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 保健食品)
(门店)
1月1日
一、 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
二、 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三、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四、 食品安全自查与汇报制度
五、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六、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七、 卫生管理制度
八、 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醒牌管理制度
九、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十、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
一、 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含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生产者)许可证(包含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汇报)和产品正当证实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 保健食品立案凭证), 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进口保健食品还应该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实。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相关许可证、 进货发票等证实材料, 采取扫描、 拍照、 数据交换、 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企业实施统一配送保健食品, 全部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实文件, 并经过信息化系统保留。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统计制度, 统计和凭证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 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 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该记明保健食品名称、 同意文号、 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销货日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法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
1.验收人员对到货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包装、 标签、 说明书以及相关要求证实或文件、 票据逐一检验。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保健食品专用标识、 产品名称、 同意文号(立案号)、 产品批号、 生产日期、 保质期、 保健功效、 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包装、 标签、 说明书以及相关要求证实或文件、 票据注意检验。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 质量异常、 包装不牢、 标示模糊或有其她问题品种应拒收, 并按要求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二、 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台账。保健食品进货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2年。
(二)门店建立保健食品销售统计制度, 统计和凭证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 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时查阅进货台账和检验食品保留与质量情况, 对立即到保质期保健食品, 应该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 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醒; 对超出保质期或者腐败、 变质、 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应该立刻停止销售, 撤下柜台销毁, 并追回已经售出食品。食品处理情况应该在进货台账中如实统计。
三、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 或设专门区域, 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施专用并设有防鼠、 防蝇、 防潮、 防霉、 通风设施及方法, 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 分架、 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显著标志, 有异味或易吸潮食品应密封保留或分库存放, 易腐食品要立刻冷藏、 冷冻保留。
(四)保健食品应按说明书要求贮藏方法贮存: 贮存场所应确保通风干燥、 必需配置防暑、 防虫等设施。对有特殊唯独、 湿度要求保健食品, 还需有确保所需温度、 湿度特殊要求设备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员验收登记制度, 定时清仓检验, 预防食品过期、 变质、 霉变、 生虫, 立刻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
(六)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四、 食品安全自查与汇报制度
(一)每年最少组织实施一次全方面自查, 检验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正当合规、 实施及改善情况。
(二)当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有相关重大投诉时, 应立刻开启食品安全自查。
(三)自查发觉不符合要求立刻纠正。发觉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立刻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 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四)每个季度开展定时自查, 自查内容应最少包含: (1)经营资质是否正当有效; (2)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4)经营保健食品标签、 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6)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已推行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 (7)经营场所摆放保健食品广告(包含宣传材料)是否纯在虚假宣传或夸得宣传情形。
(五)如发生事故, 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方法预防危害扩散。应急处理方法包含以下:
1.采取方法立刻停止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食用和使用;
2.亲密注意已食用可能造成事故人员, 一旦出现不适症状, 立刻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场, 控制好保留可能造成食品事故食品及原料, 方便相关部门采集、 分析等;
4.被污染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 进行根本清洗消毒, 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5. 立刻向相关行政主观部门汇报发生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方法。
6.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 谎报、 缓报, 不得毁灭相关证据。
五、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制订培训计划, 定时组织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和考评。
(二)新参与工作人员包含实习工、 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考评结果统计归档, 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验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需每年进行健康检验, 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 不得超出期限使用健康证实。
(六)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方法。
(二)制订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计划。
(三)按相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措施,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 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 培训合格者才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六)对本单位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总结、 推广经验, 批评和奖励, 阻止违法行为。
(七)帮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 监测。
七、 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职员均应保持经营场所洁净、 整齐。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 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 乱丢果皮、 杂物等。
4、 任何职员不得将易燃、 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要求区域内。
6、 灭蚊灯、 老鼠夹、 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 发觉故障应立刻汇报卫生管理员, 卫生管理员应立刻采取方法加以处理。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 合格品区、 不合格品区, 各区应放置显著标志。
2、 全部入库产品应分区、 分类摆放在要求区间, 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依据保健食品性能及要求, 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墙、 离地整齐存放, 并确保保健食品质量。
4、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 优异先出, 不一样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放。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 整齐、 通风, 地面清洁, 无积水, 门窗玻璃洁净完好, 墙壁天花板无霉斑、 无脱落, 防虫、 防鼠、 防尘、 防潮、 防霉、 防火设施配置齐全、 方法适当。
6、 仓库应定时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每日进行防蝇、 防鼠、 防蟑检验和打扫卫生, 每个月进行一次消毒、 杀菌, 并作好统计。
7、 仓库内不得吸烟、 喝酒、 进食, 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私人杂物, 不得存放易燃、 易爆和有毒物品。
(三)食品运输卫生管理制度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 并生熟分开, 运输中要防蝇、 防尘、 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食品时要讲究卫生, 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八、 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醒牌管理制度
(一)根据保健食品储藏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 按入库前后次序、 生产日期、 分类、 分架、 摆放整齐、 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 有臭味、 污染不洁或超出保留期食品。
(二) 保健食品销售, 应该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区域或柜台、 货架摆放、 销售。
(三)保健食品销售, 应该设置提醒牌, 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提醒牌为绿底白字, 字体为黑体, 字体大小可依据设置专柜或专区空间大小而定。
九、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该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定时检验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方法落实情况, 立刻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应该立刻给予处理。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 工具、 设备等, 立刻采取封存等控制方法, 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汇报, 预防事故扩大。
(三)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 谎报、 缓报、 不得毁灭相关证据。
十、 不安全食品处理制度
(一)不安全食品确定:
1.质量验收人员验收时发觉内在质量、 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正当定质量标准食品(保健食品);
2.在自查过程中发觉过期、 霉烂变质及其她质量问题食品(保健食品);
3.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 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食品(保健食品);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抽样送检确定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
5.其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保健食品)。
(二)不安全食品处理:
1.验收过程中发觉不安全食品, 质量验收人员不得验收商家销售, 并立刻与企业产品配送部门联络, 作退货处理;
2.自查过程中发觉不安全食品, 应立刻下架暂停销售, 并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抽检不合格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有质量管理部门立刻通知各终端门店停止销售, 并根据要求召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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