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判定所司法判定工作步骤一、 判定受理(一)初审-由判定人负责1、 决定受理, 应该复印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实, 或者收取委托人介绍信, 并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隶属材料归档。2、 审核委托判定事项是否明确、 用途和要求是否正当, 是否属于本判定机构判定范围, 是否属于重新判定, 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判定委托书】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3、 审核判定材料种类、 数量、 性状、 保留情况, 判定材料是否真实、 完整、 充足。【判定材料】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4、 明确判定时限、 判定事项、 判定费收取标准、 判定文书送达方法、 需要退还判
2、定材料及退还方法、 需要补充判定材料立刻间要求。5、 经初审, 符合受理条件, 应填写司法判定受理审批表, 报判定机构责任人审批。【司法判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隶属材料归档。(二)审批-由判定机构责任人或指定判定人负责判定机构责任人在司法判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决定是否受理, 以及判定时限、 判定事项、 判定人、 承接人、 判定费等事项。(三)受理-由承接人负责1、 决定当场受理判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判定费后, 应该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判定机构应该根据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 与委托人签署一式两份司法判定协议书,
3、 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判定协议书】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2、 决定补充材料经审核, 需要补充判定材料, 应该填写一式二份司法判定委托材料收领单, 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 一份连同收取其它判定材料由承接人保留。【司法判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隶属材料归档。待判定材料补充齐全后, 按当场受理程序办理。3、 决定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 应该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二、 判定实施(一)准备-由承接人负责1、 对同一判定事项, 判定机构应该通知二名判定人共同进行判定; 对疑难、 复杂或者特殊判定事项, 能够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判定人进行判定。2、 向判
4、定人移交判定材料, 并推行登记手续。3、 与判定人约定判定具体时间、 地点等相关事项。4、 落实司法判定协议书约定判定时间、 地点等事项。5、 准备判定仪器设备、 协调检验(查)工作。(二)判定-由判定人负责1、 在委托人(代理人)、 当事人到场情况下介绍参与判定判定人。2、 在委托人(代理人)、 当事人到场情况下确定是否申请回避。3、 在委托人(代理人)、 当事人到场情况下听取委托人(代理人)、 当事人意见。4、 检验(查)时, 无关人员应该离场(经判定人同意除外)。5、 【判定检验(查)统计】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6、 判定人应该在判定意见上署名。三、 判定文书签发判定文
5、书签发程序由承接人负责。1、 依据司法部司法判定文书规范要求格式和要求制作判定文书。2、 判定人应该在判定文书底稿上署名。3、 将判定人核实后判定文书送机构责任人审核、 签发。4、 【判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5、 将机构责任人审核、 签发后判定文书正本送判定人署名或者盖章。6、 【判定文书正本】通常应该一式三份, 二份交委托人收执, 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7、 司法判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 【送达回证】作为司法判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8、 按司法判定协议书约定, 退还应退判定材料, 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9、 由承接人根据司法判定业务档案管理措施要求做好立卷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