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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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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协议   承包人(全称): 北京中建海外装饰工程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北京中建华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鉴于天津凯津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署总承包协议(以下称为“总包协议”), 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分包工程概况  1、 分包工程名称: 天津老城厢4#地精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 分包工程地点: 天津老城厢4#地  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6#楼安装工程: 包含给排水工程(卫生洁具、 洗衣机龙头及洗手盆配件主材除外)、 暖通工程(散热器、 阀部件及管材、 排气扇主材除外)、 电气工程(灯具、 开关面板主材除外)。 乙方确定已对施工现场充足了解、 认可并接收, 除完成协议范围内所表示工作内容外, 对本工程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全部成品保护、 安全、 消防、 文明施工等负担全部责任; 4、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全部图纸和报价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包工、 包料及包材料消耗量、 原始毛坯装修质量缺点维修费、 并包含全部相关费用, 如人工费、 机械费、 材料费、 损耗、 附件及配件、 脚手架费、 包装费、 全部主材垂直及水平运输费、 二次搬运费、 保险费、 运输费、 临时设施费、 现场经费、 雨季施工费、 酷热天气施工费、 冬施方法费、 冬季施工方法费(施工取暖等)、 成品保护费(包含通常及特殊成品保护费, 如增加临时户门、 临时管道间门等, 木地板、 石材、 外窗、 面板、 暖气、 设备管线等全部完成品有效硬质保护)、 技术方法费、 人工调增费、 利润、 企业经营费、 扰民及民扰调停费、 赶工费、 风险费、 技术资料费、 水电费、 治安保卫费、 安全防护、 安全文明施工费、 测试费、 调试费、 设备系统调试费、 检验检测费、 空气检测费、 夜间施工费、 完工清理费(甲方指定地点)、 专业保洁费(包含全部初保与开荒精保)、 施工现场全部垃圾清运费用、 验收费用、 施工配合费、 完工资料编制费(5套完工图、 并提供电子版1套)及全部相关之杂项(按规范要求及图纸所表示)所需一切费用, 并以本协议约定总价包死。 二、 分包协议价款 1、 本协议为固定总价协议, 协议金额¥8,160,000元(大写: 人民币捌佰壹拾万元整); 总价一次性包死。以上总价为乙方充足考虑了现场情况(如现场交接界面缺点维修等情况), 以及原材料涨价、 人工费调整等风险原因, 而且负担全部工程保修责任。除本协议要求调整条款以外, 此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2、 乙方作为本工程分包方, 承诺将接收甲方总包管理, 并向甲方支付协议价款22%管理费, 累计¥1,795,200元(不含税金); 该款项在甲方应支付款项中对应扣除。 3、 本协议能够增减项目为: 由甲、 乙方确定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 且单项单个子目直接费一次增减金额在5000元(不含本身)以上可在结算中进行调整, 单项单个子目直接费一次增减金额在5000元(含本身)以下不予调整。符合变更要求, 只计取超出5000元(不含本身)部分直接费与税金, 即本工程结算价格为: 协议价款+双方认可洽商及设计变更增减帐。 4、 就协议外增加工程款, 经双方签字确定扣除成本后, 甲方应将扣除成本后剩下部分款项22%支付给乙方, 乙方确定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10月1日开工; 完工日期: 本分包工程定于5月20日完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32日历天。 2、 施工组织设计: 协议签署后5日内, 乙方向甲方提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该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签字认可后, 乙方必需严格按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但甲方认可后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去乙方本身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 必需提前向甲方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不然因施工组织设计调整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3、 当乙方施工组织、 施工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时, 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停工令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复工, 不然所以而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因停工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 工期不予顺延。 5、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 停水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 乙方应加紧时间赶工, 工期不予顺延。 四、 工程质量标准 1、 本分包工程质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 行业、 地方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要求达成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并应符合甲方设计、 施工特殊要求。本分项工程达成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2.1 严格根据施工图纸、 说明文件和国家、 行业、 地方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以高者为准), 并接收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 管理, 未达成以上规范、 标准, 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2 乙方应在隐蔽工程、 检验批、 分项工程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并在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场情况下进行验收, 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验收后, 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未按规范、 标准实施, 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承重结构及各专业系统, 违反要求, 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4 乙方在装修中所包含电气及相关设备安装人员须含有安装资格, 且安装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未按相关规范、 标准施工, 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5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市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工地现场管理相关要求, 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根据国家、 地方要求、 标准实施, 未推行上述义务, 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6 乙方必需实施工序样板引路制, 工序样板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不得大面积施工, 后续工程要求达成样板间或样板层标准。 2.7 甲方对分部、 分项等工程验收不能解除乙方责任。 五、 付款方法和结算 1、 本工程预付工程款为¥1,000,000元, 在乙方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分两次扣除, 在第二次、 第三次付款时从工程款中每次扣除预付款50%, 若不足扣除, 则顺延到以后工程款支付中给予扣除, 直至全部扣除。 2、 乙方每个月21日报送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工程形象进度实物统计量, 经甲方审核后次月支付核定产值70%工程款。 3、 乙方按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5,000,000元。 4、 审定并办理完工结算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 分协议范围内款项及协议增加部分款项分别支付, 其中协议范围内款项扣除甲方应收取22%管理费后支付至¥6,046,560元, 剩下款项(注: ¥318,240元)作为质保金; 协议外增加部分款项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成本后, 由甲方扣除成本后剩下部分款项17%支付给乙方, 剩下5%作为质保金。 5、 保修期为两年, 自发包人向购房者发出入住通知书中注明交房日期之日起开始起算, 若乙方无违约行为, 且无质量问题, 二年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如发生本协议约定情形, 所发生费用在此款项中扣除。 