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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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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署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北京丰台 协议填写说明 1、 协议各方名称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填写要与工商登记一致。 2、 为确保协议条款完备、 内容完善, 使用时请在画横线地方填写双方约定内容, 不得留空白; 假如有不需要填写内容地方, 比如选择性条款中未选部份, 应划“/”或填“无”。 3、 空格填写要具体明确, 以免产生歧义。假如房屋、 场地具体内容较多, 可依据具体情况列出明细作为附件。 4、 租金支付方法可采取一次支付和分期支付等方法, 应依据双方约定具体情况填写, 在明确支付方法基础上, 确定付款时间及对应付款金额。 5、 相关租期。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租赁期限不得超出二十年, 双方在约定租赁期限时应注意不得超出该限制。 6、 处理争议方法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之间选择一个。选择仲裁方法, 要写明仲裁机构正确名称。 房屋租赁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住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010) 传真: (010)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身份证)住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在平等、 自愿、 诚信和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础情况 1、 甲方有权出租房屋(下称出租房屋)为 , 出租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 四至为 , 房屋结构为 , 层数 ,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以实际面积为准, 房屋全部权证号为: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出租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1) 2、 双方同意以出租房屋实际现实状况进行租赁, 出租房屋现实状况为 。(房屋隶属设施及房屋配套设施见本协议附件2) 3、 甲方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 乙方已充足了解并实地查看了出租房屋基础情况, 同意根据该房屋现实状况租赁。 第二条 租房用途及严禁 甲方将出租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出租房屋。如乙方需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1、 乙方租赁出租房屋用于 。 2、 乙方在租赁房屋只限于从事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范围内经营活动, 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要求, 不得作其它用途和从事违法活动, 同时独立负担在租赁期内经营过程中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乙方需改变经营范围或转项, 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3、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不得增加超出设计电量电器, 不得存放任何武器、 弹药、 汽油等易燃、 易爆、 有毒、 有害危险品。如乙方在出租房屋内增加临时电器, 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并由乙方负担相关费用。 4、 乙方必需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确保在消防用水源、 器材周围不堆放物品, 不移动或挪用消防器材。 5、 乙方占有房屋期间, 应确保出租房屋安全, 并负担出租房屋企财险保险费用及本租赁协议印花税费用。 6、 如乙方违反以上要求造成任何损害, 乙方依法负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所以致甲方及其她第三人损失。 7、 其她约定: 乙方在从事商业生活服务经营过程中, 应遵守国家相关服务行业各项要求。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双方同意租赁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 指定专员与甲方委派工作人员在出租房屋所在地共同办理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领取钥匙, 并对出租房屋面积、 多种固定设施和设备等以书面形式给予确定。 3、 装修期(免租期)约定: 。 4、 租赁期限届满, 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应于到期日腾空并完好交回房屋。 5、 续租: 协议期满, 甲方如继续出租房屋,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但乙方应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 重新签署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标准 A、 双方同意出租房屋租金标准为 元/ (年、 月)[大写: 元/ (年、 月)]。 B、 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日(月)。 C、 其她标准: 。 2、 租金结算: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结算租金 A、 一次结清。乙方在 年 月 日前经过 (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方法一次性结清租金。 B、 分期付款。租期每满 (月/季/年)为一个结算周期, 乙方于期满之日起 日内经过 (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方法一次性结清本期租金。 C、 其她方法: 。 3、 租金调整约定: 。 4、 应以现金或支票支付租金及本协议要求其她费用。付款地点和银行帐号, 按甲方要求办理。 5税款及发票: 。 第五条 确保金和其她费用 1、 在签署本协议同时,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确保金 元、 电费押金 元, 以确保乙方正确推行本协议。若乙方不能完全推行本协议任何条款, 包含但不限于租金支付、 房屋损坏赔偿及因乙方原因影响房屋再出租等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扣留全部确保金抵偿损失, 如确保金不足以填补其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赔偿金。