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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康的建筑思想及理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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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康建筑思想及理论概述 《路康建筑设计哲学——路康建筑设计论文集》(王维洁)读书笔记 Frank.L 路易斯康建筑, 以其永恒气质, 史诗般叙事, 理性秩序和严谨建构逻辑完成着其作为“建筑”最为本体表示。从萨卡尔生物研究所抵达卡议会中心, 路易斯康一再诠释着一样一个专题: 建筑是什么?结构考量, 建构逻辑表示, 原型以及秩序, 都是康在追寻建筑本体过程中所执着问题。 康是一个追求真理和本质人, 她思索是有力而充满力度, 真诚而智慧, 而她建筑理论却玄奥难懂, 且没有留下系统论著, 于是我试图将康在不一样时间, 不一样场所, 以不一样形式提到建筑思想和设计理论做一个综合性、 概要性陈说。以下内容基于《形式与秩序》, 《静谧与光明》(康1969年在瑞士苏黎士理工学院演讲)以及《路康建筑设计哲学——路康建筑设计论文集》(王维洁, )等文本阅读和思索, 结合其她资料和自己思索整理而成。本文是个人读书笔记, 其中很多内容是王维洁书中内容统计, 因为引述内容比较零碎, 就不一一注明出处和页码了。 一 路易斯康“Oder”理论 《Oder is》1955年发表于耶鲁大学建筑学报, 此时康德理论还未成熟, 也所以在本文发表以后, 康也数次针对本文若干见解给予澄清、 补述与修正。“Oder”是康全部理论一个最为基础也最为关键出发点, 很多学者把它译为“秩序”, 然而康原意不是“秩序”, 也为了他人做秩序解, 她很不快乐, 而且公开澄清: “常常, 大家提及“order”均意指秩序(Orderliness), 然而这和我说Oder完全不一样。我意思不是秩序, 因为Orderliness和设计相关, 却和Oder无涉。Orderliness和Order一丝关系也无。它只是一个相关存在了解状态, 以及相关存在之感一个感知。因为一些学者提到康”Order”是一个“存在意志”, 康在此继续加以澄清: “由它, 人能够感知某物存在意志。这种存在意志, 我们能够说是存于一个形式, 存于一个需求, 人可如此感觉。”依据康见解, Order和秩序完全不一样, 秩序是一个意志控制下规则。秩序整齐和规律均要靠着遵守规则意志力方能形成秩序。康想说是她所讲”Order”不存在意志, 反而是秩序会让人感到存在意志。她在1961年《Form and Design》一文中提到: “Order, 是全部物发明者, 本身并没有存在意志, 我之所以选择Order替换她, 乃因人知识太微弱不足以表示思想。” “Order”到底是什么呢?康自己尚且没有措施用语言解释清楚, 我只能试着用部分语言去表述。其实, 一切解释都是多出, 因为这个东西只可意会, 但不解释却又无从领会。姑且试着用拙笨语言去表示。 康所说Oder是某种“存在”, 它没有实体, 也不含有任何精神和意志。它无处不在, 无所不包, 它发明了宇宙万物, 一切都在Oder中仅仅有条运转。它含有永恒特质, 在宇宙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 在宇宙毁灭以后仍然不会消失, 故而永恒对于它来说也仍然是不存在。它是如此有力量, 但却不含有意志, 一切都在自然而然中, 自然一切是它在宇宙中“相”。康说: 自然无意识, 自然不在意夕阳之美。 每次思索康之所谓“order”, 总是不可遏止想到老子。假如我们认可有终极真理存在, 认可真理能够跨越国家, 跨越文化界限, 是不是有可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康之所谓“order”和老子在《道德经》里“道”其实是一样一个存在。不可言语, 不可解释, 不可触摸, 不可度量, 不过无所不在、 无所不包。 二 路易斯康自然论 在路易斯康眼中, 发明出发点和最终评判依据不是任何大师言论或者作品, 而仅仅是发明是否遵照了“Oder”, 一切是否宛如自然所造之物: 一个似乎一直存在于那儿, 似乎永远存在于那儿, 似乎就应该存在于那儿状态, 全部一切都完美而且友好, 达成正确平衡极致。