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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协议
合 同 编 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全称):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发、 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达成协议以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眉山市金象工业园区
工程规模及特征:
研究院设计《园中园蒸汽支管线平面部署及立体系统图》蓝图范围内全部供热管网全部管道及隶属阀门、 流量计、 弯头、 支架、 分气缸等安装工程及全部桁架制作安装工程, 实际工程量以甲方确定范围为准。
资金起源: 业主自筹 。
二、 工程承包范围(安装范围)及结算方法
(一)承包方法: 包工不包料(安装辅助材料、 机具由安装企业负责)。
(二)协议工程暂定数量及综合单价以下:
序号
安装内容
规 格
标准
暂定数量(米)
单位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1
无缝管
Φ219×6
GB8163-
715
元/米
2
无缝管
Φ38×3.5
GB8163-
40
元/米
3
无缝管
Φ32×3.5
GB8163-
40
元/米
4
分气缸
Φ426
/
1套
元/套
5
跨路桁架
18吨
元/吨
6
暂定金额: ¥)
10
说明: 1、 管道安装规范按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实施
2、 管道验收规范按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
3、 以上工程量含供热管路、 疏放水系统管道、 阀门、 弯头、 流量计、 管件及支架、 吊架安装, 水压试验、 探伤、 吹管、 管网调试、 监检手续办理等
4、 报价含除管道主材、 保温材料及保温施工以外全部安装材料. 5、 跨路桁架单价包含制作、 转运、 安装、 刷油漆等(工艺为一底两面)油漆甲方采购
6、 结算方法: 本工程实施固定综合单价, 完工验收时管道按实际验收成品管道长度乘以上述对应综合单价计算(弯头按对应管径中线取展开长度、 阀门及流量计按对应管径取两端法兰长度); 跨路桁架按实际验收成品重量乘以对应综合单价计算; 乙方按结算金额开具全额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
7、 固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 材料费(含设备)、 机械使用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甲方采购设备物资下车吊装费、 综合费、 利润、 税收等, 并考虑风险原因, 在本工程中, 综合单价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因市场改变、 政策性调整造成材料、 运输、 人工工资价格改变; 材料、 机械设备场内外数次运输费; 垂直运输费; 野外施工增加费; 发电、 用电增加费; 多种事故处理费; 人身伤害费用; 赶工费; 施工次序调整增加费; 工期延长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劳动保护费; 成品保护费等。
8、 本协议约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改变而调整。
三、 协议工期:
3.1 协议工期: 接甲方入场通知后20天内完工
四、 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4.1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GF--0202示范文本)中要求。
4.2 承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项目责任人;
承包人在整个工程过程中必需有专员进行资料管理, 按安装进度立刻、 如实提供安装统计、 签证、 检验汇报、 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发包人可不定时进行检验, 如有弄虚作假, 发包人可进行对应处罚。
五、 发包人工作
5.1施工场地含有安装施工条件: 开工前3天完成。
5.2 甲方厂内甲方提供水、 电接口; 水、 电费乙方负担。
5.3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 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7天。
5.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5.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开工前7天, 发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古树名木提出保护要求, 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六、 承包人工作
6.1 按甲方提供图纸, 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程, 并达成通气运行条件。
6.2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现场总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人员名单报发包人立案, 且标准上中途不得换人, 施工责任人也应相对保持稳定。
6.3承包人在调试期间应派出相关人员参与调试全过程, 方便立刻处理在调试期间发觉安装质量问题。
6.4承包人在管道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对全部管网故障处理负全责, 以确保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工作正常进行。
6.5 厂区外发电装置及发电产生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6.6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保护,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按发包方要求进行保护, 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保护实施前双方办理好签证手续; 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 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假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1、 管网水压试验; 2、 管网探伤; 3、 管道吹管4、 (72+24)小时试运行后帮助发包方组织验收。5、 代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工汇报6、 办理《监检证》、 7、 帮助业主办理使用证、 帮助发包方负责设备消缺等。
七、 工期
承包人承诺: 在工期延误, 无法按时完工情况下, 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行补救,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补救费用由承包方负担并负担所以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八、 不可抗力及工期顺延
8.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工期顺延除不可抗力外, 还包含以下原因:
(1)连续下暴雨超出3天, 由发包方签证。
8.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工, 承包人应负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8.3 因甲供材料延误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九、 质量与验收
9.1 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以电力部颁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并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当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达成合格要求。
9.2发包人对工程量要求: 全方面达成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标准, 合格率100%。
9.3全部焊口均需氩弧焊打底。
9.4焊工人员需持高压焊工证。
十、 安全施工
1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收发包方及政府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和管理,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因为承包人造成罚款及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由承包人负担。
10.2.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应满足国家行业及施工要求。因为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10.3.事故处理
10.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
10.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十一、 协议价款及调整
11.1 本协议价款采取在协议范围内单价包干、 协议范围内风险包干方法确定。协议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包含材料代用、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政策性调整、 施工方法费用、 开工后检验费用及本协议范围内包含对应风险责任。
十二、 工程付款
12.1 工程预付款: 协议双方签署盖章生效, 协议生效后2天内甲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
12.2 承包人提交完工资料、 办理完完工决算、 取得《监检证》并开具结算金额全额3%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星期内支付至协议结算金额95%。
12.3 剩下协议结算金额5%作为质保金, 当供汽连续运行(72+24)小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后, 发包方全额支付给承包人。
12.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费用, 承包人应将发包人代垫维修费支付给发包方后, 发包方再行支付剩下款项
十三、 材料设备供给
13.1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本工程设备、 关键材料、 保温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
1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氧气、 乙炔、 氩气、 焊条、 焊丝、 现场施工发电用油、 发电机、 胶带、 砂轮片、 胶布、 等本工程辅助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十四、 完工验收与结算
14.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后,依据完工工程量按固定单价结算。
14.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结算资料时间: 完工验收后3天内将完整完工资料整理、 组卷、 编号、 装订后向发包方移交, 其中原件4套、 PDF电子版1套, 共5套。
十五、 违约、 索赔和争议
15.1一方没有根据协议约定推行对应义务, 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六、 争议
16.1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法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成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 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国家相关要求自行办理。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国家相关要求自行办理。
十八、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十九、 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订时间: 9月12日。
签订地点: 成城市。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生效。同时双方邮寄盖鲜章原件存档。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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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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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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