可视情况要求其负担所造成部分损失。
第二十七条 企业职员都有权检举、 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 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对于检举、 揭发属实对于检举、 揭发属实, 企业除给予该职员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实施本管理制度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相关部门和人员, 企业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 其它事项
1、 双方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假如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 如协商处理不成则可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成则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甲方项目部协议签署会议纪要作为协议附件, 乙方无条件遵照实施,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在双方完成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本协议书经手动修改后无效。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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