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花岗岩供货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老实信用标准, 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以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景观、 市政工程及隶属工程(A段), 大门外挂花岗岩采购
二、 产品名称、 表面效果、 规格、 数量、 单价及金额详见以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芝麻黑花岗岩平石(火烧面)
600×300×90
㎡
449.43
220
沥青道路两侧
2
芝麻灰花岗岩平石(火烧面)
200×200×40
㎡
68.67
140
广场铺装
3
中国黑花岗岩(火烧面)
200×200×40
㎡
28.28
230
广场铺装
4
中国黑花岗岩(火烧面)
200×600×40
㎡
945.92
230
广场铺装
5
中国黑花岗岩(火烧面)
300×300×40
㎡
431.83
213
广场铺装
6
芝麻白花岗岩(荔枝面)
400×400×40
㎡
1147.92
145
广场铺装
7
中国黑花岗岩(荔枝面)
400×400×40
㎡
401.38
250
广场铺装
8
福建虾红花岗岩(荔枝面)
600×600×40
㎡
7159.21
194
广场铺装
9
中国黑花岗岩(荔枝面)
600×600×40
㎡
1377.29
235
广场铺装
10
黑金钢花岗岩抛光
500×500×100
㎡
80
575
广场种植池
11
黑金钢花岗岩抛光
500×50×20
㎡
9.6
185
广场种植池
12
黑金钢花岗岩抛光
500×300×20
㎡
57.6
185
广场种植池
13
抛光花岗岩
65厚150×35
㎡
51.65
235
停车场
14
芝麻白花岗岩平缘石
600×500×190
m
2345.6
120
15
印度红花岗岩(广东云浮: 460)
600×600×20
㎡
690
230
大门干挂
16
芝麻白花岗岩(广东云浮: 160)
600×600×20
㎡
500
135
大门干挂
17
背切
M
6
18
倒边
m
6
石材厚度按国家标准正负二标准, 平整度正负一标准。
需方如增加定货量, 本协议仍然有效。
产品规格、 数量以需方发单为准。
产品价格不含磨边、 背切等异形加工费用(该费用标准见上, 如有产生其她未列明加工方法, 加工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费用按经双方确定实际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 协议金额(即中标金额)
1、 协议总额为实际结算金额约300万元(约叁佰万元), 具体按发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 协议总额包含卖方装卸费、 运输、 保险、 质保期服务及协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 供货期
1、 本货物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八个工作日以后分期分批交货,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 假如卖方没有根据协议要求或采购人同意延长时间交货, 每延期一天, 按协议总金额0.1%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协议总金额10%。假如卖方在达成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 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协议, 所以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负担。
3、 在推行协议过程中, 假如乙方碰到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 应立刻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理由、 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 假如同意, 可经过修改协议, 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五、 货物验收
1、 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 由采购人和卖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数量、 规格、 表面处理、 包装质量等进行查对、 验收及签收到货数量, 付款以签收单数量为准。
2、 材料最终验收待工程施工完成, 由买方组织建设(监理)、 关键办及项目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负责验收工作。
3、 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协议采购人认可合理最好配置、 参数及各项要求。
4、 卖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设备、 工具及其她便利条件。
5、 在验收过程中发觉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 卖方应负责根据采购人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方法妥善处理,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供给商自行负担。
6、 对于不合格货物, 卖方必需在5个工作日里立刻更换, 由此产生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
六、 质量确保和售后服务
l、 全部材料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所供石材必需满足《中国建材行业标准》(GB/T18601-)要求。
2、 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 供货时石材材质必需根据卖方提供石材样品材质供货。
4、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材料是全新、 未使用过、 是按相关技术参数制造而成, 并完全符合协议要求质量、 规格和性能要求。
5、 依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 或者在质量确保期内, 假如材料数量、 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 或证实材料是有缺点, 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 买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并提出索赔。
6、 在卖方承诺质量确保期内, 卖方应立刻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 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发损坏, 卖方应立刻提供, 无偿更换。
七、 付款方法
供货达总量50%并验收合格后, 支付协议总款30%, 供货达总量80%并验收合格后, 支付协议总款60%, 供货完成支付协议总款90%, 剩下l0%-年内付清。
八、 项目转包、 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推行协议义务。
九、 完工结算
结算价=单价×供货数量。多种材料成交单价不予调整, 数量按实际供给到施工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同时签字确定数量计算。
十、 协议风险
乙方已充足考虑供货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 已计入协议价, 完工结算时综合单价均一律不予调整。
十一、 违约赔偿
1、 除协议要求外, 假如卖方没有根据协议要求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按每迟交一日, 负担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价0.5%金额赔偿费计算)。但违约赔偿费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协议价15%。假如卖方在达成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 买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2、 如确因封闭处理(五面)不到位, 造成石材表面大面积污染(或污染严重), 则按卖方违约处理, 处货物总价20%违约金。
十二、 不可抗力
l、 假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战争、 严重火灾、 水灾、 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协议推行受阻时, 推行协议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久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
2、 受事故影响韵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刻以电话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假如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深入推行协议协议。
十三、 其它
1、 乙方应接收甲方总体组织、 协调、 管理, 并负担与甲方配合义务。
2、 该工程供货过程中碰到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与甲方无关。
3、 货到现场,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和要求卸货,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二次搬运, 乙方不负担费用。
4、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需确保安全, 如造成多种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或其它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 仲裁机构为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 对双方均含有约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 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 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实施。
6、 本协议一式六份, 其中, 正本二份, 副本肆份, 双方各执贰份, 相关部门二份。
7、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 按国家、 省、 市、 县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12月04日 日期: 12月04日
收款专户以下 收款专户以下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协议生效日期: 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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