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莒县第四中学
乙方:莒县兴和物业服务有限企业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学生宿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职责:
1、 保洁范围: 莒县第四中学 男、 女学生宿舍楼道、 厕所及楼道门窗玻璃等公共部分。
2、 保卫部分: 住宿学生出入检验, 外来人员来访登记, 学生疾病记载, 夜晚查房等工作。
3、 宿管部分: 住宿学生日常管理, 宿舍内安全、 卫生督促与管理, 公共设施、 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天天检验督促有课学生上课, 登记不上课学生名单, 严格实施宿舍作息制度。
二、 服务方法
采取乙方提供保洁、 宿管服务人员, 提供保洁用清洁剂、 消毒剂及消耗品, 乙方自主管理服务方法。
三、 甲方职责
1、 甲方立刻提供相关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上级指示精神、 住宿学生资料, 并对乙方给予工作指导。
2、 甲方提供水电, 并为乙方提供男女生宿舍值班室各一间。
3、 甲方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检验, 并提出整改要求和落实方法。
4、 甲方对乙方合理要求和提议给予全力支持。
5、 帮助乙方协调因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保洁、 保卫工作产生与相关部门之间关系。
6、 按期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制订对应管理方法, 以确保甲乙双方顺利实施协议。
8、 乙方进驻前, 学生宿舍已经损坏设施、 设备由甲方负责修复。
9、 甲方负责学生宿舍内水、 电管线主管线以上部分维修, 费用甲方负责。
10、 学生宿舍内结构性装修、 拆改由甲方负责。
11、 甲方负责学生宿舍区域内热水供给设备和洗衣设备更换。
12、 甲方负责学生宿舍门窗、 管道等公用设施维修。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协议及附件要求各项作业标准, 对学生宿舍楼道及楼道门窗等公共部分提供专业保洁服务(含特殊情况下保洁服务, 如维修后、 雨雪后等)。
2、 乙方选派素质良好、 服务热情、 身体健康专业人员(包含常驻现场责任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 具体安排及全方面督导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巡查(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保洁、 保卫情况及做好工作统计, 立刻处理甲方投诉, 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责任人日常联络。
3.、 乙方要保障住宿学生安全, 立刻处理多种安全隐患, 包含水、 火、 电及多种安全隐患等, 因学生本身行为造成安全事故除外。严格实施作息时间及登记制度, 上课时间清点人员并督促其上课。如权限以外, 要立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重大火情及刑事案件要立刻报警。
4、 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 在工作期间必需统一着装, 佩戴标志, 行为规范, 服务主动、 热情, 保持良好形象; 乙方严格教育、 管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 遵守甲方所签订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乙方自行做好职员思想道德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甲方各项要求乙方职员, 乙方必需给予严厉处理; 乙方职员不得参与甲方工作事务。
5、 乙方负责负担职员安全责任、 保险、 工资、 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职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 由乙方负责, 并负责对事故中第三者一切损害进行赔偿; 乙方职员在工作中因为过失而造成自己或她人受伤、 死亡或对甲方设施及其它造成伤害或乙方人员在甲方发生治安事件或其她严重事件, 乙方须负担由此发生一切责任。
6、 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全部设备。工具、 保洁消毒材料及保质保量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所需多种消耗品。
7、 相关部门检验工作时, 乙方必需配合好保洁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并按乙方职责和甲方要求确保检验合格。
8、 如遇大风、 水浸、 大雪等意外情况, 有义务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参与抢险工作。
五、 工作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
1、 如遇甲方有临时关键活动、 上级领导检验等活动, 乙方应依据情况增派人员, 以确保甲方良好社会形象。
2、 甲方有效投诉(尤其是服务质量问题)未给予立刻正确处理达三次以上, 甲方有权提出警告, 并视情况可在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合适(最高不超出10%)保洁费用。若乙方承保范围内, 保洁服务不达标被相关部门(市教委、 文化局等单位)处以罚金, 由乙方负责负担。
3、 在保洁工作中, 甲方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检验或抽查。甲方如发觉质量不达标, 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如每个月不达标次数达成10次以上, 甲方可扣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5%—10%。
4、 乙方每个月最少一次指派高层人员到甲方, 共同检验承包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并主动向甲方相关责任人咨询意见, 加强沟通, 不停提升服务质量。
5、 乙方私自将本协议相关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六、 协议金额
经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物料费用详见附表。
七、 付款方法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个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 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将应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方法支付乙方。
八、 协议期限及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使用期自10月9日至10月8号。自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期限为一年。
2、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如甲乙双方单方面无法推行协议, 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不然须赔偿对方相当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经济损失。
九、 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协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双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提前解除协议, 在书面通知送达对方7日起解除。
1、 乙方严重违反协议所要求乙方责任, 影响环境保洁、 保卫或造成甲方其它方面严重损害, 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 不负担任何费用。但因不可抗拒力即自然灾难、 人为恶意破坏等原因所引发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2、 乙方保洁人员严重脱岗, 并经甲方警告后三天无改善。
3、 乙方破产或强迫清算或停止营业。
4、 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乙方服务费两个月以上, 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千分之二加收违约金。
十、 其她事项
1、 双方本着友好标准约定, 协议期内, 若因服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量需增加人工费用时, 双方协商处理。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 如有第三方要求提供有偿保洁服务, 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并确保这类服务不影响正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不然乙方自行负担由此引发一切法律责任。
3、 乙方如以本项目为宣传(包含参观、 来访)对象, 须经甲方同意并专员率领。
4、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一份, 乙方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 《宿舍管理要求》作为协议附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莒县第四中学 乙 方: 莒县兴和物业服务有限企业
责任人: 责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