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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署技巧及履约风险防范
一、 协议签署技巧
(一)签署前对合作对象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基础情况, 有利于在签署协议时候, 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对应对策, 避免风险发生。
主体资格方面应该查看一下对方营业执照和企业参与年检证实资料。特殊行业还要看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经过年检。不能仅凭其名片、 介绍信、 工作证、 公章、 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 有企业因不参与年检已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从业资格, 假如稍一疏忽, 就可能掉进陷阱, 甚至出现协议无效后果。
1、 了解合作方基础情况
(1)合作方是法人或其她组织
在签署协议时, 应该审查其是否含有签署协议主体资格, 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含有主体资格, 不能签约, 假如签署了这么协议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而企业分支机构, 如分厂、 分企业、 办事处等, 则应看其是否含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假如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署协议资格, 对分企业、 分厂、 办事处审查。
考察协议签订对方资格能力能够从以下方面着手:
①营业执照。查对对方营业执照, 及其核定经营范围, 查看其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注册资本, 是否年检(每年3月1日~6月30日), 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定)。
②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凭证, 企业要想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应该取得营业执照外, 还应该取得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不仅是判定协议对方能否为企业开具发票凭据, 也是验定其开具发票是否有效依据。
③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资格证书。诸如机械制造业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建筑行业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均为企业资质证书。
(2)合作方是自然人
假如合作方是个人, 是否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此情况下能够要求其提供身份证、 具体家庭地址、 联络方法及个人其她情况, 方便于在必需时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和确定。
2、 调查合作方有没有签约资格(主体资格)
(1)对法定代表人审查; (2)对法人工作人员审查; (3)对委托代理人审查: a.是否有授权委托书(载明姓名/名称、 代理事项、 代理权限、 期限、 署名、 盖章); b.是否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签署协议; c.是否以协议当事人名义签署协议。
3、 调查合作方资信能力
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 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事项: 信誉; 能力; 资本; 担保; 条件; 事业连续性。
签署协议前资信调查方法通常包含以下多个:
(1)利用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网站(或其她方法)进行资信信息调查与核实。关键有工商、 税务、 质量检验检疫、 海关、 卫生、 环境保护、 劳动保障、 司法、 协会等部门机构。
(2)利用宣传媒体报道进行资信信息搜集和核实。关键有广播、 电视、 报纸、 杂志、 行业内参、 相关出版物、 户外广告等。
(3)利用企业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信息搜集与核实。关键有多种展示展销活动及相关印刷品介绍等。
(4)与相关服务机构合作进行信息搜集与核实。关键有金融机构、 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担保机构, 以及信息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
(5)与企业正面接触, 直接现场资信调查。
(6)与企业非正面接触, 与该企业临近住家、 地域管理者、 该企业客商户进行侧面调查。
(二)协议各关键条款审查
我们主张, 一切协议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签订协议时, 要努力争取做到用词正确, 表示清楚, 约定明确, 避免产生歧义。对于关键协议条款, 要仔细斟酌。大家可能要说了: 我不是学法律, 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 要求我把协议订得如此完美, 这个标准是不是太高了。我们认为, 只要掌握一定法律知识, 充足结合本身经营特点, 不停地总结经验, 加上认真负责态度, 在座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协议订好。
1、 规格条款
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用户协商时候, 要对各型号产品具体规格做出说明, 同时具体了解用户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案例: 某太阳能设备企业, 为深圳某企业安装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工程。其中空气热泵辅助系统标明“五星牌(美国谷轮压缩机, 不锈钢外壳)”。不过实际使用是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企业产品, 该企业为美国艾默生旗下谷轮企业等投资, 使用美国谷轮商标, 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深圳企业认为应为美国原装货, 不予付款。实际用户也知道如此报价是不可能买到原装货。这就属于约定不明确问题, 被用户抓住不放, 造成催收货款难。
2、 质量标准条款
在质量条款中: (1)要约定质量达标标准; (2)约定质量检验期限。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立刻检验产品质量, 是否符合标准, 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
案例: 天虹企业生产Z型钢, Z型钢能够用A、 B两种标准制造。用户明确指出Z型钢指标必需符合B标准, 并将B标准做为协议附件。可是业务员在协议产品质量标准一栏, 填上了A标准。车间也根据A标准生产了该批货物。用户收货后进行化验, 发觉各项指标不符, 要求天虹企业负担违约责任。
请问: 天虹企业主张A标准是经过双方协商才写入协议, 应按A标准供货。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不应得到支持! 双方当初真实意思就是依附件中约定标准生产, 天虹企业主张不能成立。
3、 包装条款
对于购货方提出特殊包装方法应该引发足够重视。
4、 交付方法条款(送货条款)
假如货物送往当地, 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 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确立标准)假如货物送往外地, 则尽可能不要写明, 而应争取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另外, 协议中应列明收货方经办人姓名。这么做目是预防经办人离开后, 对方不认可收货事实, 给诉讼中举证带来困难。当对方更换新经办人时, 应该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案例: 福建一企业在东莞承包工程, 当事人向该企业在东莞工地送货, 不过协议中没有约定送货地点, 当事人送货单和对方收料单上也都没有注明送货地点。请问纠纷发生后, 当事人应向哪能个法院起诉?