这就是她说“自然”, 建筑发明应该象任何自然所造之物一样完美而自然, 她说: “自然发明万物中统计了发明了什么, 又怎样去发明。”“自然, 在发明万物当下, 统计了发明过程每一步骤, 能够视为种子。”“我认为形是由自然所领悟并给予实践。”她在饰演无所不能造物主。 康认为“自然无意识。”既然它无心、 无意识、 无感觉, 所以不会在意其所作所为, 一切顺其本然。“自然律告诉我们沙滩散布卵石, 色彩如此正确, 重量如此正确, 位置如此正确, 与其说“正确”, 我宁愿说“无法拒斥“, 因为那些石子是由自然律友好作用摆在那儿, 是无心摆在那。”康又说: “只有些人在意真理, 自然是不在意真理。我所谓“物性”, 与“人性”是有分别。” 其实康一整套设计哲学, 都是在物性本然与人性发明矛盾运动中产生, 建筑是物质, 而建筑师是人, 人怎样进行着“人”发明, 并与物质本性相友好, 从而让建筑取得自然造物般永恒气质就是康设计哲学原动力。 三 路易斯康灵魂论 康相信人意志一直存在于发明过程之中, 而且建筑物作为一个实体永远也不能展现出人精神中“建筑”这一高尚概念。建筑是一个精神, 是神意志借由人精神世界来传达出理念。“Order”是不含有意志存在, 但人在领悟到了这种存在以后, 却一定会进行渗透了人意志发明, 这是人灵魂在建筑中和建筑精神融为一体表现。 康曾说: “对于我而言, 生命是一个拥有灵魂存在, 死亡则是一个没有灵魂存在, 二者皆属于存在, 我认为灵魂无所不在,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各自独立灵魂, 而是每个人借用了普世大灵魂一部分。”当灵魂含有了这么普适性, 世间万物也就寻得了终极友好和统一依据。 但普世大灵魂给予万物那一部分灵魂, 却不足以让灵魂成为一个自然本身存在, 即使世间万物灵魂皆出于一, 但灵魂与自然仍然是不一样范围。康说: “在创作领域, 含有意识人与不具意识自然是对立, 我心中有个念头, 感受到人与自然二分存在, 所以, 人能做, 自然不能做; 自然每件事, 人皆无法做。”又说: “自然无意识, 灵魂含有意识; 灵魂要求生活, 自然造器让生活成为可能。”除非先有些人类渴望生活欲望, 不然自然不造器。”此处自然造器, 并非指大自然能发明器物, 而是器物依据本身物性被发明。这是拟人一个说法, 所以康说: “器物被自然所造。物性: 一个友好体系。其中, 自然不独断而行, 而是依据一个我们知晓为“Oder”相互关系为之。”奇异是, 路易斯康不仅将人视为有意志有灵魂发明主体, 甚至将无生命光, 砖石, 拱都作为有意志、 有本身欲求存在来看待, 她相信Order无所不在, 而且相信Order给予万物以无与伦比灵性, 这就是所谓自然依据“Oder”来发明。尽管康一再申明自然不含有意志, 但她却一直相信自然造物中一定有着某种“应然”气质, 这似乎有些矛盾, 但实际上自然不含有意志恰恰是万物得以在自然中自由存在基础前提。这虽不是“秩序”, 但却是某种类似规则东西, 是自然本身欲求。下面这段著名对话是康对于万物灵魂表示: “我问砖: 你想要什么? 砖说: 我想要拱。 我说: 拱很贵, 我能够给你加一根过梁。 砖说: 我还是想要拱。” 康看到了自然万物灵魂。而且强调, 建筑师必需尊重她材料, 发觉她们灵魂和本身欲求。她没有再叙述为何, 大约对于康来说, 这是不需再论证真理。 四 路易斯康原型论 路易斯康一直追求着万物永恒, 然而探究永恒存在过程中, 她发觉只有不停追溯建筑原点, 找到一个类型学上“原型”, 才能给予建筑永恒气质。用康话说: “What was has always been, what is has always been, what will be has always been.”这个原型在康思索中就是寻求到万事万物本质。建筑开始于一个房间, 图书馆原型是一个人捧着一本书走进光线之中, 学校原型是一群人在一棵树下交谈。这种对于原型探寻带有强烈个人色彩, 几乎能够说是一个个人感悟和诗意想象。不过这些原型是如此强烈而富有诗意, 以至于不管在理性和感性上都没有措施否定它。康这一系列对于原型和本质探索揭示出一个最诗意建筑学世界, 也让她建筑取得了无与伦比永恒气质。 这些所谓“原型”在康设计中一再出现, 不停被诠释, 逐步成为康建筑语言一部分, 表示着康对于建筑(尤其是功效)终极理性思索。 