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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姓名: ______, 性别: _____, 民族: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络方法: ______, 籍贯: 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联络方法: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 依据中国《协议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和《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聘用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 乙双方根据老实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 立此协议,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 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含: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1、 对委托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2、 代理一审诉讼;
3、 甲乙双方能够依据需要, 经协商一致变更约定委托事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l.乙方委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她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该勤勉、 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包含甲方利益冲突时,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含有法律上利益冲突另一方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甲方商业机密/或者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要求或者甲方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该单独建档, 应该保留完整工作统计, 对包含甲方原始证据、 法律文件和财物应该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真实、 详尽和立刻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相关情况, 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该主动、 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工作, 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要求应该明确、 合理;
3.甲方应该按时、 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联络人, 负责转达甲方指示和要求, 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甲方更换联络人应该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判定、 决议, 甲方依据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提议、 方案所作出决定而造成损失, 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使用方法律等渎职行为造成, 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 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础代理费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小写)(大写: 万元整), 定金(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支付) 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支付方法为: ___________。
2.本协议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 应该由双方书面确定并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下列工作费用, 应该由甲方负担:
(1)相关行政、 司法、 判定、 公证、 仲裁等部门收取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差旅费、 食宿费, 翻译费, 复印费, 资料费, 长途通讯费等;
(3)取得甲方同意后支出其它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律师预支、 事后实报实销方法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能够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更换代理律师;
(2)在包含甲方对抗性案件中, 未经甲方同意, 同时担任与甲方含有法律上利益冲突另一方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 伪造证据或者隐瞒关键情节等情形;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更换代理律师:
(2)在包含甲方对抗性案件中, 未经甲方同意, 同时担任与甲方含有法律上利益冲突另一方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渎职、 失误造成甲方蒙受重大损失, 乙方应该经过所其投保执业保险向甲方负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 或者无故终止协议,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律师费、 未报销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4.甲方不得以以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她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 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
(3)其她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原因, 甲方无故终止协议。
第九条 争议处理
甲、 乙双方如因本协议推行发生争议, 应该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 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推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全部通知、 文件、 资料, 均以约定地址以传真、 邮寄或电子邮件方法送达, 一方假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应该书面立刻通知对方。
2.经过传真方法, 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 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法发送, 自发出时起二十四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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