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印花税基础知识优惠政策15种不需贴花协议及6种特殊情况
一、 印花税基础法律要求印花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单位和个人, 就其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课征一个税。因为它关键是采取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形式征税, 故称为印花税。现行《中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88年8月6日公布, 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二、 印花税纳税人依据《中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要求, 凡在中国境内书立、 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单位和个人, 都是印花税纳税人。这里所称单位和个人, 包含各类企业、 事业、 机关、 团体、 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企业和其她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三、 印花税征收范围印花税征收范围为税目税率表中列举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其她凭证, 具体征税范围包含以下五大类: (一)协议或含有协议性质凭证。包含购销、 加工承揽、 建设工程承包、 财产租赁、 货物运输、 仓储保管、 借款、 财产保险、 技术协议或含有协议性质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买卖、 继承、 赠与、 交换、 分割等所立书据。(三)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财务会计核实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应内容不一样, 可分别为记载资金账簿和其她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包含政府部门发给房屋产权证、 工商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证、 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等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其她凭证。四、 印花税计算依据及税率依据应税凭证性质不一样, 印花税计税依据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以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通常适适用于协议或含有协议性质凭证, 其中: 1.购销协议, 以购销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含供给、 预购、 采购、 购销结合及协作、 调剂、 赔偿、 易货等协议, 按万分之三贴花。2.加工承揽协议, 以加工或承揽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包含加工、 定做、 修缮、 修理、 印刷广告、 测绘、 测试等协议。按加工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 以收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含勘察、 设计协议,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以承包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含建筑、 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5.财产租赁协议, 以租赁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含租赁房屋、 船舶、 飞机、 机动车辆、 机械、 器具、 设备等协议,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 按1元贴花。6.货物运输协议, 以运输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含民用航空运输、 铁路运输、 海上运输、 内河运输、 公路运输和货运协议,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7.仓储保管协议, 以仓储保管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含仓储、 保管协议,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8.借款协议, 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银行及其她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含银行同业拆借)所签署借款协议。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9.财产保险协议, 以保险费作为计税依据。包含财产、 责任、 确保、 信用等保险协议。责任保险、 确保保险和信用保险协议暂按定额5元贴花, 其她保险协议按保险费收入金额千分之一贴花。10.技术协议, 以协议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含技术开发、 转让、 咨询、 服务等协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11.产权转移书据, 以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含财产全部权和版权、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协议和商品房销售协议也按此税目征税,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12.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账册(包含载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总分类账, 或专门设置记载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账簿), 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额之和作为计税依据。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万分之五贴花。(二)按件贴花, 适用定额税率, 税额为5元。1.营业账簿中“其她账簿”。2.权利、 许可证照。包含政府部门发给房屋产权证、 工商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证、 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五、 印花税征收要求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征收由纳税人依据印花税相关要求, 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自行购置印花税票, 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当初; 即纳税人协议签署时; 产权转移书据立据时; 营业账簿启用时; 权利许可证照领受时; 另外纳税人在国外签署应税协议, 在中国使用时纳税。六、 印花税税收优惠(一)农林牧渔业优惠政策1.国家指定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 农民个人书立农副产品收购协议免纳印花税。——《中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组员签署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协议, 免征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81号)(二)房地产及建筑业优惠政策1.对个人销售或购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调整房地产交易步骤税收政策通知》(财税〔〕137号)2.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置人包含印花税给予免征。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 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相关材料, 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百分比免征开发商应缴纳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4号)3.对个人出租、 承租住房签署租赁协议, 免征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4号)(三)金融业优惠政策1.