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永安市安监局行政权力运行一览表
等级: 局长
权限: 主持局全方面工作, 主管综合科、 监督科、 矿山科、 监察大队(监控中心)。
等级: 副主任科员
权限: 帮助局长工作, 主管监督科。
等级: 副局长
权限: 帮助局长工作, 分管矿山科、 监察大队(监控中心)。
安监科
等级: 科长
权限: 具体行使以下项105权力(1—26、 28—91、 109-124)
矿山科
等级: 科长
权限: 具体行使以下90项权力(1—25、 29-36
39-66、 92-107、 111-113、 115-124)
监察大队(监控中心)
等级: 大队长
权限: 具体行使以下122项权力(1—108、 111—124)
监督电话:
市效能大队(8811111)
市安监局(3662616)
永安市安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步骤图
5日内立案
当场处罚
对公民处罚以50元以下, 对法人或其她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或警告行政处罚
不需要处罚
发觉违法事实
立案审批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 开展调查、 检验, 搜集证据, 并制作《案件调查汇报》
对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3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听证通知书
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 并送达相对人
案件调查汇报
听证笔录
听证会汇报书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相对人
听取相对人陈说和申辩
行政处罚实施(相对人15日内缴纳罚款)
结案审批并存档
监督电话:
市效能大队(8811111)
市安监局(3662616)
永安市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步骤图
解除强制方法
整改情况复查
实施强制方法
下达强制方法决定书
按四不放过标准, 调查结束后, 形成事故调查汇报
调查取证:
1、 现场勘查: 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绘制事故现场图、 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2、 制作调查笔录、 现场笔录等
通知市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
立案
事故接报
事故调查汇报经政府同意
通知当事人有陈说权、 申辩权和听证权
监督电话:
市效能大队(8811111)
市安监局(3662616)
移交司法等部门
进入行政处罚罚通常程序
结案归档
永安市安监局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验步骤图
听取情况汇报, 实施现场检验(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 亮证执法)
适用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
超出管辖 移交相关部门
检验中发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达《责令更正指令书》, 责令限期更正
下达强制方法决定书
到期复查, 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
实施强制方法施
未整改
已整改
进入行政
处罚程序
归档
监督电话:
市效能大队(8811111)
市安监局(36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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