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同 编 号:
重庆市房屋买卖
合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 别 告 知
1、 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 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适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买卖。本协议所指房屋买卖, 是指个人或单位将已办理权属登记, 取得《房地产权证》房屋进行出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签署协议前, 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并对交易房屋物理情况、 权属情况等情况充足了解。
2、 本协议所指经纪成交, 是指买卖双方经过正当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 达成买卖意愿, 自愿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行为。
3、 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买卖,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该向买卖双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 经纪机构立案证实。
4、 房屋买卖包含标额较大、 专业性较强、 法律法规较多, 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前, 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房屋是否在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 查封、 预告等权利转移受限制情况。
5、 本协议签署不等于产权登记。当事人签署协议后应立刻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 被征收等特殊情况, 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重庆市房屋买卖协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国籍: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机)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她: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机)
购置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国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机)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她: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机)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法律、 法规, 甲乙双方遵照自愿、 平等和老实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一、 房屋基础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坐落为: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三)该房屋用途为(产权证记载用途): 。
(四)该房屋由甲方以【买卖】方法取得。
(五)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 (或该房屋全部权证号为: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六)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法取得。
二、 成交价格
该房屋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该成交价格包含该房屋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等。
三、 购置方共有方法
乙方为两人以上, 其共有方法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共有方法为按份共有, 约定具体份额为:
。
四、 成交方法
甲乙双方系经过 自行成交方法达成该房屋买卖。
(一)自行成交。
(二)经纪成交。房地产经纪服务提供方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奉节支所
房地产经纪机构立案证书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五、 甲方相关产权情况、 出租情况及户籍情况承诺
(一)甲方确保该房屋产权权属真实、 清楚、 正当, 无任何权利转移受限制情况, 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甲方确保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已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持有正当、 有效证实文件。
(二)该房屋抵押情况为 ;
1、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权。
2、 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权, 抵押权人已出具同意转让书面材料, 抵押权人为: , 抵押协议登记号为: ,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三)该房屋租赁情况为: ;
1、 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 【乙方为该房屋承租人】【乙方已知晓该房屋已出租且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置权】。
(四)该房屋附着户籍情况为: ;
1、 该房屋未附着户籍。
2、 该房屋已附着户籍, 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迁出。甲方未按约定时限迁出户籍, 应该自承诺迁出之次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 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六、 付款方法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法按期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付款时间或条件: 。
(二)分期付款。
1. 第一期:
2. 第二期:
3. 第三期:
4.
(三)按揭付款。
1.
2.
3.
双方同意, 上述款项支付经过【甲乙双方自行划转】【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划转】。
七、 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 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八、 税费负担
双方约定, 按以下第 种方法负担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相关税费:
(一)由甲方一并负担;
(二)由乙方一并负担;
(三)由甲乙双方按要求各自负担。
九、 房屋交付
甲方应该在 (约定时间或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时, 应该推行以下 手续:
(一)甲方确保该房屋隶属设施、 设备、 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
(二)甲方结清已经产生水、 电、 气、 电话、 有线电视、 物业管理、 专题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 并帮助乙方办理上述项目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 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隶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四)甲方将相关费用缴结票据交付乙方;
(五)移交房门钥匙;
(六)其它:
。
十、 相关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按逾期时间, 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 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协议继续推行;
(2)逾期超出上款约定时间, 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 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 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推行协议, 协议继续推行, 自本协议第九条约定最终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 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2、
。
(二)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付款约定时间付款, 根据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按逾期时间, 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 自约定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万分之违约金, 协议继续推行;
(2)逾期超出上款约定时间,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累计逾期未付部分房价款金额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协议, 协议继续推行, 自本协议约定未付房价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之日止, 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2、
(三)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限内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
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处理:
1、 因甲方责任造成, 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 甲方应该自退房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 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 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 自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时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 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因乙方责任造成,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解除协议, 甲方应该自解除协议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 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违约金; 甲方不解除协议, 自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时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 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
2、
。
(四)
。
十一、 其她约定:
(一)甲方确保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情况、 隶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情况, 乙方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足了解并实地看房, 对该房屋现实状况无异议, 愿意购置该房屋。
(二)随房屋同时转让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三)本协议所列地址为各方正确联络地址, 相关文书送达成该地址, 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 任何一方地址变更, 应立刻书面通知相关方, 不然自行负担相关责任。
(四)若遇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可依法选择( 1 )
1、 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 可补充或变更相关约定, 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 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方生效。本协议壹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登记机构各执壹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二、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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