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租赁协议
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 经双方友好协商, 遵照平等自愿标准, 双方就 租赁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机械明细: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第二条、 协议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以上租赁机械价款包含内容: 乙方提供满足甲方施工需求机械(结算依据甲方责任人签署机械台班数量据实结算, 如实际租赁台班数量小于本协议约定租赁台班数量, 则以实际发生租赁台班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发生租赁台班数量超出本协议约定租赁台班数量, 须另行签署《增量补充协议》, 不然, 超出本协议约定台班数量, 视同乙方提供无偿服务, 甲方不予结算和付款)。
1、 单价中包含司机及油料费、 维修、 管理费、 利润、 税金等政府部门要求必需交纳费用; 运土车单价中含土方消纳费用, 乙方必需确保运土车每车不低于20方。
备注: 本协议台班单价包死, 协议使用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第四条、 租赁机械相关资料要求: 乙方随标物携带生产厂家资质、 责任人身份证及政府部门需要机械年检和安全立案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 租赁机械供货时间、 地点及运输方法: 协议签署后, 乙方应依据协议所签署机械型号、 规格、 数量进行机械准备。具体使用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把机械运输至施工现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出租机械设备须状态良好, 并应按检修规程立刻做好整套机械保养、 维护工作, 以确保甲方工作正常进行。操作手必需安全操作, 文明施工, 服从甲方工地责任人指挥, 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安全要求, 不然出现安全事故自行负担一切责任。
2.施工过程中乙方机械操作手需服从甲方工地责任人时间安排, 操作手持证上岗, 不得私自离岗, 并全力配合甲方施工生产(二十四小时作业, 按甲方要求加班), 若因操作手不在岗在位影响甲方施工, 每发生一次罚款乙方1000元。加班费用已含在单价中, 不再单独计取。
3.确保在接到甲方电话3小时内相关机械抵达甲方指定地点。机械到现场后, 必需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应确保相关机械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 出现故障时必需快速排除,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负担。
6.运土车外运及消纳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担。
第七条、 租赁机械结算支付、 时间、 地点、 方法约定: 机械台班费用采取一月一结, 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当月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法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国家要求正规有效发票(发票类型应为增值税一般发票, 税率为3%), 发票抬头为: , 开票单位必需与本协议乙方名称一致, 付款标准为先开发票后付款。
第八条、 质量确保期限、 确保金及售后服务: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因为乙方机械原因影响甲方工期, 乙方应负担由此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协议双方工作人员必需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员权限由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对于没有授权委托书人员, 协议相对人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对于没有书面授权人员任何行为, 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十条、 租赁设备保管与维修
1、 租赁期间, 租赁设备维修及费用由_乙方_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转让、 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二条、 租金以实际发生结算, 并根据双方约定方法支付, 乙方每次领取租金时, 必需向甲方开含有法律效力发票后方可领取。双方对租赁机械验收、 结算以甲方出具单据为准。
(1)如乙方不提供对应发票或者乙方所提供发票被甲方审查认定为假发票, 甲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
(2)如乙方开具发票经相关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税务、 审计等部门)审查认定为假发票, 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签署协议时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等信息,取得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经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相关发票法律制度要求, 造成甲方不能抵扣,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经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税款金额做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甲方能够继续向乙方追偿损失。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并立刻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和违约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双方约定时间、 质量、 数量提供租赁设备, 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租金 5 _%违约金, 并向甲方支付因违约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 首先协商, 协商不成, 能够采取下列第 二 种方法处理:
第一个争议处理方法: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处理方法: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本协议;
(2)二次报价单(最终);
(3)投标书及附件;
(4)所供机械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5)协议推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其她文件;
第十六条、 双方联络地址确定:
甲方: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乙方: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双方在此确定: 上述地址视为双方联络地址。如任何一方联络地址、 电话及传真发生变更, 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向原地址发送快件、 传真等均视为送达, 所以而引发相关法律责任由未通知方负担。
第十七条、 双方相互承诺: 本协议所产生债权不得转让第三方, 债权转移视同放弃债权。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 并正确推行相关协议义务后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 8 份, 甲方持 7 份, 乙方持 1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1、 依据工程需要, 乙方应配置足够运土车及机械数量, 因为乙方原因机械无法满足施工要求, 甲方可安排其她单位进行施工, 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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