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 (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委托 业主方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方将 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第二条: 物业基础情况:物业类型: 非住宅型; 坐落位置: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下 层、 地上 层。委托管理物业组成: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受益人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分别同受托方签署本协议, 并推行本协议, 负担对应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维修、 养
2、护和管理。包含: 楼盖、 屋顶、 外墙、 承重墙体、 楼梯间、 走廊通道、 门厅、 庭院等。第五条: 共用设施、 设备维修、 养护、 运行和管理。包含: 共用上、 下水道、 落水管、 污水管、 共用照明、 中央空调、 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 电信、 监控系统、 供电系统等。第六条: 市政公共设施和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道路、 室外上、 下水管道、 化粪池、 泵房、 自行车棚、 停车场等。第七条: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区等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隶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商业网点、 文化体育场所等。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含房屋共用部位清洁卫
3、生,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 包含安全监控、 巡视、 门岗执勤等。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工程图纸、 住用户档案与完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2、 保洁费: 元/平方米/月3、 保安费: 元/平方米/月4、 房屋设备运行费: 元/平方米/月5、 维修养护费: 元/平方米/月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及设备维修、 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 乙方须接收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 针对具体行
4、为并依据情节轻重, 采取批评、 劝戒、 警告、 阻止、 要求恢复等方法。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自年月 日 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 甲、 乙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 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 使用人正当权益; 2、 制订业主条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条约; 3、 审定乙方拟订物业管理方案; 4、 检验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实施及制度实施情况; 5、 审议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汇报; 6、 负责搜集、 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 档案、 资料, 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要求交纳物业管
5、理费时, 负责催交或以其她方法偿付; 8、 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文化生活。9、 本协议终止时, 甲方必需向乙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 义务: 1、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协议约定, 制订物业管理方案;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 规章行为, 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 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企业负担本物业专题管理业务, 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 隶属建筑物、 设施、 设备、 绿化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经甲、 乙双方议定后由
6、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通知物业使用相关要求,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书面通知相关限制条件, 并负责监督;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汇报; 8、 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规和政策, 实施要求收费措施和收费标准, 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质价相当服务。9、 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收费收支使用账目。10、 对本物业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效, 如需内改、 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 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实施。11、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乙方),
7、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元租用。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 实现管理目标, 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综合管理满意率达成90%, 其中: 1、 房屋外观: 90%; 2、 设备运行: 90%; 3、 房屋及设施、 设备维修、 养护: 90%4、 公共环境: 90%; 5、 绿 化: 90%; 6、 交通秩序: 90%; 7、 保 安: 90%; 8、 急 修: 90%; 9、 小 修: 90%; 满意率由物业企业每季度末后15天内, 经过向业主和全体物业使用人发专题调查问卷统计得出, 并公布结果。假如满意率未达成本协议要求指标, 物业企业应公布存在问题、 改
8、善方法, 并限期整改。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 物业管理服务费1、 物业管理费已包含在大厦业主同租户签署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所确定价格中, 双方约定按该协议所确定价格实施, 本协议中不再约定该事项。2、 未出租空置面积由第一业主方按已出租面积物业管理费价格50%交纳物业管理费, 当出租率达成70%以后, 第一业主不再交空房物业管理费; 3、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5、 本体维修基金按每个月 元/平米收取, 依据协议中所确定租赁面积 平方米, 每个月维修基金总额为 元, 甲方应于每个月
9、30日前向乙方交清本月本体维修基金费用。本广场实施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 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 元计收。6、 甲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政策及业主条约, 本广场各项物业管理要求, 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行为进行处理, 包含责令违章行为,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对无故不缴相关费用, 或拒不更正违章行为责任人采取停水、 停电、 停止空调供给等, 直至由法律路径处理等催缴、 催改方法。7、 物业管理费不含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人生保险、 财产保管、 保险费用等。8、 本广场实施一次性收取水电押金, 收取标准按每平方米10元计收。代水电部门收取水电费。9、 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 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
10、使用人收取; 10、 管理服务费标准调整, 按荆州市场价格调整; 11、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个月10号前到物业企业交清上月各项费用。1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及其她费用, 乙方能够从逾期之日起按天天应缴费用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 物业企业有权停止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并追讨逾期款项。第二十二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对入住住户提供无偿停车优惠)1、 露天车位: 元/月2、 车库车位: 元/月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她特约服务, 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费用计付, 收费标准须
11、经甲方同意。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其她服务项目收取标准约定以下: 1、 2、 第二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备、 设施、 公共场地维修、 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根据各自拥有租赁区建筑面积百分比共同负担, 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约定, 使乙方未完成要求管理目标,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限内处理, 逾期未处理, 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章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但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情况除外。第二十八条: 甲、 乙双方任何一
12、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协议,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千分之五违约金。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 依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 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一条: 协议期满后, 乙方全部完成协议而且管理成绩优异, 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应良好, 可续订协议。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补充, 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在协议及其附件内, 空白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但不得修改本协议印制条款本意。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宜, 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实施。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实施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刻协商处理。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 协议期满, 本协议自然终止, 双方如续订协议, 应在该协议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