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1、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老实信用和公平互利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就甲方将拥有正当经营酒店(宾馆)出租权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 签订本协议。
一、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金、 期限
1.1甲方出租给乙方酒店(宾馆)及房屋位于五、 七层、 房屋楼顶、 一楼大堂、 一楼总台、 前后停车场。出租状态是酒店经营现有状态。
1.2甲乙双方约定,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累计5年。
1.3租金: 每个月人民币柒萬伍仟元整(¥75000元), 包含房屋租金及承包租金。付款方法: 每个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1.4甲方确保房屋符合质量标准(消防安全、 建筑安全等安全问题), 能用于正常营业。
1.5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全部经营正当有效证照。
1.6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租赁期满后,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对该房屋及宾馆优先租赁权。
二、 租赁协议担保
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肆拾萬元整(¥400000元), 作为本协议履约确保金, 此确保金不计息。协议期满双方移交完成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确保金全额。
三、 配套设施及其相关要求
3.1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租赁标物移交清单》附后),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物交付方法为双方现场清点、 登记造册移交, 移交表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在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因故中途终止推行时, 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时基础状态如数移交还甲方(易损耗品除外), 乙方在本协议推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可动产、 隶属品, 在本协议期满时, 归还给乙方。
3.2在房屋租赁期间, 房屋租赁税、 房产及土地相关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负担费用。乙方只负担经营管理税费。
3.3乙方在租赁期间, 全部水、 电、 供暖、 有线电视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应在交割房前于相关部门结清相关水、 电、 供暖、 有线电视、 排污、 供给商、 工人工资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历史欠费。不然, 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一切损失并负担违约责任, 乙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中扣除。
3.4乙方办理消防、 环境保护、 工商年检等相关手续时, 甲方应主动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5在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 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
四、 违约责任
4.1因甲方产权、 债权、 债务纠纷等情况,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含装修改造、 酒店用具购置、 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 经营损失、 职员赔偿等全部费用), 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甲方负担确保金总额双倍赔偿。
4.2租赁期间, 甲方不立刻推行本协议约定维修、 养护责任, 致使房屋损害, 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4.3租赁期间, 乙方必需遵法经营, 因乙方违反经营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并负担赔偿责任。
五、 其她条款
5.1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签订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本协议、 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5.2甲乙双方就推行本协议发生纠纷, 应先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3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两分,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协议附件:
1、 产权证(及出租方)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复印件2份)。
2、 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或授权证实(产权证人盖公章复印件2份)。
3、 土地宗地图、 租用房屋平面图、 场地院落平面图(产权人盖公章)。
4、 配套设施和隶属设施情况(附件《租赁标物移交清单》)。
5、 辅助用房平面图(产权人公章)。
6、 电、 火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7、 原房屋完工图纸(如有, 复印件盖章)。
8、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 复印件盖章)。
9、 停车场平面图(盖章原件)。
2、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宾馆租赁给乙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一致, 共同签署本协议, 具体协议以下:
一、 租期: 租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二、 租金: 每年人民币元整(¥: 元)。
三、 付款方法: 每个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先付租金后使用。
四、 确保金: 为了预防甲方物品受损, 乙方自愿付伍万元确保金给甲方。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 全部物业、 水、 电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与甲方无关。
六、 甲方所提供房屋(主体及附件)、 设施、 设备(包含水、 电表)等物品, 如在租赁期间出现任何问题, 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后, 如上述物品有破坏、 破损现象, 乙方应按原价格两倍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从确保金中扣除, 不够部份乙方补给甲方。
七、 租赁期间, 甲方所提供房屋设备、 设施(包含全部有效证件), 只限乙方使用, 不得私自转借或转租她人。如有转租, 必需经甲方同意。
八、 甲方提供宾馆特种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 归还甲方提供全部有效证件, 如有被吊销、 失效等一切问题, 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九、 租赁期间,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等均由乙方自理, 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十、 租赁期满后, 装修部分及宾馆基础设施, 除家电类乙方物品外, 其它设施均归甲方处理, 乙方不得换坏、 转移、 处理, 不然由确保金中扣除。
十一、 租赁期满后, 如甲方继续租赁,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权。
十二、 租赁期间内如遇拆迁或不可抗力原因原因造成协议不能推行,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期内如有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3、 众鑫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 众鑫宾馆租赁经营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现有众鑫宾馆及内部设施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期2年, 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租金每年0元, 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 交纳时间为每年协议对应日。分别为20XX年5月31日, 20XX年5月31日, 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租赁, 甲方有权收回众鑫宾馆租。
二、 租赁期内自行负担水、 电费、 及其她经营规费。
三、 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正当经营, 如有违规行为, 自行负担法律处责任, 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应维护好甲方众鑫宾馆房屋, 不得随意更改原结构, 如确需适应性改造须经甲方同意, 并出示书面协议。
五、 乙方应维护好甲方众鑫宾馆内部配套施舍, 不得遗失损坏, 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 乙方所租赁众鑫宾馆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租。
七、 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4、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经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酒店坐落、 面积、 装修、 设施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酒店位于
2.酒店面积共约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 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根据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满交还给甲方时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酒店租赁期限共五年, 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 乙方应准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赁, 则必需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 经甲方同意后, 重新签署协议。
3.酒店交付日期: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法
1.第一年租金五百万元; 其它年度租金为六百万元。
2.租金支付方法以下:
第一年租金: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支付甲方五十万元定金, 在甲方将酒店正式交付乙方时乙方支付甲方一百五十万元, 第一年剩下三百万租金乙方在接收酒店后三个月内付清;
其它年度租金由乙方按年一次性提前支付, 在上一年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整年租金。
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时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 本协议自动解除, 乙方应立刻主动将酒店交回甲方并负担违约责任, 不然甲方有权强制收回酒店。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xx元, 作为本协议履约确保金和宾馆全部设施、 设备押金。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并负担每年因房产租赁所产生税费; 包含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 水利基金、 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等。
乙方自行负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水、 电、 气、 有线电视、 通讯、 供暖、 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费用。乙方负责该酒店整体管理并负担全部相关费用。
承租酒店由乙方本身经营, 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债权、 债务乃至纠纷、 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酒店及设施、 设备维修、 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 甲方确保该房屋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妥除外), 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维修、 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对乙方自行增加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屋及其隶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妥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 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设备, 设计规模、 范围、 工艺、 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协议变更、 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含有法律约束力, 甲、 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需要变更或解除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转租、 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酒店设施, 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应用于酒店经营以外用途。
(5)利用所承包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10日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该由乙方交纳费用。
3.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无法推行或者无法完全推行时, 甲、 乙双方帮助商一致, 能够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七条宾馆交付及收回验收
1.乙方应确保租赁期间酒店本身及隶属设施、 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如对装修、 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该场提出。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 将酒店及隶属设备、 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酒店及隶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 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物品, 甲方有权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 乙双方应全方面实际推行本协议, 不推行或者不完全推行应负违约责任, 房产交付前, 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租赁期间, 乙方有第六条第2款行为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收回酒店, 而且乙方应根据协议总租金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中途私自退包, 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填补甲方损失, 乙方还应负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 乙方应准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 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滞纳金。乙方还应负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其她约定事项
1.包含宾馆经营所需办理证件由甲方办理
2.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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