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时道路承包协议书
协议编号: ****
签署地点: *****
甲方: (发包人)
乙方: (承包人)
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依据《中国建筑法》、 《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标准, 就*********临时道路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特签署此承包协议书, 双方必需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临时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 ****************。
1.3建设性质: 新建。
二、 工程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三、 工程承包范围:
3.1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2施工说明: 本工程包含路槽开挖、 路基整形碾压(压实系数大于0.95)、 30CM厚3:7灰土两步(压实系数大于0.95)、 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浇筑、 压光、 养护、 切缝、 沥青灌缝并每隔4米设置一道伸缩缝; 路沿石采购及安装。
四、 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4.1乙方在已进行充足现场踏勘后, 确定本协议总承包价(含税):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4.2按甲方给定承包范围及内容, 总承包价一次性包死, 甲方不接收因为乙方了解存在偏差而造成任何索赔。
4.3总承包价应包含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所需费用, 应视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承包范围内全部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和费用, 包含采购、 运输、 保管、 二次搬运、 加工、 安装、 成品保护和维护等费用; 本工程所包含材料及工程检测、 检验、 试验费; 扬尘处理、 安全防护、 文明环境保护施工等方法费; 乙方管理费、 利润、 税费; 协议期内市场材料价格、 人工价格、 政府收费、 垃圾运输处理费、 不可预见费等多种原因造成价格变动。本工程所包含工程配合费、 交叉施工降效费、 本身造成返工费、 赶工费、 误工费等等, 为符合甲方为乙方设定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全部费用。
4.4本工程造价是乙方在已进行现场踏勘, 充足了解甲方对工程质量、 技术、 工期、 安全、 施工工艺等多方面要求基础上进行报价。乙方已考虑了现场施工环境、 安全生产、 民扰与扰民、 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等原因, 并由乙方自行负担可能发生一切费用。
4.5乙方必需达成*****市相关部门相关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因安全问题而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全部费用, 由乙方自行负担, 如甲方先行垫付, 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双倍追偿。
五、 工程工期及进度要求:
5.1工程总工期: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累计****日历天。
5.2工程进度要求: 每延误1天工期, 乙方赔偿甲方元; 如出现特殊情况, 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另行商议。
六、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 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要求, 也应达成其要求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乙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甲方一切对应损失, 且工期不顺延。
七、 付款方法:
乙方开具等额发票后, 每半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80%拨付; 完工验收合格并完工结算完成, 乙方开具剩下全额发票后, 付至结算价95%, 剩下结算价5%作为质保金(无息)。
八、 质保期限及质保金返还:
8.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自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8.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满两年无质量问题, 甲方向乙方结清质保金。
8.3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抵达现场进行维修; 若乙方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派人前来维修, 则甲方有权自行进行维修工作, 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若发生返修费用, 则乙方应于费用发生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该笔费用, 不然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若质保金数额出现不足, 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责任和权利:
9.1甲方责任和权利:
9.1.1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开工前7日内甲方无偿提供两套图纸。
9.1.2甲方有权调动、 指挥乙方施工队伍。对完不成即定施工任务、 进度和达不到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有权责令乙方在要求时间内停工整改或清退。
9.1.3提供施工所需水源、 电源(乙方负责施工临时用水、 电线路架设, 并支付水、 电费)。
9.2乙方责任和权利:
9.2.1在协议工期内按约定施工标准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9.2.2接收甲方监督和管理。依据甲方工期要求组织施工, 同时做到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 负担施工期内安全、 防火、 防盗等全部责任。
9.2.3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要求, 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并负担相关费用。
9.2.4施工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 报甲方代表验收后方可使用; 乙方所供给材料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不然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2.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 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给予修复; 若乙方不予修复, 甲方在发出通知2以后, 可自行组织修复, 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9.2.6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确需分包分项工程, 在签署本协议前, 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协议推行中一经发觉乙方私自转包或分包时,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2.7确保施工临时场地清洁符合甲方环境卫生要求, 施工中应做到建筑垃圾随做随清, 交工前清理现场应达成: 无建筑垃圾, 无临时建筑物等影响工地清洁杂物, 并负担对应费用。
9.2.8乙方应依据劳动法相关要求, 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对应安全生产保险, 施工过程中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十、 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费, 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以后, 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 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 甲方每延误一天应负担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违约金。
10.2乙方必需根据协议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内容, 完工日期以甲方验收签字为准,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按时完工, 则乙方每延误工期一天给予甲方元赔偿(甲方有权从还未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因不可抗力、 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 不能立刻提供施工工作面), 造成协议工期有实质影响, 经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10.3如产生违约金, 违约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给非违约方。
十一、 协议变更、 解除
11.1在实施协议期限内,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推行协议或不完全推行协议时, 应立刻通知对方并通知理由。经双方协商后, 可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不推行, 并可依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
11.2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 需要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提议和理由,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解除;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验收标准,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负担对应责任, 甲方由此产生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未达成新补充协议时, 原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 其它:
12.1争议: 如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能够处理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12.2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肆份, 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具相同法律效力, 工程完工结清余款后本协议自动废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月 日 签署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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