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框架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经友好协商, 本着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标准,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项目及合作范围:
合作项目: 系统集成项目、 信息化项目
合作范围: 地域为主, 其她区域为辅
二、 合作模式
1、 甲乙双方相互明确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
2、 甲方将合作范围内合作项目分包给乙方, 由乙方负责实施, 乙方收取服务费。
3、 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之下, 具体合作事宜应该以订单方法明确具体金额。
三、 甲方职责
3.1甲方指派 同志(身份证号码: , 附身份证)为现场项目经理, 负责与业主联络和沟通, 并负责双方联络及协调工作, 处理工程相关事宜。
3.2 甲方帮助乙方立刻办理相关工程事宜证件、 批件;
3.3 甲方帮助提供施工相关图纸;
3.4 甲方对乙方负责项目提供必需技术支持,帮助乙方处理技术问题;
3.5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和质量;
3.6 依据乙方提交完工资料和现场检验情况, 甲方帮助现场办理工程工序交接手续, 确定乙方承包工程量完成情况。
四、 乙方职责
4.1乙方指派 同志(身份证号码: , 附身份证)为现场责任人, 负责双方联络及协调工作, 处理工程相关事宜;
4.2 乙方根据约定项目进度安排, 于每一个阶段工作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进度汇报。项目进度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进度、 已完成施工项目、 运行效果, 以及其她与本项目相关甲方应该知道或其要求知道情况; 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项目进度汇报, 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问询项目进度情况; 乙方应该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问询。
4.3 乙方应于工程设备到货2日内完成项目货物布线、 安装、 调试等服务并交付业主验收、 使用(具体调试时间到时由厂家参与进来共同协商)。
4.4 建设周期管理: 具体项目合作, 签定订单后, 乙方前5天内应完成: 协同制订《具体工程建设施工实施方案》、 施工协调工作全部到位并完成全部辅料采购, 确保按具体项目最终用户要求施工。
4.5 乙方负责根据最终用户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相关要求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调测, 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6 乙方负责提供足够数量和满足业主技术要求施工人员, 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4.7 乙方立刻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办理工序施工质量检验和移交手续;
4.8 乙方主动配合和帮助业主和甲方组织施工质量检验;
4.9 乙方负责设备、 材料清点、 保管和使用, 不得将用于本项目设备、 材料用于其她目, 设备、 材料损毁由乙方自行负担责任。应将工程剩下设备材料、 备品备件、 维护材料立刻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办理好有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移交清单;
4.10 乙方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 看管、 围栏和警卫等。如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程、 财产和人身伤害, 由乙方负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4.11 乙方必需遵守具体项目沿线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要求, 经业主/建设单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及噪音产生罚款;
4.12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相关要求, 保护环境, 负担因违反相关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
4.13 乙方应负责乙方现场人员一切费用和开支, 包含但不限于人职员资、 福利、 食宿、 医疗、 多种必需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人员损害赔偿;
4.14 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法规要求缴纳各项规税费;
4.15 乙方负责帮助提供工程付款及决算所需工程量明细、 完工资料等;
4.16乙方应立刻满足业主相关工程临时要求。
4.17乙方应负担因为本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责任, 包含但不限于赶工费用增加和业主工期延误索赔和罚款及甲方索赔和罚款。
五、 结算方法及财务信息:
(一) 结算方法1
1、 甲方将项目分包给乙方, 双方依据实际工程量核实服务费, 以订单形式明确金额。
2、 付款方法
按签署订单, 在收到建设方款项后按对应百分比支付。
(二) 结算方法2
1、 甲方将项目分包给乙方, 甲方以租赁乙方人员形式支付服务费, 人员租赁费用另行约定。
2、 付款方法
按实际人员租赁费用核实服务费, 在收到建设方款项后按对应百分比支付。
(三) 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费用, 需另外协商费用负担方法。
(四) 采取银行转账方法, 以人民币支付。
5.1甲方收款财务信息以下:
户名:
地址:
授权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号:
5.2乙方收款财务信息以下:
户名:
地址:
授权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号:
六、 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透露合作关系, 不得泄露相互企业商业机密(含供货价格、 关键技术等)。双方均互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 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 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应负担项目总额5%赔偿责任。
七、 合作期限: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使用期两年, 如双方合作顺利, 再顺期延续协议。
7.2 不可抗力, 如遇国家政治、 经济环境发生改变或自然灾难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影响本协议实施情况, 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暂缓或终止。
八、 违约责任:
8.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义务, 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书面通知之日, 应立刻停止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所以受到实际损失。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推行其义务, 守约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
8.2 若甲方未能立刻向乙方支付其相关费用, 则每延迟一天, 需向乙方支付其相关费用1‰作为滞纳金。
8.3 本协议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要求, 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或推行本协议已成为无须要时, 相对方有权终止推行本协议, 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 但该解除协议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 安全责任:
9.1 甲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施工, 所造成损失和责任, 由甲方负责;
9.2 因甲方施工造成其它在用通信设施障碍时, 必需全额赔偿业主方抢修直接费用(人工、 材料费等)和设备故障造成通信损失费;
9.3 甲方按相关要求, 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方法, 负担因为本身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业主方罚款、 损失、 索赔等);
9.4 在合约使用期内, 一切安全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担人员安全问题所造成后果。
十、 施工安全:
10.1 甲方全部参与施工人员必需购置意外险, 并出示保险购置协议原件;
10.2 甲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实施机房作业须知, 自行佩戴安全防护设备并确保会使用;
10.3 甲方在工程施工中, 不得私自移动、 解、 拆在用通信设施。如遇工程需要, 必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在做好通信安全保障方法并得到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
10.4甲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根据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要求要求进行, 不得违章操作、 野蛮施工;
10.5甲方施工作业包含到设备、 电源或电路割接时, 必需在割接申请汇报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甲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电源时割接时须确保在用通信安全。
10.6甲方施工作业包含在用设备或电路, 必需报相关维护部门同意, 并做好安全方法, 确保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0.7 发生伤亡事故, 甲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乙方,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乙方为抢救提供必需帮助, 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伤亡事故, 乙方不负担赔偿责任, 由甲方自行负担, 所以造成工期延误罚款等违约责任也由甲方自行负担;
10.8 甲方在动力设备、 高电压线路、 地下管道、 密封防震车间、 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周围施工前, 应提出安全保护方法, 经乙方及业主同意后实施。
十一、 争议处理方法:
11.1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 应立刻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结果是终局。
11.2 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碰到部分重大实质性困难时候,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处理。
十二、 协议生效:
12.1 对本协议条款修改、 补充及变更, 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全部修改、 补充及变更条款均组成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并自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 复印件都有效。
十三、 其她
本协议如有任何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 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以完善,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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