6、 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工程达成合格标准)后,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汇报及相关资料, 甲方应在60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或做出回复意见。如双方无异议, 此结算则为本工程最终止算。 7、 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天津市税务管理部门认可相同数额增值税一般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拖延付款。 六、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甲方交付设计图纸、 说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作为施工有效依据, 乙方不得私自修改。每个户型及公共区域均需在现场做实物样板层, 经甲方确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 乙方二次深化设计时和施工过程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地方须提出修改提议, 上报甲方修改意见或变更文件, 经甲方审批后实施。 3、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 必需由原设计单位或甲方专业责任人员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修改图纸, 并送达给乙方, 乙方才予实施。 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洽商, 则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算工程师报送该变更补充预算, 甲方预算工程师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或做出回复意见, 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和预算工程师共同签认补充预算可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未在要求期限内报送补充预算, 则视为该变更不包含费用问题。 5、 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必需经甲方工程师以及项目责任人共同签认, 而且确定工程量及增减费用后方可实施。如确因工期较紧, 则必需由项目责任人特殊指示后方可先行实施, 但从实施之日起7日内乙方必需将该变更或洽商补充预算报甲方工程师。如乙方不遵照以上约定, 则视为该变更或洽商不包含费用问题。 七、 工程完工验收 1、 验收标准: 工程完工验收, 以国家、 行业、 地方颁布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部门制订验收要求及施工图纸、 说明书、 施工技术文件(达成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样板封样、 样板间等为依据。 2、 验收方法: 本工程采取一户一验。先由乙方自验, 自验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初验及整改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 人员验收。 3、 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完整工程技术档案和5套完工蓝图、 电子文件及完工资料按要求套数交付给甲方。 4、 乙方应在完工验收前应提供两书及附图(每户住宅质量确保书1本、 住宅使用说明书1本), 并负担此部分编制费。 八、 保修期 1、 本工程防水部分保修期为五年, 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两年, 保修期自甲方向购房者发出入住通知书中注明交房日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要求保修期内, 甲方将房屋交付给用户, 用户享受与甲方一样权利。凡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和质量缺点应由乙方负担维修工作及保修费用, 不然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 保修要求: 工程保修期间乙方确保足够维修人员进行维保工作。 九、 双方其她义务 1、 甲方: 1.1 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位。 1.2 甲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 监督检验工程质量、 进度、 现场管理、 施工配合、 报验验收及其她事宜。工程实施文件须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 1.3 向乙方提供完整招标施工图。 1.4 甲方严格根据正式协议附件相关协议、 要求、 承诺书要求对乙方进行管理。 1.5甲方提供正式室内电梯为乙方垂直运输工具。 2、 乙方: 2.1 乙方做为本工程施工单位, 对工程质量、 工期、 全部成品保护、 安全、 消防、 文明施工等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2.2乙方签约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需常驻工地, 保持与甲方联络, 随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在投标文件中经甲方认可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作为协议附件5, 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 不然给予乙方 10 万元/人/次处罚(其中项目经理为 20 万元/人/次), 自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3 乙方承包工程任务, 不得转包给其她任何单位,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在2日内无条件撤场, 已完合格工程按80%结算, 所以造成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2.4甲方不负责提供施工人员餐宿场地及场所, 由乙方自行安排场外处理。 2.5 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 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 安全管理, 并指定安全、 防火责任人, 确保构件堆放整齐, 道路通畅。凡施工期间发生质量、 安全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 并应立刻通报甲方及相关部门, 所以影响施工,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解除协议, 乙方按11.2.3约定负担责任。 2.6 乙方必需维护好与总包单位、 其它分包方、 物业管理单位及其她相关施工单位公共关系, 一旦上述单位投诉乙方, 甲方在调查核实后, 确属乙方责任, 甲方有权依据责任轻重程度酌情处罚, 直至解除本协议。 2.7本工程已完成至毛坯房界面, 后续工作需乙方完成。 2.8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及材料规格尺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完成后报甲方确定, 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2.9乙方应负责楼内总包全部已完工程及其它分包所安装全部设备(强电、 弱电、 给排水、 空调通风、 消防、 中水、 直饮水、 电梯等)及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成品保护工作, 且电梯门套、 电梯轿箱等均需做有效硬质保护,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破损, 乙方均无条件进行修复或更换设备, 且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10 施工过程中天天应清理场地, 确保文明施工。 2.11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生扰民而造成赔偿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支付此部分费用。 2.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总包方现场管理要求, 不然, 甲方及总包方有权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2.13完工验收后, 如甲方要求, 乙方人员必需在三日内撤离施工场地。 2.14工程隐患在甲方验收时没能发觉, 因乙方原所以造成不符合装修标准质量问题, 由乙方在要求时间内负责维修、 整改, 且负担由此造成损失。 2.15乙方全部大宗材料必需运至相关楼层, 并充足考虑原有结构正常使用荷载要求。 2.16乙方为本协议雇佣特殊工种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权管理机构要求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 电工、 焊工、 水暖工、 架子工、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乙方配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数量必需满足本工程需要, 而且均必需持证上岗。 2.17水、 电管理与计量责任由乙方负担。 2.18乙方有义务配合、 协调各专业部门(电话、 电视、 网络、 电力)进行施工, 合理安排交叉作业, 对未通管路进行疏通, 确保管路通畅, 并穿好带线以确保正常穿线。 2.19在房屋移交购房者期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交房, 并根据甲方要求安排足够人员进行交房工作。 十、 安全、 消防、 治安方法与责任 1、 安全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按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因为乙方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由乙方负担。