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宁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
(招标投标领域适用)
3月
依据《相关在全省关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汇报通知》和辽宁省招标投标工作实际, 制订本标准。
一、 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
符号
分数
信用情况
释义
AAA
≥90
信用极好
企业信用程度高、 有优良信用统计, 资金实力雄厚, 资产质量优良, 经济效益显著, 不确定原因对其经营与发展影响极小, 履约能力强
AA
≥80<90
信用优良
企业信用程度较高, 资金实力较强, 资产质量很好, 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经济效益稳定, 不确定原因对其经营与发展影响小, 有较强履约能力
A
≥70<80
信用很好
企业信用程度良好, 资金实力、 资产质量、 经济效益等指标处于中上等水平, 经营总体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可能存在不确定原因, 但无大风险, 履约能力尚可
BBB
≥60<70
信用通常
企业信用程度通常, 资产和财务情况通常, 各项经济指标处于中等水平, 会受不确定原因影响, 发展会有波动, 有一定风险
BB
≥50<60
信用欠佳
企业信用程度欠佳, 资产和财务情况欠佳, 各项经济指标处于偏低水平, 履约能力欠佳, 轻易受到不确定原因影响, 有风险, 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 有较多不良信用统计
B
≥40<50
信用较差
企业信用程度较差, 资产和财务情况较差, 履约能力较弱, 一旦处于较为恶劣经济环境下, 有可能发生破产, 但现在还有能力
CCC
≥30<40
信用很低
企业信用程度很差, 企业履约能力很弱, 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稳定性
CC
≥20<30
信用极差
企业信用程度极差, 企业已处于亏损状态, 没有履约能力
C
≥10<20
没有信用
企业无信用, 企业亏损严重, 靠近破产
D
<10
没有信用
企业已濒临破产
二、 指标体系和方法
(一)评价指标及计算表
项目(分数)
评价内容
(分数)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计分方法
权数
一、 企业基础情况
(11)
人力资源
(2)
高管人员素质
学历、 职称、 从业时间等情况, 经营业绩, 信用意识
—
2
从业人员素质
学历、 职称、 从业时间等情况, 信用意识
经营管理
(4)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清楚程度
—
1
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
管理制度完备、 落实情况
—
1
项目管理
依法管理水平情况
—
0.5
质量管理
ISO9000认证和实施情况
—
0.5
安全管理
OHS18000认证和实施情况
—
0.5
环境保护管理
ISO14000认证和实施情况
—
0.5
竞争地位
(3)
行业或区域影响力
行业地位、 企业公众形象
—
2
市场占有能力
市场占有情况, 资质等级, 自有资本实力
—
1
发展前景
(2)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
战略科学性及实施情况
—
1
风险与不确定原因判定
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 行业特征、 市场需求影响, 企业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
—
1
二、 财务指标情况
(29)
资金信用情况
(11)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3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年经营现金净流入/年末流动负债)×100%
—
3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3
利息保障倍数
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
2
资产营运情况
(8)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
3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
3
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 /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
2
财务效益情况
(1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
3
营业收入利润率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额)×100%
—
3
主营收入现金率
(主营业务活动现金流入/主营业务收入)× 100%
—
2
总资产酬劳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
2
三、 创新和发展能力情况
(10)
创新能力情况
(5)
R&D费用收入比率
(R&D费用总额/营业收入净额)×100%
—
2
设备更新率
(三年内固定资产原价增加值/年末固定资产原价总值)×100%
—
2
研发结果和应用情况
(当年专利、 发明、 省级以上工法等申报、 编制数/当年工程完成数)×100%
—
1
发展能力情况
(5)
营业收入增加率
[(年末营业收入总额/三年前年末营业收入总额)1/3-1]× 100%
2
利润平均增加率
[(年末利润总额/三年前年末利润总额)1/3-1]× 100%
—
1
资本平均增加率
[(年末全部者权益总额/三年前年末全部者权益总额)1/3-1]×100%
—
2
四、 公共信用监管信息
(20)
企业信用统计
(20)
在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
被省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统计信用行为情况
无失信行为统计
不扣分
15
有1条失信行为统计
扣5分
有2条失信行为统计
扣10分
有3条及以上失信行为统计, 或有重大失信统计
扣15分
还未被省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统计信用行为(如银行资金统计、 安全事故统计、 省外失信统计等)情况
有没有行政处罚和失信统计
有统计,
扣5分
5
在省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
注册地工商、 税务、 质监、 金融、 劳保行政主管部门统计信用行为情况
由注册地工商、 税务、 质监、 金融、 劳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实
每缺一个部门证实或证实中有失信统计, 扣3分, 扣完为止
15
除工商、 税务、 质监、 金融、 劳保外, 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统计信用行为情况
有没有行政处罚和失信统计
有统计,
扣5分
5
五、 招标投标监管信息
(30)
招标投标违法统计(15)
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并受到行政处罚行为
有没有行政处罚和失信统计
有统计,
扣15分
15
工程协议履约率
(10)
工程协议实际履约信用程度
(实际履约协议数/应履约协议数)×100%
—
5
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 总监等人员)到位及更换情况, 协议纠纷情况, 履约情况总体评价等
—
5
获奖工程比率
(5)
近三年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评选颁发奖项占比
(近三年获奖工程数/近三年实际完成工程数)×100%
—
5
(二)分数调整要求
符合以下任一个情况, 被评企业最高等级不超出BB级, 扣分后等级超出BB级, 按BB级评定:
1、 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省信息中心)中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信誉度提醒信息为D;
2、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统计并受到行政处罚;
3、 经查实, 被评企业隐瞒失信统计或提供虚假信息;
4、 有其她重大失信行为。
三、 相关要求
在辽宁省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汇报, 应根据本标准进行评价。信用服务中介机构需要企业另外填报或提供信息、 材料文本样式, 应向辽宁省信用办立案。
四、 解释权
本标准由辽宁省信用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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