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丁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戊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甲、 乙、 丙、 丁、 戊五方经友好协商, 就共同投资经营驾培服务项目,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本身含有优势和驾培服务宽广市场前景, 经营驾培服务项目, 使合作人经过正当手段, 发明劳动结果, 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名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 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 范围包含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法以及所履职责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提供店铺租金方法出资, 占45%股份(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支付茶吧所需硬件、 销售产品进货资金以及后期店面日常运
营所需流动资金方法出资, 占45%股份(以下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茶吧运行支持包含(人员招聘、 营销方案提供、 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行所需要培训支持)方法, 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丁方____________(姓名)以茶吧运行支持包含(人员招聘、 营销方案提供、 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行所需要培训支持)方法, 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戊方____________(姓名)以茶吧运行支持包含(人员招聘、 营销方案提供、 收银系统和
会员系统支持等以及运行所需要培训支持)方法, 占10%股份(以下称丙方);
第二部分:
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资金核实分配步骤依据三方商议决定(详见附件一);
乙方负责按财务管理步骤实施日常收支, 门店日常管理;
丙方责任人员招聘、 运行系统支持、 营销活动方案制订和培训;
合作人相互之间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 各合作人
出资仍为个人全部, 协议终止当日或按合作人约定时间给予返还。
第六条: 盈余、 工资分配、 奖金分配以及债务负担
1、 工资分配: 按店面管理标准配置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 奖金分配: 伴随合作经营深入, 利润可观后, 年底将发放奖金, 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实状况和个人贡献经合作人商议后决定。
3、 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 日常开支、 工资、 奖金、 需缴纳税费等收入为净利润, 即合作创收盈余, 此为合作分配关键, 将以合作人股份占比为依据, 按百分比分配。
4、 债务负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 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各合作人股份占比为据, 按百分比负担。
第七条: 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
第一部分: 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不得私自做主
2、 新合作人须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 退伙
1、 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法定事由。
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其她合作人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造成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 是指在合作人出现法定事由情形下, 由其她合作人决议将该合作人除名。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推行出资义务、 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其她事由。
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企业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 出资转让
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不然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
第八条: 合作责任人及合作事务实施
全体合作人决定, 委托乙方为合作责任人, 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方面日常管理;签订经营价格、 购进常见货物;支付合作债务。
第九条: 合作人权 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 合作人权利
1、 合作事务决定权、 监督权和具体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不管出资多少, 个人都有表决权, 重大事项应由占股份百分比50%以上合作人同意方可实施;
2、 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按协议约定进行, 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权利。
第二部分: 合作人义务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统一;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为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严禁行为
1、 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 造成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 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同或有竞争业务;
3、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 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继续
1、 在退伙情况下, 其它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能够选择、 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
2、 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 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该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终止和清算
1、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含有法定合作人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合作企业解散其她原因。
2、 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作人或委托律师、 会计师等第三人, 担任清算人。15日内确定清算人, 合作人或者其她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措施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措施办理。各合作人应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作人因为负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出其应该负担数额时, 有权向其她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 应该赔偿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假如逾期 日仍未缴足出资, 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假如其她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 可按退伙处理, 转让合作人应赔偿其她合作人所以而造成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 其行为无效, 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该合作人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造成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要求, 应按其她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对劝阻不听者, 可由其她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 如协商不成, 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她
(1)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
(2)新入伙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 合作人各执壹份, 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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