本协议期届满, 乙方如不再租赁房屋, 甲方应在乙方将全部应交租金和费用按期支付, 且乙方无其她应负担违约责任后三十天内返还确保金余额(不计利息)。 2、 乙方应根据国家要求标准, 自行负担租赁期间水电费、 煤(天然)气、 供暖费、 化粪池、 垃圾、 排污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相关费用, 并依据实际耗用量按月(季或年)交纳。水电费由乙方按独立水电表及使用数额计算, 具体数额和交纳方法以自来水企业、 电力企业和其她有权收费单位收费单为依据。乙方按单付费, 见单即付。乙方经营用水指标为 , 超出部分, 甲方按国家要求收取加价水费。因乙方拖延交付前述费用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若上述费用国家标准调整, 按调整后标准计算应交纳费用。签署本协议时具体标准以下: (1)水费: 按 元/吨, 以实际水表数计算。 (2)电费: 按 元/度标准收取。 (3)供暖费: 按 元/平米/供暖期(每年11月15日-第二年3月1日)标准收取。随国家收费标准调整而调整。乙方租赁房屋内需增加暖气设备, 由乙方自行处理, 并负担改造费用, 但改造方案需经甲方认可。 3、 租赁期间因出租房屋和土地所发生税赋由 依法缴纳。如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相关费用, 由 负担, 因乙方经营管剪发生税费支出由乙方负担。 4、 假如乙方在甲方处确保金总数不足本协议要求金额,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给甲方, 使确保金数额达成要求金额。 第六条 合理使用 1、 乙方应珍惜房屋及其整体设施设备, 并合理、 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 对房屋内部常见、 易损部位、 小电器设施立刻进行日常维护。 2、 乙方、 乙方雇员及其用户对出租房屋任何损坏, 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负担修理费用。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且就需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事项未取得政府同意情形下,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公共部位、 外部或顶部陈列、 展示或装置任何文字、 标识、 广告、 招贴、 装饰物或其她资料, 不得安装凉棚或其她突出物。因乙方安装前述标牌、 设施所产生责任, 由乙方负担。 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出租房屋转租、 转借、 与她人共用或以其她形式改变房屋用途。 5、 租赁期间, 乙方发觉出租房屋及所在楼宇主体结构及其隶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 应立刻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 6、 其她约定: 。 第七条 甲方权利、 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租金、 确保金及其她费用。 2、 按本协议约定交付出租房屋并制作《房屋交接清单》, 办理交接手续。 3、 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协议时, 依本协议要求进行处理。 4、 租期内, 甲方不干涉乙方经营管理, 如乙方经营改项, 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且改项应在营业执照范围之内。 5、 对出租房屋及其隶属设施定时检验, 发觉问题应于 日内修缮, 乙方应主动配合, 费用由 负担。 6、 在双方未签署续租之租约前, 甲方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 率领用户进入出租房屋看房。 7、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同时向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但不提供该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买卖协议复印件。乙方如有异议, 应该时书面提出, 双方可不签署或立刻终止本协议, 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8、 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租房证实等甲方有能力出具证实。 9、 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但因甲方及其上级投资人、 股东、 下属分子企业合并、 分立、 重组、 改制进行资产划转, 乙方无优先受让权。乙方放弃优先受让权, 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超出15日未回复甲方通知, 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通知受让方, 本协议继续有效。假如甲方将房产管理权转移给第三方, 本协议对新房产管理权人继续有效。 10、 其它约定: 1)甲方不提供入室保洁服务。 2)甲方不提供信报投递, 如需投递, 乙方自行和邮局协商。 3)乙方不得以断电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补赔偿权利(如供电局有断电通知下达甲方, 甲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 义务: 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按时缴纳租金、 确保金及其她费用。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租或转让出租房屋任何部分, 或与她人共用出租房屋任何部分或全部, 不得以变更控股股东方法变相转租或与她人共用出租房屋任何部分或全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转租、 转让或共用等原因致甲方及她人损失, 由乙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在租赁期间, 出租房屋管理费、 水电费、 取暖费、 煤(天然)气、 化粪池、 垃圾、 排污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 出租房屋装修由乙方自行处理, 并自负费用, 但在装修之前, 必需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 方可施工, 不得有违法行为。对于甲方验收经过后装修布局、 设备设施等,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拆除、 挪动。因乙方违法装修造成损失, 由乙方依法负担。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设置抵押、 质押。乙方违反本条约定,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转让、 抵押、 质押等原因致甲方及她人损失, 由乙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6、 乙方保持出租房屋内部清洁并维修保养良好, 并不得在公共场所、 公用地段堆放或留置有碍通行和观瞻废物等。 