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世纪大新汽车包租安全协议
出租方: 北京世纪大新汽车租赁有限企业
承租方: 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企业
依据《中国经济协议法》及交通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发《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要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之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设备齐全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时所需证件并负责车辆租赁期间保险。
2. 无偿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故障维修。
3. 需保持车辆清洁, 车内无异味, 车辆各项性能完善, 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4. 出租方须按承租方要求时间按时工作, 不得迟到、 早退。
5. 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和司机休假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替换车辆和司机, 乙方应给予了解配合。
6. 出租方在工作期间, 因本身违反交通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 不影响双方签署汽车租赁协议实施, 所以造成车辆及承租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出租方罚款均与承租方无妨, 应由出租方负担。
7. 发生出租方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承租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 出租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给予赔偿。
8. 在协议期内出租方必需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相关承租方商业机密。
第二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协议要求期间拥有租赁车辆正当使用权并享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效所提供服务。
2. 按协议要求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 租赁车辆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驾驶过程; 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3. 承租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承租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不称职司机, 出租方应主动与承租方协商处理。
5. 因为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要求造成违章罚款由承租方负担。其她违章造成损失由出租方负担。
第三条: 双方约定
1. 依据承租方要求, 出租方提供长久租车、 临时租车、 商务用车、 机场接送、 用户接送用车等服务。
2. 依据承租方要求, 出租方提供车型包含别克系列(GL8商务车、 陆尊、 君越、 君威)、 奥迪(A6、 A8)、 帕萨特、 本田、 现代瑞风、 金杯9座、 考斯特、 大小金龙等一系列多种类型不一样档次车辆。
3. 出租方承诺向承租方提供租车费用(按市场价格)八五折优惠。
4. 承租方承诺每个月24日结清本月租车费用。
第四条: 其她
1. 协议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文本一式贰份, 双方各执一份, 以汉字为准。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首先友好洽谈处理。
出租方: (章) 承租方: (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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