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 微型企业签署借款协议免征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署借款协议免征印花税通知》(财税〔〕78号)2.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对承租人、 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署协议, 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融资租赁协议相关印花税政策通知》(财税〔〕144号)(四)社会民生领域优惠政策对财产全部些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书据, 免征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教育税收政策通知》(财税〔〕39号)(五)文化业优惠政策1.图书、 报纸、 期刊以及音像制品发行单位之间, 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征订凭证, 暂免征印花税。——《国家税务局相关图书、 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通知》(国税地字〔1989〕142号)2.出版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凭证, 不贴印花。——《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和要求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七、 以下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要求,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其她凭证征税。所以印花税征收范围采取列举方法, 没有列举协议或含有协议性质凭证, 不需要贴花。(一)现有订单又有购销协议, 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 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 不再签署购销协议, 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 明确供需双方责任业务凭证, 依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要求, 该订单含有协议性质, 需根据要求贴花。但在现有订单, 又有购销协议情况下, 只需就购销协议贴花, 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 依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要求, 无需贴花。(二)非金融机构之间签署借款协议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要求, 银行与其她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署借款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 和非金融性质企业或个人签署借款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常见方法, 和股东所签署借款协议, 假如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 无需贴花。(三)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署协议, 只是一个投资约定, 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无需贴花。(四)继续使用已到期协议无需贴花企业所签署已贴花协议到期, 但因协议所载权利义务关系还未推行完成, 需继续实施协议所载内容, 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协议, 只要该协议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 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假如协议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 或者就还未推行完成事项另签协议, 需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五)委托代理协议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凡仅明确代理事项、 权限和责任, 依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要求, 不属于应税凭证, 无需贴花。(六)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署协议和开出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 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依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 国税发〔1990〕173号文要求, 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无需贴花。(七)承运快件行李、 包裹开具托运单据依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要求, 对铁路、 公路、 航运、 水路承运快件行李、 包裹开具托运单据, 暂免贴印花。(八)电网与用户之间签署供用电协议依据财税〔〕162号文要求,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署供用电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九)会计、 审计协议依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要求, 通常法律、 法规、 会计、 审计等方面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 其所立协议不贴印花。(十)工程监理协议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含有相关资质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委托, 依据国家同意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要求, 替换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工程建设实施监控一个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协议, 是当事人就相关项目分析、 论证、 评价、 估计和调查签订技术协议。所以, 工程监理协议并不属于“技术协议”税目中技术咨询协议, 无需贴花。(十一)三方协议中担保人、 判定人等非协议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作为购销协议、 借款合相同担保人、 判定人、 见证人而签署三方协议, 即使购销协议、 借款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但参与签署协议担保人、 判定人、 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无需就所参与签署协议贴花。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要求, 同一凭证, 由两方或者两方以受骗事人签署并各执一份, 应该由各方就所执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 所说当事人, 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单位和个人, 不包含保人、 证人、 判定人。(十二)商业票据贴现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 从银行取得资金, 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 在贴现过程中不包含印花税。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还未到期情况下, 为提前取得现金, 将票据全部权转移给银行, 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余额支付给持票人业务。(十三)企业集团内部使用凭证集团内部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各企业之间, 总、 分企业之间, 以及内部物资、 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调拨单(或卡、 书、 表等), 若只是内部实施计划使用, 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 据以供货和结算, 依据国税函〔〕9号、 国税发〔1991〕155号、 国税函〔1997〕505号文要求, 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无需贴花。