7、 如乙方不推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 要求或条件, 而使甲方遭受被罚款或造成甲方有其她额外支出, 乙方负赔偿责任。 8、 乙方之雇员或客人在出租房屋内, 因乙方原因发生伤亡或损失, 由乙方负担责任。 9、 负担因本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维护修理和费用。 10、 协议解除或终止, 乙方应立刻将清洁、 完整无损房屋及锁匙完好地交还甲方。 11、 乙方不得进行非法经营, 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文明、 不道德活动。 12、 乙方负责为出租房屋购置足额财产意外保险, 该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13、 乙方有义务对根据本协议设置广告、 装饰等隶属物进行管理和定时维护, 并自行负担对应费用。 14、 乙方须遵守国家要求营业时间, 不得有扰民行为。 15、 乙方有义务于每年7月31日前向甲方提供经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 其它约定: 第九条 出租房屋归还 1、 租期满, 乙方不续租, 应于期满后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双方签署租赁房屋移交清单。 2、 本协议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 乙方不得将房屋装修拆除或损坏, 乙方应立刻将清洁、 完整无损出租房屋连同锁匙完好地无条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损坏房屋情况下清拆全部增设装置, 对房屋造成损坏加以修复并负赔偿责任。 3、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 乙方必需按时搬出全部物件, 若乙方迁出后3日内仍遗留有箱柜等物品, 则视为乙方放弃权利, 甲方有权给予处理。若乙方不推行上述责任, 甲方有权自行雇人清理, 相关费用在确保金内扣除,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本协议因租赁期满、 不可抗力、 政府政策、 国家征收致终止或因乙方过失致协议被解除, 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交还甲方出租房屋, 甲方不支付乙方包含房屋装修改造等费用在内任何赔偿或赔偿。 5、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担责任, 并赔偿甲方所以所受其她损失。 第十条 房屋质量、 产权瑕疵担保 1、 甲方确保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问题, 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情况。如因房屋质量问题、 产权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担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解除协议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出租房屋, 所以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私自将出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 转让、 转借或与她人共用。 2、 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以上。 3、 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损害公共利益。 4、 逾期三个月不交付租金及/或其她费用。 5、 有意损坏承租房屋或有其她违法行为。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或设置抵押。 7、 依据协议条款甲方使用乙方确保金抵偿甲方损失后, 乙方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补足确保金。 8、 私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9、 违反协议约定, 不负担维修责任、 不支付维修费用及其她原因致使出租房屋场地或设施设备严重损坏。 10、 虽经甲方同意分租, 但对外分租超出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限。 11、 违反协议装修条款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12、 租赁期间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每年年检过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超出15天。 13、 乙方有其她严重违约行为, 且经甲方书面通知更正而在30个工作日内未更正。 第十二条 乙方无故提前解除本协议, 或不推行协议, 或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乙方除应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负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根据年租金标准补交装修期免交租金。 第十三条 修缮和装修 1、 乙方负责租赁期内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 并负担费用。乙方对其自行进行房屋改扩建、 装饰装修、 新增设备等部分维修负责, 并负担费用。 2、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联设备多种损坏, 由乙方负责维修, 负担维修费用, 所以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仍应负赔偿责任。 3、 租赁期间, 综合治理、 防火、 保卫等安全工作, 乙方应实施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并负担全部责任, 并服从甲方监督检验。 4、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或改变房屋设施及房屋主体结构, 在不影响房屋整体安全和使用情况下, 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装修、 设施或对房屋结构有重大影响设备, 需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使用材料和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现有房屋不符乙方使用条件和用途, 乙方仍需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 乙方可进行改造, 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必需依法进行装修改造, 不得有违法行为。 5、 使用材料和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装修时, 需按政府防火部门要求进行, 消防方法及设备要达成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装修改造, 乙方应自费拆除未经同意一切装修改造, 如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7、 除乙方自置可移动办公室家俱和装修物外, 其她一切改建、 增建或改造, 在本协议期满或因乙方违约, 甲方与其解除协议、 乙方单方解除协议之日起即为甲方无偿全部, 但双方另行协商者除外。 