五 路易斯康光理论 光在一切宗教之中都被给予了神圣意义。康更是把光视为建筑生命。在康眼中, 光有着两种截然不一样气质。一个是“自然之光”, 一个是“表现之光”。 1 自然之光 康对于自然光论点在于建筑与光不可分割性。康在“建筑与光”讨论中, 介绍了光与空间共生性。1959年在Otterlo举行国际建筑会议CIAM中, 康指出: “建筑就是空间发明, 而空间本质在于展现, 也就是能让人清楚看到构件组成关系。空间与光线密不可分, 所以, 康认为凡包含空间都要从光见解出发。康说: “你企图找出建筑出发点, 由此能够清楚描述建筑空间, 由此能够对建筑空间如和被发明一目了然, 这个出发点就是光立足点, 没有自然光空间不能被称为建筑空间。人工光无法展现建筑空间, 因为建筑空间必需能反应时与季节气质: 一个由白炽灯泡永远无法传达出微妙气质。真正能够给你建筑空间感觉, 就是自然光。”康在游历欧洲笔记中, 康也写到: “结构是一座光线地下设计成品拱、 穹隆、 立柱均是呼应阳光特质结构体。自然光伴随季节与时间推移而产生细腻改变, 给予空间不一样气质, 光似乎进入了空间, 并调整了空间。”至于空间要怎样与光建立关系, 康说: “一个建筑应被视为空间在光线下建立起来友好关系。即使空间欲为(注意康说“欲为”意义)一暗室, 也起码该有一定程度光由某个神秘开口进入, 来通知幽暗程度。每一个空间必需由结构体与光线特质来界定。” 康把柱子和结构都视为光发明者。我个人了解, 康并非认为柱子本身会发光, 而是想说明对于建筑空间中光, 柱子表示了光线。1959年康写下对手边多个设计备忘录, 其中对达卡大会堂有以下评语: “在大会堂案中, 我引进一个探光入室单元, 加假如你见到一列柱, 你能够这么说: 柱位之选择就是光源之选择。柱子成为光空间界定, 反过来想, 柱子本身也能够被视为虚空间, 若面积更大部分, 其本身就能够发光, 中空部位成为房间。这么柱子能够承受复杂造型, 支撑空间, 并引导光线进入空间。”其实, 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就能够发觉, 康在多个方案中都尝试着将结构体进行“空间化”处理, 结构本身被定义为某种空间, 这种空间一定是“发光体”, 这种由结构定义发光体成为建筑中充满诗意和力量一部分。比如: 在达卡国家医院中, 康利用拱券形成了一连创平行结构体系, 而并不给予其具体功效, 然而当平行拱券成为了一个一个结构体形成房间, 大家就在结构中行走(图1), 此时, 结构体形成空间由光来塑造和形成, 实际上, 正是结构体发明了空间中光线。 康建筑不仅仅是柯布西耶所说那种“出色、 正确、 壮丽一幕”, 经过对光怎样进入每一个房间仔细深入考量, 光与建筑成为了一个整体, 建筑借由光线取得了生命, 而光线也在建筑中取得了最为出色展现。 2 表现之光 康在对于自然之光有了深入认识以后, 开始意识到一切物质都含有光属性, 1927年雅思本国际设计年会时, 康在论文中指出: “我相信物质是发出来光, 山陵、 大地、 小溪、 空气、 以至于我们自己都是发出来光。”1967年, 在英格兰音乐学院论文研讨会中, 康指出: “我感受到这么学术会议在讨论表现之神奇与渴望表现之灵感。灵感是对太初感觉, 仿佛一门槛, 静谧与光明在此相会: 静谧含有存在意志, 而光明给予某种形式。”在图示中, 康明确表明她对发明这一门槛及门槛两端见解: 在发明之先是一个想要存在欲望, 它是静默, 无设计明暗是否状态, 此时发明物还未含有具体形式。想要超越这个状态必需跨过一道门槛, 这道门槛就是“灵感”, 是发明之前呼之欲出一刻。跨过门槛就来到光明之地, 全部作品在阳光下展现, 作品本身也是一个光线, 方能清楚展现。康意在表明一个不可量度发明过程, 这种近乎是神谕发明让我们窥见大师在发明时灵光一现心机。然而, 这种过程能够学习么? 对于沉静讨论, 康举金字塔为例, 来说明静谧中蕴含不是通常表现欲, 康在《建筑: 静谧与光明》中说: “让我们回到金字塔时代, 听到工业环境所带来嘈杂以后, 我们尤其能体会到金字塔所散发出来静谧, 有其中能感受到人表现之欲, 这种诉求是在第一颗石头落定之前就已经存在。”康于在世最终一次演讲中说: “静谧是一个力量, 其中长出意志力与表现自我欲望。我愿意说这意志是一个骚动, 同时欲望说一段还未说出话, 一个还未发生举动。表现之欲是无言、 无名、 也没有重量。”我十分费解是康所谓之“静谧”到底是起源于物质本身, 还是起源于人对于物质认识, 康只说静谧是“一个存在和表现欲望”, 并指出其本身也是光, 即使它与光明相对, 但它仍然是光一个形式。