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1.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她们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1.3安全生产 1.3.1 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实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实施细则》、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实施细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现行中国和天津市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及各项要求。主动参与和组织多种能促进安全生产活动。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1.3.2 乙方必需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并按协议相关条款加强本身管理, 推行责任。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1.3.3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 乙方应委派含有正当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常驻现场, 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1.3.4乙方在安全管理上尤其要做好以下工作: a)按甲方及总包方要求, 将“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质量控制、 材料管理等”相关内容张贴在显著位置。 b)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置足够标志、 宣传画、 口号、 指示牌、 警告牌、 火警和抢救电话提醒牌等。 c)“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法, 包含栏杆、 脚手架、 洞口盖板、 竖井防护、 防护棚、 防护网等。 d)配置安全带、 安全绳、 安全帽、 安全网、 绝缘鞋、 绝缘手套、 防护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具。 e)全部机械设备包含各类电动工具安全保护、 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f)配置足够数量合格灭火器, 动力设备、 地下管道、 道路、 临建等特殊部位施工防护。 j)专门易燃易爆品仓库和对应管理制度。 1.3.5乙方必需实施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A、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B、 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C、 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D、 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验收制度 1.4对于乙方在施工中安全隐患, 在甲方、 数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 而乙方拒不实施或未按期完成整改情况下, 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理, 由此发生一切经济损失、 工期损失均应由乙方负担, 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1.5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 现场相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后勤卫生、 环境保护、 消防、 保卫各项管理要求, 如违反要求, 由此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 消防 2.1乙方必需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建设部、 天津市政府、 天津市建委颁发相关治安、 消防、 环境保护、 交通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并接收甲方相关检验。对甲方、 所签发隐患整改通知, 乙方在指定时限内立刻整改完成, 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 总包方要求, 甲方有权按要求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2凡因为乙方管理及本身防范方法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案件、 火灾、 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难事故、 事故经济责任、 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负担, 所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3在施工期间, 乙方应在现场和工人生活区配置足够灭火器、 沙桶和其它足够和有效消防设备, 尤其是应在工程物最高点安装足够供水设备, 并随时设有足够喉管及压力以能抵达工程全部部位。并符合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相关要求。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4在施工期间使用任何发出火焰或电弧工具或进行任何发出火星工序时, 应对周围易燃、 易爆物品进行合适处理, 并在上述相关工序进行地方设有合适灭火器材, 严格实施消防要求。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2.5乙方应在工程进行期间, 为全部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条清楚列明逃走方向、 没有阻塞及备有合适照明防火通道, 并在建筑物醒目处张贴防火通道指示详图。 2.6全部临时消防设备应符合国家、 行业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要求。 3、 保卫 3.1乙方需配置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管理工作。 3.2乙方应配置足够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负责现场保安工作, 控制人员、 材料和设备等进出场, 预防现场材料、 设备或其她任何物品被窃或破坏。 3.3乙方应负责阻止与本工程无关任何未经授权人员(包含购房者)进入现场。甲方授权人员仅限于甲方和乙方雇员、 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务或推行职责工作人员。 3.4乙方应一直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方法, 预防她雇员或工作发生任何违法、 暴乱、 或妨害治安行为, 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危害。 4、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及相关全部损失。 十一、 违约责任 1、 当本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限内整改至约定标准, 且乙方根据协议总价款5%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如出现连续两个检验批或两次验收不合格,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根据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并将其承包范围内部分或全部内容另行委托施工, 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预付款, 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 乙方并赔偿甲方损失。 2、 当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协议约定工期, 每延期一天, 乙方应按协议总价款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个单位工程工期延误时间超出15个日历天时,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根据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并将其承包范围内部分或全部内容另行委托施工, 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预付款, 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 乙方并赔偿甲方损失。 3、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造成甲方损失须赔偿甲方损失。同时按履约金管理要求实施。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缺点, 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不能立刻修复或达不到质量要求,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0---5000元, 所罚款项需3日内现金缴纳甲方, 不然从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 乙方应服从甲方派驻现场人员管理, 如不服从甲方管理,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1000---10000元, 所罚款项用需3日内现金缴纳甲方, 不然从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6、 乙方应上报整体、 月度、 周进度计划、 材料进场计划, 需经甲方审核, 并严格根据进度计划完成, 如不能根据计划完成或限期内不能赶工填补, 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10000元, 所罚款项用需3日内现金缴纳甲方, 不然从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 如乙方对已完工程和其它施工单位造成损失, 乙方应负担对应损害赔偿责任。 