8、 其她约定: 。 第十四条 协议解除或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 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自解除通知书送达对方或以特快专递、 挂号信等方法发出之日达五日起生效。 2、 因乙方违约而致协议被解除, 甲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房屋及锁匙, 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房屋锁匙, 并进入房屋, 对乙方存放在房屋内物品采取留置方法并清点拍卖, 用以抵偿乙方拖欠甲方确保金、 租金及其她费用。 3、 除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外, 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一方不推行本协议或提前单方解除本协议, 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自不推行协议或解除本协议之当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终止之日期间租金 %, 但违约金额最少不得少于 个月租金, 并以二者中高者为准。 4、 租赁期满, 或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协议自行终止。 5、 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目不能实现, 相对方能够解除协议,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 因乙方未根据本协议要求不合理、 不安全使用租赁房屋或不推行本协议要求致租赁房屋出现危险、 毁损等情形,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所收确保金不予退还; 乙方应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并赔偿所以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给甲方。 7、 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所收确保金不予退还, 如给甲方造成其她损失, 乙方仍应负担赔偿责任。 8、 协议变更或解除,不能免去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9、 其她约定: 。 第十五条 尤其约定 本协议不管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 乙方应于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交还房屋给甲方, 乙方若逾期交还甲方出租房屋, 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 根据原租赁期间最终一年度租金标准150%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直至交还甲方房屋之日止。 第十六条 协议推行 1、 在租赁期内,如甲方企业发生改制、 重组、 吞并等, 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满30天变更。 2、 除协议解除情形外, 一方负担违约责任后, 仍负有继续推行本协议义务。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完全推行本协议之任何条款, 视为违约, 负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所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 确保金及其她费用, 除应立刻如数补交外, 应根据逾期支付额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延期间符合下列情形, 尚须同时负担以下责任: (1)如乙方拖延20天未能缴纳租金、 确保金及其她应付费用, 甲方即有权停止供电、 供暖、 供水并中止通讯, 由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2)如乙方拖延30天仍不能缴纳租金、 确保金及其她费用,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所收确保金不予退还, 并留置乙方租赁房屋及该区域内全部用具, 由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违反协议, 私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私自转借、 转租房屋, 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 如所以造成承租房屋损坏, 还应负责赔偿, 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 乙方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设施、 设备, 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 并负担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责任。 5、 如因违约方违反协议致使守约方发生任何其她支出, 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和差旅费等, 违约方应就此向守约方进行全额赔偿, 并保障守约方不受任何其她损害。 6、 其她约定: 。 第十八条 征用、 拆迁 1、 出租房屋因国家征用、 政策改变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所以造成乙方或甲方损失,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2、 遇有市政建设、 拆迁或甲方整体计划改造包含到所出租土地、 房屋时, 本租赁协议终止, 双方根据实际租赁期结算租金, 互不追究所以产生责任。在拆迁过程中, 市政府给予土地、 房屋拆迁赔偿归甲方及房屋全部些人、 土地使用人全部; 市政府给予乙方租赁房屋范围内经营赔偿(含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等)归乙方全部。 3、 因甲方及房屋全部些人、 土地使用人自行或合作开发进行拆迁, 甲方及房屋全部些人、 土地使用人不支付乙方任何赔偿。 4、 发生上述情形, 乙方应根据拆迁人公告拆迁要求立刻腾退租赁房屋及占用土地,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因乙方拖延不配合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产权人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拖延期间根据租金标准150%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5、 乙方超出本协议约定租期占用房屋期间, 发生市政建设、 拆迁或甲方整体计划改造、 开发, 乙方无权向甲方或其她拆迁人要求任何赔偿。