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金投资合一样本
【篇一: 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协议
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北京分行
风险提醒函
尊敬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 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 可能取得投资收益, 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议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醒函和基金协议, 全方面认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认真考虑基金存在各项风险原因, 并充足考虑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定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特作出以下风险提醒:
(一) 基金管理人依据恪尽职守、 老实信用、 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和利用本基金财产, 但不确保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 也不确保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 基金协议如载有任何预期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等类似表述, 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最终实际获取收益(率), 也不组成基金管理人对该等收益(率)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确保。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协议约定管理和利用基金财产所产生风险, 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负担。
(三) 基金财产关键投资于含有良好流动性金融工具, 包含中国依法发行上市股票(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 股票定向增发及其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 融资融券业务、 股指期货、 券商场外市场对冲交易品种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许可基金投资其她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多种风险, 包含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政策风险、 管理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 通胀风险以及本基金特定投资对象及特定投资方法所产生风险等, 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协议“风险揭示”章节。
(四) 关联交易风险: 投资人知晓本基金将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 这组成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关联交易。基金持有些人不得基于任何原因, 对于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造成损失、 收益未达预期或其她责任, 向基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五) 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其她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存在重合或交叉, 基金管理人并不确保本基金投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 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合和交叉其她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其她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情况, 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情况。基金持有些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其她类似投资产品, 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赔偿要求。
(六)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本基金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相同要求, 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风险。
(七) 基金财产存在不能立刻变现风险, 在本基金终止时可能采取非现金资产方法分配, 投资者应充足了解此项风险。另外, 部分权利可能存在非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如债务人、 担保人不配合, 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等)无法实际办理登记过户至投资者名下情况, 基金财产可能所以遭受损失。
(八)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协议要求范围内推行义务, 并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服务, 不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九) 投资者需根据基金协议约定负担相关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 托管费、 业绩酬劳等费用, 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协议“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十)
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提醒函即表明:
1、 投资者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提醒函、 基金合相同法律文件, 充足了解相关权利、 义务、 本基金运作方法及风险收益特征, 愿意负担对应投资风险, 委托事项符合投资者业务决议程序要求; 投资者确定其符合基金协议所述“合格投资者”条件, 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投资目、 投资偏好、 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真实正当、 完整有效, 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说,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 投资者应该立刻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2、 投资者申明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财产为投资者拥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资产, 确保该等财产起源及用途符正当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不存在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产品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非法聚集她人资金投资情形, 不存在不合理利益输送、 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 投资者确保有完全及正当权利委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
3、 投资者认可,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财产收益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年化收益(率)等类似表述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基金管理人确保。
4、 投资者已充足了解并谨慎评定本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愿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风险。基金管理人以及代销机构已就基金情况向投资者作出了具体说明。
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基金投资者):
联络人(机构用户):
证件(营业执照)名称:
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北京分行 责任人: 王庆彬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邮政编码: 100031
联络人:
电话:
邮箱:
【篇二: 基金合作协议(范本)】
基 金 合 作 协 议
甲方: 漂亮(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作)
乙方: 有限企业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标准, 在中国大陆共同合作提议有限合作制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乙方房地产项目, 取得合理投资收益。依据《中国民法通则》、 《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合作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签定本合作协议, 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 负责基金设置、 筹资、 募集和管理运作。
1、 甲方以其多年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所拥有投资基金管理、 中国国际投融资运作、 金融产品策划销售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用户资源为依靠, 为甲乙双方合作提议私募基金组建基金策划、 管理运作专业团体, 负责基金策划、 设置、 管理运作过程中金融产品策划及法律事务服务。
2、 乙方依靠其从事项目投资丰富经验及拥有雄厚资金实力, 为本基金成功提议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及种子基金, 与甲方合作成功设置、 运作本基金。
3、 由乙方推介项目、 提供种子基金和基金销售募集工作, 甲方负责基金策划、 帮助乙方进行基金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 向社会召集不超出48名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作人加入本合作企业, 每年按约定支付给有限合作人固定投资回报, 即达成种子资金放大效果。
4、 在基金存续期间, 甲方依协议约定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绩效费等费用。
第二条 基金设置与运作
1、 基金名称: 基金, 即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 基金规模: 人民币【20】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到金额为准)。
3、 基金存续期限: 【2+2】年。前【2】年为投资期,以后为延续期, 经合作人同意最多延长【2】年,延续期内可申请转让。
4、 甲乙双方成立“ 投资合作企业”针对甲乙双方共同认可项目, 设置提议基金, 并对基金共同管理, 共享盈利。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与职责
1、 甲乙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 签订及实施本协议, 或含有签署与推行本协议所需一切必需权力与授权。
2、 乙方为确保本基金成功提议设置, 共提供相当于提议基金规模 10-30 %(待定), 即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资金作为种子基金, 乙方出资种子基金【0】万元, 即占基金规模【10 】%, 注入双方成立合作企业, 作为在以后具体投资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种子基金出资, 方便基金募集、 运作等工作, 并以此在基金未来收益中得到比其她合作人更高分成收益。
