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辉县市百泉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辉县市百泉学校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控制各类学生违纪事件、 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发生, 切实负担起保一方平安责任, 甲方聘用乙方门卫临时用工, 为维护甲、 乙双方权利, 经双方协商一致, 特签定以下临时用工协议。
1、 乙方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门卫工作, 严格实施学校管理相关要求;
(2)负责校门周围清洁卫生工作, 确保值班室及校门口内外洁净、 整齐(花坛内修剪、 除草、 浇水等);
(3)负责学校整年安全保卫工作, 有高度责任感, 按时上岗, 不得私自离岗。确保校门天天二十四小时有些人值守。(含双休日、 节假日校门值班)
(4)负责做好大门开关工作, 严格按要求开锁大门。做到门开人在, 临时离开校门时必需锁门。
(5)责任人员出入、 学生请假登记工作。凡外来人员须问清情况, 取得值班领导同意后, 方可放行。闲杂人员, 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校。做到不徇私情, 不向陌生人透露学校领导联络方法。
(6)学生进出大门必需严格检验证件或请假条, 无证无条者不准进出(尤其是住校生), 对欲进大门貌似学生者, 要严格盘查, 并与对应班主任联络。
(7)严格实施学校财产进出校门制度, 没有校长同意不准放行, 预防学校财产流失。
(8)指导好师生及校门外车辆停放工作。负责学校内师生自行车保卫工作。校园内严禁停放外单位及个人车辆。
(9)阻止零食摊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主动主动处理校门周围学生违纪和多种偶发事件, 并立刻上报。
(10)发觉有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紧急情况, 应立刻锁上大门, 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或校长汇报。
(11)学校每年与门卫工作人员签定协议一次.
(12) 门卫工作人员如有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请假,并自己找人替换自己工作.
2、 劳动酬劳:
(1)月基础工资 元, 考评工资 元, 和其她临时人员一样享受学校工作人员福利。(工资中包含医疗、 养老等费用);
(2)学校无偿提供水、 电供乙方使用;
3、 考评:
(1)每个月如无责任事故和渎职行为发生, 工资全额支付;
(2)乙方违反学校相关要求在工作中有渎职行为, 发觉一次扣考评工资-----元;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 由乙方负责赔偿对应损失;
(4)乙方因未能推行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 工作态度不端正, 甲方有权解除临时用工协议。
4、 其她:
(1)乙方工作时应注意方法方法, 严禁殴打学生, 出现责任事故, 如殴打学生使其受伤, 医药费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身体健康证实, 因身患疾病造成不能胜任工作, 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不负担任何责任。
(3)协议期满或解除聘用协议时, 乙方必需交还甲方配置所用物品及房屋, 必需与后任搞好交接, 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4)乙方辞职要在一个月前提出辞呈, 便于学校重新聘用她人。
(5)如市教育局统一选派门卫及保安, 按市局工作要求实施, 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6)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个月内经甲方考评合格, 实施聘用协议, 聘期一年。
5、 本协议从20 12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满, 自行终止其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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