8、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经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5日内, 乙方仍不更正,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并将乙方直接清理出场, 乙方应将甲方预付款全部退还, 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 乙方并赔偿所以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9、 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场, 甲方还未支付给乙方协议价款不再支付, 乙方已收取预付款应返还给甲方, 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 而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停工及更换队伍等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在工程完工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款结算完成、 完工资料提交完整、 保修期满后终止。 本协议在推行期间, 双方发生争议时,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 双方可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申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本协议一式陆份, 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每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北京中建海外装饰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北京中建华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确保天津老城厢4#地装修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经分包人分包人双方共同协商, 同意明确以下协议: 一、 分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分包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域和要求, 分包人负责提交必需施工场地, 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域和要求, 分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并建立安全生产确保体系, 其相关文件报承包人立案。 二、 分包人应主动组织和督促分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 立刻传达和布署上级相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 定时听取分包人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 三、 分包人负责组织对分包人安全规范作业、 文明施工情况检验, 定时组织考评; 对分包人及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集体、 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分包人及相关人员发生违章、 违法行为和存在问题, 分包人有权阻止教育、 责成其限期整改。必需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500~5000元经济处理。 四、 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 分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 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分包人可按其造成后果及影响, 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因分包人责任给分包人造成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人负担。 五、 分包人要严格落实实施国家和本市颁发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严格根据中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相关公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通知”(编号JGJ59——99)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方法, 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 分包人要根据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性质、 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制订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法, 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安全要求施工。 七、 分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据建设部办公厅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出50人工地必需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并将名单报分包人立案。分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确保体系, 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含奖惩制度);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标准, 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 分包人对外聘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范围, 明确要求, 签定管理协议; 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宣传教育; 做好上岗前安全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需做到持证上岗; 进入本市施工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 还必需经本市相关特种作业考评站进行审证教育, 严禁实习、 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实施多种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施工安全。 九、 分包人要根据“安全自查, 隐患自改、 责任自负”标准加强对施工责任区日常安全检验。立刻阻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隐患要立刻落实整改方法, 消除隐患。 十、 分包人应主动接收分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业务指导, 检验和督促, 服从管理; 对分包人工作部署和组织活动要主动落实实施和参与。对分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分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有意刁难违法行为, 有权检举揭发, 要求处理。 十一、 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 应在主动抢救受伤人员、 保护现场同时, 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要求时限向分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 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 本协议中未包含相关条款, 分包人分包人双方可依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不符, 应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实施。 十三、 本协议作为分包人分包人双方工程协议附件, 在工程协议签约后生效, 与工程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工程协议期满, 本协议终止。 十四、 联络人: 承包人: 分包人: 承包人: (盖章) 分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2: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一、 为落实实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认真做好天津老城厢4#地装修工程施工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 现经分包人、 分包人双方协商同意, 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各自职责, 并签署以下协议。 二、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需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 有利于发展生产、 保护生态环境”标准, 坚持便民、 利民、 为民服务宗旨。搞好工程建设汉字明施工。 三、 双方要认真落实“建设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实施, 地方政府监督”文明施工标准。