(十四)实际结算金额超出协议金额不需补助花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要求, 印花税征税对象是协议, 征税依据是协议所载金额, 而不是依据实际业务交易金额。假如已按要求贴花协议在推行后, 实际结算金额和协议所载金额不一致, 依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要求, 不再补助花, 也不退税。(十五)培训协议企业签署各类培训协议, 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协议, 才需要根据“技术协议”贴花, 其她培训协议, 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不需贴花。八、 相关印花税六个小知识您必需要看! (一)印花税票: 不能反复使用日前, 某基层税务机关在执法检验时无意中发觉, 某企业一份价值500万元商品销售协议上印花税票有重新贴过痕迹, 经过对该单位印花税申报和应税情况查对, 发觉存在少缴税款行为, 纳税人主动认可因忘记申报, 又怕税务机关检验发觉协议未贴花, 就自作聪慧把另一份协议上贴印花税票揭下来贴上去了,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印花税违章处罚相关问题通知》(国税发〔〕15号)中明确, 对印花税纳税人已贴用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 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处罚要求,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二)以货换货协议: 按“购销金额”征税依据《国家税务局相关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和要求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要求, 商品购销活动中, 采取以货换货方法进行商品交易签署协议, 是反应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协议, 应按协议所载购、 销累计金额征税。某汽车轮胎厂因不清楚该政策造成少申报缴纳印花税。该汽车轮胎厂其购销协议印花税实施查账征收, 与某汽车制造企业签署购销一份协议, 约定以自己生产一批轮胎(该批轮胎销售价65万元)交换两辆汽车, 同时再支付3万元差价款, 当初该企业只就65万元申报印花税。税务机关在风险应对中发觉该问题后, 对纳税人进行了相关政策解释, 并通知该纳税人应按购、 销累计金额累计133万元计算应申报缴纳印花税补申报缴纳差额税款。(三)联运协议: 区分结算方法缴纳印花税跨国联运业务运输协议印花税怎样申报缴纳, 要看协议约定结算方法。依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多个具体问题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要求, 对中国货运业务, 凡实施联运, 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 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凡分程结算运费, 应以分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某运输企业就该问题向地税部门咨询, 该运输企业印花税实施查账征收, 该运输企业和另外两家运输企业共同为某机械企业采取联运方法运输机器设备, 该企业与机械企业统一结算全程运费120万元, 以后该企业与另外两家运输企业均分程结算运费。税务机关回复, 该运输企业与机械企业签货物运输协议, 应该以全程运费120万元计算缴纳运输协议印花税。同时向纳税人解释, 假如机械企业分别和该企业与另外两家运输企业签署分程运输协议, 分别结算运费, 而不是统一和该企业结算情况, 该企业仅就按分程结算运费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四)同业拆借协议: 符合条件不贴印花近日,某市城内某商业银行与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 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同意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 财务人员有点拿不准, 该“借款协议”是否能够视为“银行同业拆借”, 免缴印花税?依据《国家税务局相关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和要求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要求, 中国其她金融组织, 是指除人民银行、 各专业银行以外, 由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设置, 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单位。第八条要求,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银行同业拆借”, 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要求, 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行为。同业拆借协议不属于列举征税凭证, 不贴印花。所以, 依据上述要求, 该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企业签署借款协议, 必需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措施〉通知》要求同业拆借条件, 且融资租赁企业属于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设置, 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单位, 方可作为同业拆借协议, 不贴印花, 不符合上述条件, 则应按借款协议贴花。(五)融资租赁设备: 按“借款协议”计税贴花伴随环境保护意识加强, 市场对环境保护设备需求也是越来越大, 近期, 某资产管理企业与用户签署了一份大额环境保护设备租赁协议, 约定由该企业购置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全部。“这份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 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税务工作人员听了她介绍后耐心解释, 依据《国家税务局相关对借款协议贴花问题具体要求》〔(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要求, 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是一个以融物方法达成融资目业务, 实际上是分期偿还固定资金借款。所以, 对融资租赁协议, 可据协议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协议”计税贴花。不过因为融资租赁企业不是银监会同意设置、 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 不符合借款协议印花税主体资格, 所以, 即使能够认定为借款协议, 但不包含借款协议印花税缴纳问题。与此同时, 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 融资租赁协议结束以后, 承租企业往往会购置租赁设备, 再次签署一个购销协议, 对于这部分内容, 双方应该根据购销协议缴纳印花税, 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谢谢您耐心解释。”小徐感谢道, “没想到简单租赁协议竟然包含这么多税法知识, 真是收获很多。”(六)车辆保险: 购置方缴纳印花税某汽车租赁企业因为从事婚庆、 旅游、 商务用车汽车租赁业务, 购置并拥有了多部大型客车和几十辆小型轿车, 每年企业花在车辆保险上钱就有几十万元。该市地税近期在对该企业进行风险应对时, 发觉该企业购置车辆保险时与保险企业签署保险协议未缴纳印花税, 提醒企业应立刻更正。财务人员认为保险协议印花税应该由保险企业缴纳。税务人员解释: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明确, 在中国境内书立、 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单位和个人, 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应该根据本条例要求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签署应税协议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立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就协议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财产保险协议是印花税应税协议之一, 而车辆保险协议是财产保险协议中一个。所以, 上述汽车租赁企业应就车辆保险协议记载金额根据1‰税率缴纳印花税。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