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 。 。 。
。
。
编号:
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
甲方(投资者):
乙方: 证券企业 营业部
依据《中国证券法》、 《中国协议法》、 《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措施》(以下简称《试点措施》)和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她相关业务, 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申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以下申明:
1、 甲方依法含有证券投资资格, 不存在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证券投资资格之情形。
2、 甲方确保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全部证件、 资料均真实、 有效、 正当。
3、 甲方确保其资金起源正当, 甲方确保被确权股份为其真实全部。
4、 在签署本协议前, 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醒书》, 充足认识到代办股份转让存在投资风险, 并愿意负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
5、 甲方已具体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措施》和其它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 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 违反者负担对应责任。
7、 甲方接收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调查和处理。
8、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 已经具体阅读了本协议全部条款, 并正确了解其含义, 尤其是其中相关乙方免责条款, 并愿意受全部条款之约束。
甲方确保上述申明正确性, 并承诺负担因违反上述申明给自己及她人造成损失。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以下申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置证券经营机构, 含有对应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2、 乙方含有对应人员、 经营场所和设备, 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需条件。
3、 乙方确定其向甲方提供委托方法以双方约定方法为准。
4、 乙方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 并愿意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约束。
乙方确保上述申明正确性, 并承诺负担因违反上述申明给自己及她人造成损失。
第二章 开户
第三条 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企业股份转让, 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相关补充通知要求, 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 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 应根据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乙方为其开设确保金账户; 甲方确保其提供资料真实、 正确、 完整、 有效。因为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引发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 开设确保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 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或加盖发证机关确定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实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实原件及复印件、 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预留印鉴。
第六条 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 开设确保金账户时需提交: 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 董事证实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含有效证实文件)及复印件, 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署名)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董事)身份证实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实及复印件, 股份转让账户卡。
第七条 甲方股份转让结算资金必需存入其对应确保金账户。
第八条 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 必需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 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关键印鉴, 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需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经过其她有效方法(如电话自助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第三章 委托代理
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后, 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 接收并实施甲方有效委托;
2、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股份, 代理领取甲方应有分红派息;
3、 代理甲方进行每次转让成交后资金和股份清算交割, 并依据相关要求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并代收税款和其她费用;
4、 确保甲方资金不被挪用;
5、 应甲方要求, 乙方提供甲方账户资金和股份数量变动情况清单, 供甲方核查;
6、 双方依法约定其她事项。
第十条 乙方提供柜台委托、 电话委托、 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法。甲方可选择委托方法, 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 委托当日有效。
第十一条 乙方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能够接收甲方限价委托, 但不得接收全权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交易采取全额确保金交易方法。甲方委托买入股份时, 其账户须有足额确保金; 甲方委托卖出股份时, 其账户须有足额股份余额, 不然乙方将拒绝该委托。
第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 应遵守乙方业务规章, 并提交要求证件。
第十四条 甲方经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委托指令, 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 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定委托凭证为准; 甲方以电话语音、 传真、 信函下达委托指令, 如乙方无法确定, 将不作为对乙方有效指令; 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负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在办理每一笔委托后须在三个交易日内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 如有疑问, 须在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不然视为已被甲方确定。
第四章 资金划拨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享受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可选择到乙方柜台或银证转账方法存取资金; 美元资金存取仅限于银证转账方法。甲方也能够经过其她方法存取资金, 但应根据乙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经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 应提供取款人或授权经办人、 代理人身份证实、 股份转让账户卡、 资金账户卡, 并输入正确资金密码。
第十八条 如甲方选择银证转账方法存取资金, 须事前向乙方和与乙方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经乙方和与乙方合作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 方可办理银证转账存取资金。
甲方为机构账户, 不得经过银证转账方法存取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根据相关要求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 乙方有义务给予关注并立刻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汇报。
第二十条 甲方确保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每年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销户时支付, 乙方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对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当本协议第十六条所指其她资金存取方法无法进行时, 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将最新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规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正确、 立刻地在乙方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对每个转让日股份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等信息在乙方企业网站及营业网点给予立刻披露。
第六章 变更和撤销
第二十四条 当甲方关键资料变更时, 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除非甲方有未推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 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 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 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1、 甲方向其提供资料、 证件严重失实;
2、 甲方资金起源不正当;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正当权益, 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行为。
第二十七条 乙方若丧失代办股份转让资格, 将自动撤消与甲方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八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需立刻通知甲方, 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后, 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 乙方不接收甲方买入委托指令。
第七章 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三十条 甲方能够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股份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授权她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 应该签署相关授权委托书, 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有效证件。
第三十二条 授权委托书最少应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实号码、 授权权限、 授权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其她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经过乙方自助委托系统办理一切业务, 均视同甲方本人委托, 甲方对委托结果负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授权期限过期,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理人委托, 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负担。
第三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签署地应在乙方, 且当事人均应到场, 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授权委托书除外。
甲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应该交乙方立案。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使用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 应该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并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 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七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委托均视为有效甲方委托。甲方自行负担因为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损失。
第三十八条 甲方假如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 身份证实、 存折等证件, 应立刻向乙方及其她相关机构挂失。因为甲方未立刻挂失而造成其遭受损失, 由甲方自行负担,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开户资料、 委托事项、 交易统计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 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负担因其私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四十条 因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 战争及其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估计或无法控制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 通讯故障、 停电等突发事故, 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要求情形时, 乙方应该立刻采取方法预防甲方损失深入扩大。
第四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多种信息及资料, 仅作为投资参考, 甲方应自行负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风险。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乙方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收取佣金、 代扣代缴甲方相关税费。相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 甲方同意乙方按新要求实施。
乙方依法提供其她有偿服务, 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 若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 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 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她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六条 若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要求发生变更, 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 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 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七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 可选择以下方法处理:
1、 协商;
2、 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4、 其它正当方法。
第四十八条 《股份转让风险提醒书》及甲方填写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 共同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券企业
股份转让账户卡号: 营业部
身份证实号(或营业执照号): (盖章)
通讯地址:
代理人姓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