现场由分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 建立三方共同参与文明施工管理小组, 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四、 分包人在其施工纲领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方法, 并落实以下相关要求: 1、 施工现场必需按要求要求设置施工铭牌, 全部施工管理、 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需按要求设置分隔设施, 并做到连续、 稳固、 整齐、 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立刻修复。 2、 在施工路段要有确保车辆通行宽度车行道、 人行道和现场其她施工单位出行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堆放物料要求堆放整齐有序, 应按要求设置标志(牌), 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 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 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 确保安全。 3、 要落实切实可行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方法, 严禁向场区内外通道上排放, 严禁泥浆水、 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4、 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合理, 各类材料、 设备、 预制构件等做到有序对放, 合理占用施工现场内车行道、 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多种地下管线保护。 5、 施工中必需采取有效方法, 预防建筑垃圾洒落, 废水流溢, 控制粉尘飞扬, 降低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污染, 严格控制燥声。 五、 分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环境卫生, 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设施齐全, 符合规范要求。 六、 分包人对分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要常常性地给予指导, 定时组织检验, 对分包人存在问题应立刻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凡分包人整改不力, 逾期不改, 分包人有权以分包人责任违约, 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 并采取强化整改方法, 整改所发生费用及处理款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最高上限为10万元。 七、 因分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经济处罚, 以及由此而使分包人受到经济损失, 都有分包人负担。 八、 本协议作为分包人双方工程协议附件, 在工程协议正式签约后生效, 与工程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工程协议期满, 本协议终止。 九、 联络人: 承包人: 分包人: 承包人: (盖章) 分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3: 治安、 防火责任协议书 治安、 防火责任协议书 为切实搞好天津老城厢4#地装修工程施工治安、 防火工作, 确保施工场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 现依据《天津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要求, 经分包人分包人双方协商, 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 防火安全方面权利和义务: 一、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与分包人签约工程协议时分包人应将制订《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书面交于承包人, 便于承包人监督管理、 加强指导。 2.承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相关要求、 信息立刻向分包人进行传达部署, 定时听取分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情况和见, 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落实落实治安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检验, 对分包人相关人员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 则有权教育、 阻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 必需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对应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 4.分包人违章违法行为, 承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 私自使用掖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还未造成后果。 (2)未严格控本企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要求》(后附)进行动火作业还未造成后果。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 赌博、 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要求》用电, 私自使用电炉、 煤油炉、 电热毯、 电慰斗等及带有明火各类电取热器, 或私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 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 5.分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 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但承包人可按其造成后果和影响, 对分包人或其治安、 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优异集体、 优异个人否决权。同时, 还可对分包人进行~50000元人民币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承包人对分包人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由承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分包人认可。处理款从分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依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需要, 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 承包人可按“协商、 集中”标准决定实施方案, 其费用承包人按实际需要由包含到各施工单位分担, 分包人不得推委。 二、 分包人权利和义务 1.分包人在进入工地后, 应立刻明确落实工地治安、 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 书面报承包人立案。 2.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需遵守、 实施国家和本市颁布治安、 消防方面法律、 法规, 认真落实实施制订《施工现场治安、 防火工作管理规范》, 对本责任区域内治安稳定、 防火安全, 实施全方面负责, 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 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分包人治安防火工作, 除接收其上级主管单位领导外, 还应主动接收当地公安分局和承包人业务指导、 督促、 检验。对公安机关和承包人部署“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 要主动地落实实施, 对公安部门和承包人在检验中查获各类隐患问题, 应在要求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对应防范方法, 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 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 分包人应在主动处理、 保护现场同时, 立刻向公安部门和承包人汇报, 接收调查、 处理。所造成(包含对承包人)损失, 由分包人负担。 5.分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 可提出申诉, 要求复议。如发觉承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 营私舞弊、 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 有权向承包人领导或相关机关检举揭发, 要求处理。 三、 其她 1.本协议中未包含到相关条款, 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可依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相关部门法规不符应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实施。 2.本协议作为工程协议附件在工程协议正式签约后生效, 与工程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工程协议期满, 本协议终止。 3、 联络人: 承包人: 分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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