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3
协议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 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技术开发项目
委托方(甲方): (协作组组长单位)
受托方(乙方): (软件技术开发单位)
签署时间: 201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协作组组长单位)
使用期限: 签署之日起一年
中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协议为中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开发(委托)
协议示范文本, 各技术协议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协议当事人参考使用。
二、 本协议书适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 新
产品、 新工艺、 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研究开发所签订技术开
发协议。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 可按各自在协议关系中作用等,
在“委托方”、 “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协议书未尽事项, 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 并可作为本合
同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协议书时约定无需填写条款, 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协作组组长单位)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络人:
联络方法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软件技术开发单位)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络人:
联络方法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技术开发 项目, 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酬劳, 乙方接收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 充足地表示各自意愿基础上, 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达成以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协议研究开发项目要求以下:
1.技术目标: 开发适合中职学校(专业名称或文化基础课名称)教学所需数字化学习资源 。
2.技术内容: (专业名称或文化基础课名称)网络课程、 仿真实训软件、 通用专题素材等设计与开发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参见“附件: 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资源开发技术规范” 。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10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
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 项目任务计划书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201 年 月至201 年 月, 帮助甲方整理学科内容素材, 完成设计脚本、 制作脚本 ;
2. 201 年 月底前, 完成界面设计、 媒体编辑、 课件组装、 课程封装公布;
3. 201 年 月底前, 提交开发结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以下:
1.技术资料清单: 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课件开发所需全部学科内容原始素材, 包含原始视频课件、 摄录完成音像素材、 电子教案、 配套教材、 教导资源等相关材料电子化文档 。
2.提供时间和方法: 201 年 月 日前提交全部学科素材, 上传到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FTP、 当事人当面交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如QQ、 MSN等方法即可。
3.其她协作事项: 无 。
本协议推行完成后, 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法处理: 项目结果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 乙方需删除甲方提供原始电子文档等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法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酬劳:
1.研究开发经费和酬劳总额为 元 。
其中: (1) (课题名称)开发费 元 ;
(2) ;
(3) ;
(4) 。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 分期或分成)支付乙
方。具体支付方法和时间以下:
(1) 201 年 月 日以前付50%费用,计 元;
(2)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验收后10天内付清余款,计
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 本协议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专款专用 方法使用。甲方有权以 知情权 方法检验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
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情况, 但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协议变更必需由双方协商一致,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请
求, 另一方应该在 15 日内给予回复; 逾期未予回复, 视为同意。
1. 无 ;
2. 无 ;
3. 无 ;
4. 无 。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
发工作转让第三人负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能够不经甲方同意, 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负担:
1. 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同意合作研究单位 ;
2. 无 ;
3. 无 ;
4. 无 。
乙方能够转让研究开发工作具体内容包含: 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同意合作研发单位负担工作内容。
第九条 在本协议推行中, 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
服技术困难, 造成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 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
, 双方按以下约定负担风险损失: 甲乙双方各负担50% 。
双方确定, 本协议项目技术风险按 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教授判定方法认定。认定技术风险基础内容应该包含技术风险存在、 范围、 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基础条件是:
1. 本协议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含有足够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失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失败。
一方发觉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情
形时, 应该在 15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适方法降低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合适方法而致使损失扩大, 应该就扩大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协议推行中, 因作为研究开发标技术已经由她人
公开(包含以专利权方法公开), 一方应在 5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
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 另一方有权要求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推行本协议应遵守保密义务以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研发结果中携带软件源代码电子文件。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可能接触到研发结果文档全部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5年。
4.泄密责任: 赔偿给乙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学科内容电子及业务数据。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可能接触到甲方学科内容电子及业务数据全部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5年 。
4.泄密责任: 赔偿给甲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应该按以下方法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结果:
1.研究开发结果交付形式及数量: 结果文件及隶属文件, 经过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形式交付。
2.研究开发结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201 年 月底前, 经过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地点交付。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研究开发成
果进行验收: 双方委托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教授进行判定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该确保其交付给甲方研究开发结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正当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侵权, 乙方应该 负担由此而产生全部责任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因推行本协议所产生研究开发结果及其相
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按下列第 2 种方法处理:
1. 无 (甲、 乙、 双)方享受申请专利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使用和相关利益分配方法以下:
无
。
2.按技术秘密方法处理。相关使用和转让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
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使用权: 归甲方
(2)技术秘密转让权: 归甲方
(3)相关利益分配措施: 归甲方 。
双方对本协议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尤其约定以下: 无 。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结果之前, 自行将研究
开发结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协议项目研究开发人员享受在相关技术成
果文件上写明技术结果完成者权利和取得相关荣誉证书、 奖励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相关设备、 器材、 资料等财产, 归 乙 (甲、 乙、 双)方全部。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 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结果后, 依据
甲方请求, 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或提供与使用该
研究开发结果相关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由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培训。
2: 地点和方法: 由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指定。
3.费用及支付方法: 由中国职教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造成研究开发工
作停滞、 延误或失败, 按以下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1. 乙 方违反本协议第 二、 三 条约定, 应该 每逾期一天, 根据协议总金额0.05%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不超出协议总额5%。
2. 甲 方违反本协议第 四 条约定, 应该 研究开发结果提交时间对应推迟 。
3. 甲 方违反本协议第 五 条约定, 应该每逾期一天, 根据协议总金额0.05%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不超出协议总额5%。
4 无 方违反本协议第无条约定, 应该 无 。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
研究开发结果, 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含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技术进
步特征新技术结果及其权利归属, 由 甲 (甲、 乙、 双)方享受。
具体相关利益分配措施以下: 归甲方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研究开发工作后, 利用该项研究开发
结果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含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技术进步特征新
技术结果, 归 乙 (甲、 乙、 双)方全部。具体相关利益分配办
法以下: 归乙方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络人。
项目联络人负担以下责任:
1. 根据约定联络时间、 联络方法和联络地点完成交办相关工作;
2. 确保以合适时间、 方法、 标准推行协议。
一方变更项目联络人, 应该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立刻
通知并影响本协议推行或造成损失, 应负担对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 出现下列情形, 致使本协议推行成为不
必需或不可能, 一方能够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无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 应协商、 调解处理。协商、 调解不成, 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处理:
1.提交 乙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包含相关名词和
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以下:
1. 无
2. 无
3. 无
4. 无
5. 无
第二十六条 与推行本协议相关下列技术文件, 经双方以
协商确定 方法确定后, 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无 ;
2.可行性论证汇报: 无 ;
3.技术评价汇报: 无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参见“附件: 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资源开发技术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无 ;
6.其她: 无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其她相关事项为: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 拾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资源开发技术规范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协议登记机构填写)
协议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1)
(2)
(3)
3.协议类型:
4.协议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协议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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