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主观原因出现临时性停水、 停电或其她甲方无法控制情况, 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出租房屋, 甲方不负担责任。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 若因瘟疫、 火灾、 水灾、 暴雨、 风暴、 地震、 土地下沉、 暴乱、 战争、 敌对状态、 罢工和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 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房屋, 双方应按实际情况协商合适减低租金。若前述情况连续超出三个月, 任何一方可立刻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推行; 但该不可抗力发生前租金及其她费用及拖延违约责任不能免去。 2、 对非甲方原因发生火灾、 爆炸、 蒸汽、 水电、 雨雪以及大厦檐项、 地上、 地下、 大厦内多种管道、 设施及其她任何地方漏水、 漏气、 漏电、 潮湿或其她任何不可预见原因引发之意外, 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甲方不负担责任, 并由实际责任方负担责任。 3、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推行本协议所要求义务, 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天内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尽最大可能降低损失。依据不可抗力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去责任。一方拖延推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不能免去责任。 4、 乙方私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代管财产如有损坏, 甲方不负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权利放弃 1、 甲方在知道乙方违约同时又接收其缴纳租金及其她费用, 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权利。假如甲方放弃本协议要求任何权利, 只能以甲方书面同意为准。 2、 未有甲方书面委托或同意, 甲方代表、 代理人或管理人员无权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无权代表甲方放弃本协议权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出租房屋使用安全负责, 如房屋发生意外事故或房屋隶属物存在缺点,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推行此项义务致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受损害, 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确切证据证实乙方因以下原因不能推行本协议, 并经要求其提供确保或采取其她确保推行协议方法而未提供或采取,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 所收确保金不予退还, 并要求其立刻清偿所欠租金、 确保金: 1、 乙方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2、 乙方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 以逃避债务; 3、 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4、 乙方因诉讼、 仲裁或实施致不能经营; 5、 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 6、 乙方宣告破产或被债务人申请破产; 7、 乙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推行债务能力其她情形。 8、 乙方租赁房屋装修改造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 保密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各条款都负有保密义务, 但因法院诉讼或行政命令以及律师需要除外。假如因泄漏本协议内容及条款,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以及其她无须要麻烦, 泄密方应负对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 全部通知、 票据或申明均以挂号信、 特快专递、 传真或张贴等方法送达至本协议首部所确定对方通讯地址, 即为有效充足送达。甲方将通知送达(包含张贴等方法)乙方租赁房屋, 即为有效充足送达。 2、 因被送达人提供通讯地址不准、 变更或租赁场所无人等事由, 造成无法送达, 仍视为送达, 所以所致后果由被送达人负担。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1、 因本协议推行及解释发生争议, 适用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2、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附 则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 六 份, 甲方执 份 四 份, 乙方执 二 份。 2、 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前, 应相互交换现行有效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她相关证件, 双方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签字, 应有书面授权书, 并交另一方留存。 3、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 并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4、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项, 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和政策实施。 5、 对本协议或其附件任何修改或变更, 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 并由双方盖章确定方为有效。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 不影响其她条款效力。 6、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北京市 签署。 7、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协议及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本协议附件包含: 附件1: 出租房屋平面图; 附件2: 房屋隶属设施及房屋配套设施; 附件3: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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