当事人向协议推行地东莞工地所在地法院起诉。不过, 法官从书面材料看不出明确协议推行地。所以, 审查后不予在东莞立案, 要求到该企业所在地福建立案。由此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麻烦和经济上损失。本案例是我所最近接手一宗案件。经我们采取补救方法(建材在东莞市场购置), 本案已经在东莞立案。假如本案中, 双方没有实际推行协议, 即当事人还没有送货, 那么事情处理就会变得愈加地困难。
5、 价金及付款条款
(1)金额大小写应该一致, 且不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岐义; (2)金额中包含税金, 应注明税金负担方法; (3)对货款支付条件应明确, 以降低交易风险; (4)支付方法应该明确; (5)应明确约定付款时间。模棱两可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理由。
案例: 请说出以下表述不足之处: A: 季付(从什么时间开始) B: 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收到货物后几天付款) C: 检验合格后付款(何时才检验合格) D: 结算期限: 月结30天(何时开始, 结算包含否支付)
6、 违约责任条款
假如协议由合作方草拟, 则应该注意审查有没有不平等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违约责任条款, 并大胆提出异议。
7、 争议处理条款
约定诉讼管辖地, 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约定要明确。只有以下五个地方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 ①原告所在地; ②被告所在地; ③协议签署地; ④协议推行地; ⑤标物所在地。
约定管辖常见错误有: (1)表述不清楚, 轻易产生岐义, 如: “假如发生争议, 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 (2)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法院管辖; (3)约定违反了等级管辖要求, 如一般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要求。
案例: 合作双方对诉讼管辖约定作了以下约定: “假如发生争议, 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出现争议, 请问原告应向那个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在原告所在地立案后, 被立案法院移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理由是, 双方对管辖地约定不明。因为原告在签署协议时身份还未明确。
案例: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选择协议推行地符合等级管辖要求法院或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管辖。”约定不明确, 不过能够作为回避对方等级管辖无理要求来使用。
案例八、 某供货商遇见以下问题: 对方不一样意选择供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要求选择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处理, 去掉管辖条款, 改为约定供方所在地为协议推行地。
8、 对于对方提供格式协议应尤其注意: 要应势而变, 不能够不加审查地完全适用其条款。
(三)签署时注意事项
1、 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公章; 或者合作方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签约授权委托书。(加盖分企业章是否有效?加盖部门章是否有效?部门经理签字是否有效?)
