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关键协议条款
一、 现场人员管理
1. 按本协议进行施工组织, 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 ②机械设备、 ③施工方案等, 必需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相关人员上岗证、 相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并需确保现场施工劳动力、 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
2.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时所报人员名单且不得私自更换, 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含准备和收尾阶段), 均需在职在岗, 且不得兼任其她项目任何职务。如有特殊情况应报甲方同意, 并支付5000元/人罚款。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 支付5000(10000)元/人罚款。乙方所更换人员必需满足本岗位各项要求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员。
3. 乙方以下人员, 经甲方提出后, 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不然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同时, 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同意合格人员替换上述调离任何人员。
3.1. 甲方确定无法胜任工作者, 包含: 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负有责任施工人员、 不熟悉本专业工作施工人员等;
3.2. 不能主动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3.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要求者;
3.4. 无证上岗者(适适用于按要求必需有上岗证);
3.5. 与本协议要求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
3.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
4. 未经甲方许可, 本工程严禁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 甲方授权人员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
二、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 工程质量: 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协议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
2. 乙方承包范围各分部分项工程, 按设计图纸、 设计变更、 规范规程、 验收标准、 以及地方相关要求、 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成此标准, 乙方应采取方法在要求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要求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协议价款作为违约金;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 发生全部费用(另加20%管理费)由乙方负担,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3. 检验和返工
3.1 乙方应认真根据标准、 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 监理依据协议发出指令施工, 随时接收甲方、 监理检验检验, 为检验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 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4. 关键工序
4.1. 乙方关键工序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 方可申请监理、 甲方验收; 经监理甲方认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 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直至该部分工程确定合格为止。
4.2. 本协议定义关键工序内容详见专用条款。
5. 有防水要求部位, 均要求乙方完成以下工作, 并经过甲方和监理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1. 楼板和挡土墙等钢筋砼结构(含厨卫间)部分: 结构试水→基层处理及防水加强层→每道防水层分开验收→进行淋水或48小时闭水试验, 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2. 外墙部分: 外墙防水(要求涂刷防水部分)→防水层淋水试验→整体外墙淋水试验;
5.3. 以上淋(闭)水试验工作所需工期、 费用, 乙方应充足考虑并包含在工期要求及协议计价清单方法费中。
6. 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根据甲方要求绘制水电完工图, 图纸上具体标明多种管线具体位置和具体尺寸, 并在毛坯房楼地面和墙面用油漆标明多种管线名称、 位置和走向, 费用包含在协议计价清单方法费中。
7. 施工难点以及轻易发生质量通病地方, 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样板, 经甲方和监理确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砌体工程开始后, 乙方应按图纸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样板间, 经甲方确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8.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 组织相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交付前三个月开始百分之百分户检验, 发觉问题立刻督促整改, 而且做好每一户检验和整改统计。检验次数依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确保在房子移交物业时候基础消除户内渗漏、 墙地面等常见质量问题。
三、 安全施工
1. 由承包人负责并负担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价款之中。
2.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认真实施工程承包协议中相关安全要求。
3.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生产意识,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检验人员, 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必需熟悉和遵守本条款各项要求,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 部署、 检验、 总结和评选。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实施项目经理到工人(包含临时雇请民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需做到纵向到底, 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 人人有现。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现场配置专职安全员, 专职负责全部职员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发生。有权按相关要求公布指令, 关键时有一票否决权, 并采取保护性方法预防事故发生。承包人应制订切实有效规章制度, 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切实做到“安全才能生产, 生产必需安全”, 严禁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多种合理预防方法, 预防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 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行为。
6. 承包人必需含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证书, 参与施工人员必需接收安全技术教育, 熟知和遵守本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时进行安全技术考评, 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 起重、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 压力容器、 焊接、 机动车船艇驾驶、 爆破、 潜水、 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 项目经理必需负担管理责任。
7. 对于易燃易爆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 还应配置有足够消防设施, 全部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爆炸物给予、 易货或以其她方法转让给任何其她人, 或许可、 容忍上述一样行为。
8. 操作人员上岗, 必需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施工责任人和安全检验员应随时检验劳动防护用具穿戴情况, 不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人员不得上岗。
9. 全部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时检验, 并有安全员签字统计, 确保其常常处于完好状态; 尤其是高空作业设备(如卷扬机提升架、 吊车设备等)必需取适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 而且定时或者不定时进行跟踪检验。不合格机具、 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严禁使用。
10. 施工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时, 必需制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施工现场必需含有相关安全标志牌。
11. 乙方必需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 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假如发生安全事故, 应根据《国务院相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要求》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并坚持“三不放过”标准, 严厉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 工期管理
1. 具体控制工期及相关工期管理要求详见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
2. 进度计划
2.1 乙方应于协议签署后15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具体总进度计划, 应符合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 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依据。甲方和监理企业在提交后15日内未给予书面形式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同意;
2.2 乙方须按甲方、 监理企业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收甲方、 监理企业检验、 监督。
3. 开工及延期开工
3.1 乙方应该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该不迟于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回复, 视为同意乙方要求, 工期对应顺延。甲方代表不一样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工期不顺延;
3.2 因甲方原因不能根据甲方指定开工日期开工, 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推迟开工日期, 总工期对应顺延。
4.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需暂停施工时, 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 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该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 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处理意见后, 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 甲方代表应该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 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回复, 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可对应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 由乙方负担发生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延误
5.1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 并经甲方、 监理企业确定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 经乙方申请, 甲方监理确定, 工期对应顺延。
5.1.1 不可抗力;
5.1.2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造成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
5.1.3 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通知暂缓施工、 间断施工或停工;
5.1.4 甲方要求乙方对任何已隐蔽工程实施挖开检验或对任何材料设备实施试验(包含查验后修补), 查验结果合格。
6. 非第5条原因,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协议专用条款工期要求, 必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5000元并负担甲方由此引发全部相关损失, 甲方在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此赔偿费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责任或本协议要求其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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