人类经过作品展现, 满足了灵魂骚动欲求, 并找到了本身存在理由。 六 路易斯康对于建筑了解 1建筑永远不会改变 建筑往何处去?一直是任何一个时代令人苦苦准寻着答案问题。康说: “今天在课堂上有些人提到建筑往何处去问题, 那是非常轻易回复, 因为建筑哪里都不去, 甚至在过去, 建筑哪里也没去过。我指出一切本质, 一切未来, 一切过去, 均早已存在那儿了。因为她是一件值得注意事, 也就是说一切表现领域所能够表示, 纯粹因为它早已存在人本性之中, 不然她无法被表示。一旦被表示, 她将是永恒不可磨灭。建筑学会改变, 而建筑永远不会变。” 2建筑精神性 康认为建筑(真正建筑)只存在于人心中, 她刻意把建筑物和建筑概念区分开来, 而且坚持认为建筑物并不是建筑, 因为绝大多数建筑物是为市场需求所建, 她们完全不属于建筑领域。康一直认为建筑并不会存在, 其实她所指建筑不含有外貌, 而只是一个精神状态。她说: “建筑无相, 建筑存有。它是一个心灵气氛, 煽动此行业中众人心绪, 唤起人内心喜悦, 以及表现意志, 借由建筑来表示。这使神奇再生, 即使是早被认定老套, 或是微如一条小虫琐事。”康将建筑视为精神集合体, 存于人心之中。 对于康而言, 任何建筑物都不是什么伟大成就, 康不会歌颂建筑本身高尚, 因为作品永远还不如人, 作品不能完成, 不能展现人内心完整渴望。而建筑, 却仿佛高尚神。建筑, 有时被康了解为对Order一个物化, 似乎神派到尘世使者。康说: “人发明一个建筑作品, 作为对建筑精神献礼。建筑作为一个精神, 不知道风格, 也不知道技术, 甚至不知道方法, 唯有等候能表现它自己一刻。” 3建筑本质 康认为: 建筑永恒存在于人精神世界中, 是Order在人精神世界反应, 那么也肯定存在着某种恒常不变属性, 脱离于改变“相”。康说: “建筑萌发自一室之发明。”建筑本质就是一个房间。“空间之塑造同时也是光线之塑造。当光线受到阻碍, 也打破了韵律, 音乐性也所以破坏了, 而音乐性对于建筑是无与伦比关键。”“室之结构必需在一室之中是显而易见, 我相信它是光给予者。方形之室要求独特光来读出一室之方。”“进入你房间能够明了你个性, 以及你对于整个人生见解, 而在一间大房间内, 是一个四海之内皆弟兄聚会, 友好关系替换了思想。”康坚持认为一室是一个建筑出发点, 康说: “学校先变成一室, 然后变成一个机构。”这和康对于事物起点关注是非常一致。只有把建筑还原为一室, 才有可能找到不一样类型建筑起点所在。在室基础上, 康又认为街市室衍型: “街市人类共同约定室, 街市两侧房子主人献给城市礼品以换得日常生活必需。” 显然, 此处康所谓“建筑”并非我们通常意义上“建筑”, 我们建筑往往指是建筑实体, 是具体某一个建筑, 而康所说建筑, 是抽象“建筑”这一概念, 是全部建筑总和, 是一个含有建筑全部特质和意志概念性存在。 4大学教堂 康在很多场所皆提到一段令人费解相关大学教堂寓言: 大学中需要一个秘密场所, 就是这个大学教堂。我们需要把大学教堂设计成一个令人不想进入地方, 学生经过它甚至要装作没有看见它。大学教堂最好要有个外围回廊, 不想进入教堂能够在此停留。回廊之外, 最好还有个环圆花园, 不想进入回廊能够在花园逗留。总而言之, 大学教堂是一个不要让人进去地方。 建筑真能够成为这么一个让人敬畏神圣之所么?如此超凡绝俗以致于让人不做好准备不能轻易进入。这是康对于建筑诗意了解, 诗, 揭示出最漂亮本质。 七 小结 路易斯康设计思想和理论文本多是康在各个场所讲座中只言片语或者藏夹在草图和笔记中零碎记述, 这些理论和记述因为时间不一样, 场所不一样, 且时间跨度很大, 加之在这个过程中康思想也在不停进化和完善, 往往展现出支离破碎意象, 甚至有学者认为部分语言有前后矛盾嫌疑。可是, 在康理论中, 总是能够感到一条似乎清楚又从未明确提及逻辑, 存在于康对于结构、 材质、 空间、 光一切了解之中, 不仅严密完善, 而且充满逻辑和理性, 即使难以寻求证实其成立依据, 不过愈加难以否定其合理性。这个逻辑在她叙述中时隐时现, 是什么却还不敢下结论, 最少现在我还没有得到一个清楚完整认识。路易斯康对于建筑了解和感知是几乎是超人, 有时甚至近乎神谕, 她所发觉——是一个终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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