2、 加盖公章应清楚可辨。
3、 协议文本经过修改, 应由双方在修改过地方盖章确定。(两份文本都作了一样修改, 也必需盖章确定。因为可能给违约方篡改协议, 混淆事实提供机会)
4、 争取取得合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定金条款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 担保金、 确保金、 订约金、 押金或者订金等, 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 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九、 三江企业和四方企业签署标额为100万元协议, 协议中约定: “三江企业在协议签署同时, 应向四方企业支付定金30万元。”协议签署后三江企业即向四方企业支付了定金30万元, 可是四方企业却没有依约向三江企业供货。请问三江企业已经支付30万元定金应该怎样处理?对于超出百分之二十部分, 能够作为预付款, 能够要求返还。
(五)签署以后
1、 将其复印件交由推行部门存查, 确保依约推行。
2、 立刻归档保管, 以免丢失。
3、 企业应该制订协议管理制度, 对协议进行规范管理。
二、 协议推行过程中风险防范
我方在送货时候, 必需由协议中注明经办人签收货物, 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其她人签收。实践中, 推行过程风险更多是来自对方履约情况。
(一)接收支票时应注意事项
对支票审查。支票付款情况下, 有可能是购货方用别单位支票支付货款。实践中, 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 通常都能够接收。接收支票当初应关键审查以下内容, 避免银行退票带来麻烦和损失: 1、 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 2、 书写是否清楚, 字迹是否潦草; 3、 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4、 大写数字是否正确。请问: “参”和“叁”, 哪一个是数字“3”正确汉字大写?通常银行对于这两个字不会尤其注意, 不过实践中有过所以字书写错误而遭退票案例, 应尽可能避免这种错误); 5、 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楚; 6、 假如是经过背书支票, 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 7、 有没有伪造变造痕迹。
(二)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注意事项
案例十一: A企业给B企业开出了发票, B企业出具了以下收具: “今收到北京A企业发票NO123456号壹份, 金额5万元。B企业。张三。12月31日。”请大家指出这张收据缺点。(遗漏相关信息: 相对应协议; 款项是否已经支付; 企业公章)。
经营过程中假如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 应该让对方出具收条, 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么做, 该张收具就同时含有欠款确定书作用。对于其她收具也应将有利相关信息都包含进去。
(三)出货单(收货单)上签收
很多企业交货后, 送货单常常是由对方业务员或者经理等人员进行签收, 并没有加盖公章, 这就产生卖方是否完全推行交货义务证实问题, 因为是个人签收, 对方假如否认签收人是该企业职员, 而且不予认可企业已经收取了货物, 会使卖方举证产生很大困难, 除非签收人同时是该企业登记法定代表人。避免这个问题最好方法就是每次交货时都由对方加盖公章, 或者每次加盖公章在实际中不可行时, 能够在协议中就事先约定买方指定人员签收即为有效, 卖方交货时就只能直接交由该指定人员签收, 这时对买方也一样有效。假如还有困难, 则应该立刻对帐确定, 必需这么做, 并形成严格纪律!
在买方委托代理人代为提货时, 我们作为卖方应该在协议中约定, 买方提货时应该提交资料(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实等)。
(四)推行风险
1、 刑事诈骗
近些年来, 犯罪分子利用协议进行诈骗案件逐年增多,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给予注视。刑事诈骗预防要求业务人员时刻提防, 切记勿贪小廉价。
案例十二、 甲企业与个体户乙约定, 由甲将货物送往乙指定地点, 货到付款。甲企业派业务员小张押车前往送货。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 乙热情地对小张说: “你们老远赶来, 辛劳了, 一定很饿了吧?我们先去吃晚饭, 回来我们再卸货吧。”小张和乙打过几次交道, 可是仍不太放心。乙见状又说: “车放在院子里没事, 你们把车门锁好, 我们出去时候把院门也锁好。这个院子是我一个好哥们。现在院子里也没有些人, 很安全。”小张和司机此时确实也饿了, 于是随同乙到了饭馆吃饭去了。席间两瓶啤酒下肚后, 乙说要上洗手间, 离席了。小张和司机等了很久没见乙回席。于是小张打乙手机, 乙说碰到了一帮哥们也在此喝酒, 正和哥们在另一个包间喝酒呢, 一会儿就回来。两个半小时过去了, 可是乙却没有回来。小张和司机回到了放车院子。发觉, 车上货物不翼而飞!
