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责任企业股权信托协议
委托人: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乙方)
身份证号:
受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鉴于
依据《中国信托法》、 《中国企业法》、 《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 甲、 乙双方就信托设置及信托管理相关事宜, 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信托目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 确保财产权益, 基于对乙方信任, 特将其在 有限企业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 并经过本协议设定双方信托关系。
2.本协议设定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法指定型信托, 经双方同意, 在本协议实施期间, 乙方以自己名义根据甲方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 利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种类
经双方同意, 本协议设定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企业股权交由乙方管理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 信托起始时间、 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 有限企业股权(出资额) %(出资金额: , 出资百分比: )。
2.信托起始时间: 甲方须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协议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 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 年。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承诺: 本协议所指向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财产。
2.甲方能够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管理、 处分、 收益、 收支情况, 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 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相关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其她文件, 其复制费用由甲方负担。
4.因设置信托时未能预见尤其事由, 致使信托股权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情况下, 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她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管理权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特殊要求而违反管理职责、 处理信托事务不妥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 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 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原状或给予赔偿。
6.甲方作为本协议项下惟一受益人,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受信托受益权, 从信托股权投资中取得收益。乙方应该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因为本协议终止或者其她特殊原因, 甲方期望将信托股权、 信托股权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对企业间接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她第三方情况下, 乙方同意依据法律、 法规或者其她相关要求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需是符合《中国信托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 推行股东义务时所需负担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相关, 都应由甲方实际负担。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以使乙方从事本协议项下信托业务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将依据企业章程及本协议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假如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 甲方或其代理人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其意志, 乙方将根据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 甲方负担由此产生义务及责任。假如甲方通知违反法律法规及协议与章程时, 乙方有权拒绝实施该项委托, 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 经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 乙方有权根据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标准行使股东权利, 甲方负担由此产生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乙方依据《中国信托法》和本协议约定, 为受益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约定取得酬劳。
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 以信托财产负担。乙方有权拒绝以自己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 应该遵遵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约定,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众利益和她人正当权益。
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 必需恪尽职守, 推行老实、 信用、 谨慎、 有效管理义务。
3.乙方必需保留处理信托事务完整统计, 并应该每年定时将信托股权管理利用、 处分及收支情况汇报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 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义务, 但依据法律、 法规要求应给予披露除外。
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 乙方终止时, 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负担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
6.乙方违反信托目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反管理职责、 处理信托事务不妥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 应在信托协议结束后90日内给予恢复或赔偿。
第八条 信托利益分配方法及乙方酬劳
1.本信托为非营业性质信托, 乙方不收取酬劳。
2.乙方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 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指定单位或个人, 而且在合理期限内, 依据当初法律、 法规相关要求, 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财产转移手续。
第九条 税费缴纳
甲方、 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负担各自取得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条 信托变更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 甲方、 乙方均不得私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协议,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协议约定信托期限内, 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协议, 因为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造成损失, 全部由甲方负担, 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协议, 本协议设定股权信托即告终止, 信托终止时, 乙方帮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 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 信托能够变更或终止:
(1)信托存续违反信托目;
(2)信托目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作为惟一受益人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假如因为政策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处理;
(7)本信托协议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 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清算汇报。甲方或者受益人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汇报无异议, 乙方就清算汇报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 双方应真实、 全方面推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该支付赔偿金; 如双方违约则分别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发生争议后, 甲、 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 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她
1.本协议一式三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目标企业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
签署地点: 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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