3、 甲方依据《企业法》、 《合作企业法》、 《信托法》、 《证券法》、 《基金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基金设置所需基金内部治理方案、 合作企业合作协议、 基金产品说明书、 产品推介书。
4、 由甲乙双方召开基金推介会, 向社会定项招募48名有限合作人, 成立“深圳赛虹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共同出资投资乙方项目(具体召集程序和入伙退伙条件在《合作协议》中具体约定)。
5、 甲乙双方应本着勤勉尽责、 老实信用标准忠实推行各自义务与职责, 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 尽最大努力确保本基金运作成功。
6、 乙方为本基金成功提议, 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人民币300 万元, 在本协议签署三个工作日内打入双方指定深圳赛虹投资合作企业共管账户, 此笔款项用于注册合作企业、 投资基金策划、 筹备等基金前期运作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将对此笔资金进行共管, 依据基金募集提议需要进行有计划使用(详见《基金提议策划书》)。
7、 甲乙双方认可相互作为本基金设置唯一合作方, 不得再委托其她任何人或单位为其处理本基金募集和管理相关事宜, 一方不得跳过另一方与其推介基金和投资者直接洽谈合作。
第四条 费用说明
甲乙双方针对该基金募集、 运作、 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费、 种子基金收益、 基金绩效费。
a、 甲方收取标准为基金总额2.5%基金管理费及投资绩效费(详见《合作协议》约定)。
b、 种子基金收益由乙方收取, 由乙丙方提供种子基金数额按投资收益百分比收取。
c、 乙方使用基金资金综合成本为25%/年(具体可协商下浮)。乙方综合成本包含但不限于甲针对乙方项现在期调研、 论证, 以及针对本基金策划、 设计、 募集、 运作和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及绩效等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取得相关对方经营信息、 用户名单、 管理技术及其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推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她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 除本协议要求之工作所需外,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不得私自使用、 复制对方商标、 标志、 商业信息、 技术及其她资料。
3、 本协议终止后, 各方在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 推行其所承诺保密义务, 直到其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 或实际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而给其她方造成任何形式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全方面遵守本协议。
2、 甲方募资成功, 乙方不得拒收本资金, 不然甲方将没收乙方前期运作策划、 筹备费用。
【篇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模板)】
xxxxxx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协议
基金投资者: 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
联络电话:
基金投资者: 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
联络电话:
基金投资者: xxxx
身份证号:xxxxx
住址:
联络电话:
基金投资者: xxxx(有限合作)
实施事务合作人: xxxx
住所地: xxxx
联络电话:
基金管理人: xxx(有限合作)
实施事务合作人: xxxx
住所地:
联络电话:
第一条 序言
(一) 签订本协议目、 依据和标准
1、 签订本协议目是为了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协议当事人权利、 义务及职责, 确保基金规范运作, 保护当事人各方正当权益。
2、 签订本协议依据是《中国协议法》(以下简称“《协议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措施》(以下简称“《私募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立案措施(试行)》(以下简称“《登记立案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协议指导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导)》(以下简称“《协议指导》”)、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募集行为措施》”)和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若因法律、 法规制订或修改造成本协议内容与到时有效法律、 法规要求存在冲突, 应该以到时有效法律、 法规要求为准, 本协议当事人应立刻对本协议进行对应变更和调整。
3、 签订本协议标准是平等自愿、 老实信用、 充足保护本协议当事人正当权益。
(二)本协议是约定本协议当事人之间基础权利义务法律文件, 其她与本基金相关包含本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或有冲突, 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当事人包含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即成为本协议当事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自全部赎回本基金之日起, 不再是本基金投资人和本协议当事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每份基金份额含有相同正当权益。
(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收本协议立案并不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 连续合规情况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确保。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协议中,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 下列用语应该含有以下含义:
1、 本协议/基金协议: 指《xxxxx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协议》及其附件, 以及任何对其有效变更和补充协议。
2、 本基金/基金: 指xxxxx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3、 本协议当事人: 指受本协议约束, 依据本协议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4、 私募基金: 指在中国境内, 以非公开方法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置, 并经过投资获取收益投资基金。
5、 基金投资者: 指依法能够投资私募基金, 含有对应风险识别能力和负担与投资本基金相关风险能力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购置私募基金其她合格投资者。
6、 基金管理人: 指xxxxx(有限合作)。
7、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 指签署本协议, 推行出资义务而且取得基金份额基金投资者。
8、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基金业协会: 指由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
结成性、 行业性、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9、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工作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日常业务营业日。
11、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工作日。
12、 开放期: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全部工作日。
13、 t日: 指本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分红、 投资交易等特定行为发生日。
14、 t+n日: 指t以后第n个工作日, 当n为负数时表示t日前第n个工作日。
15、 基金财产、 基金资产: 指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拥有正当全部权或处分权、 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作为本协议标财产。
16、 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指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归集、 存放与支付, 该账户不得存放其她性质资金。
17、 募集期: 指本基金募集期限。
18、 存续期: 指本基金成立至清算完成之间期间。
19、 认购: 指在募集期间, 基金投资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20、 申购: 指在基金开放日, 基金投资者根据本协议要求购置本基金份额行为。
21、 赎回: 指在基金开放日, 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根据本协议要求将本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行为。
22、 不可抗力: 指本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23、 元、 万元: 指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申明与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确保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xxx)。中国基金业协会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办理登记立案不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 连续合规情况认可; 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确保。基金管理人确保已在签署本协议前揭示了相关风险; 已经了解投资者风险偏好、 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 老实信用、 谨慎勤勉标准管理利用基金财产, 不对基金活动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二)基金投资者申明其为符合《私募措施》要求合格投资者, 确保财产起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并已充足了解本协议条款, 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愿意负担对应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投资目、 投资偏好、 投资限制、 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础情况真实、 完整、 正确、 正当, 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 应该立刻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基金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收益情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第四条 基金基础情况
(一) 基金名称: xxxxx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二) 基金运作方法: 开放式。
(三) 基金计划募集总额: 1000万元。
(四) 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 努力争取为基金投资者发明稳健收益和回报。
(五)基金投资范围: 中国境内成长久企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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