2、 信誉欺诈防范
对方先以良好信誉推行前期小额协议, 骗取信任。在推行后期大额协议时拒付货款。
案例十三、 甲企业为建筑企业, 乙企业材料供给商。双方是首次合作, 约定由乙企业为甲企业供给材料, 首批材料协议金额5万元, 第二批材料协议金额是10万元, 甲企业收货后都立刻支付了货款。随即与乙企业签署了50万元供货协议, 并要求乙企业送往其外地分企业。乙企业鉴于前两个协议推行情况, 依约向甲企业送货。可是甲企业收到货物后, 再也没有付款。
尤其注意长久合作对象信誉欺诈: 一直有着很好合作关系, 不过近期出现了拖延付款现象, 并增加了订货量, 此时应引发重视。很可能对方出现严重资金困难、 面临破产等情况。应尽可能到其企业实地考查, 不能仅听其一面之辞。
3、 第三人代为推行和向第三人推行风险防范
第三人代债务人向我方推行情况下, 通常相当于我方多了一个保障, 所以应乐于接收。不过有时候, 债务人会要求将其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转让后其不再负担任何责任。这时候应充足了解该第三人履约能力, 不能草率答应。合作方要求我方向第三人推行时, 应取得债权人书面通知书。
案例十四、 甲企业业务员小李押车送货给乙企业, 路途中, 乙企业经办人打来电话, 称: “我企业一个用户急需这批货, 请你把货直接送到丙企业, 收货员是老张, 请你记下她电话。”于是小李给丙企业打了电话, 丙企业老张声称确有此事。于是小李将货送到了丙企业, 丙企业老张签收了货物。事后甲企业向乙企业索要货款, 可是乙企业却称, 甲企业没有给她们送来过该批货物。并提出要求甲企业负担违约责任。甲企业只好找丙企业认可此事, 可是丙企业早已人去楼空。
4、 碰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情况时, 能够采取中止推行和解除协议方法来保护我方权益。此时必需咨询律师。
三、 追收欠款时要树立良好证据意识
1、 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来处理问题, 这么有利于我方搜集到有利证据
一旦起了冲突和争吵, 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商以和为贵, 以信立)可采取发律师函形式进行催收。律师函也不总是最终通牒性质, 包含联络函等多个形式。
2、 签署还款协议注意事项
在协议中已应该写明对方认可欠款数额; 还款具体时间; 回避双方还有争议其她事项; 约定假如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 则视为全部到期; 约定假如对方不依约付款, 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公章。
3、 经过法律手段来追收(最终, 也是最有力路径)
经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 向对方追收欠款时候, 应该注意以下多个问题。
(1)证据
①要有欠条、 对帐单、 结算书等债权凭证, 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证据。
②假如没有这些直接债权凭证, 就需要协议书、 送货单、 订货单、 入库单等证据, 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假如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③另外, 双方在交易往来中付款凭证, 比如支票等, 也是关键证据, 能够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形成会谈纪要、 往来函等, 可能会对原协议有一定补充或变更, 这些证据都应该注意保留。只要这些证据能够形成一个完整证据链, 也是非常充足证据。假如搜集证据确有困难, 必需时也能够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2)财产情况
①起诉前应该具体了解对方财产情况, 包含房屋、 土地、 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②假如对方有财产, 在起诉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预防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 隐匿或者变卖财产, 方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实施。
③起诉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 当对方有财产时候起诉并进行保全, 所达成效果是最好, 往往能够取得案件主动权。
(3)诉讼时效 (不要躺在权利口袋上睡大觉)
依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要求, 通常情况下, 诉讼时效是两年, 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 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 超出该期限, 就会丧失胜诉权, 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法院支持, 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 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推行义务而中止, 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所以, 对于那些未立刻付款债务人, 应立刻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书(注意公证), 以预防超出诉讼时效期间, 债权得不到保护。
(4)提起诉讼及申请实施
为了便利诉讼, 在签署协议时候, 应该含有管辖权条款, 也就是说能够在协议中约定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不能同时选择法院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法院管辖, 应在协议中直接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既方便诉讼, 也节省诉讼成本。若选择仲裁, 则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如佛山仲裁委员会, 约定不明, 可能会造成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 仲裁实施一局终裁制, 不能上诉, 含有效率高优势, 费用比诉讼要高。
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 裁定, 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必需推行, 一方拒绝推行, 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实施, 申请实施期限为2年。期限从法律文书要求推行期间最终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要求分期推行, 从要求每次推行期间最终一日起计算。所以判决生效后, 要在要求时间内申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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