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协议书
发包方(即甲方):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企业
承包方(即乙方):
乙方承建甲方修建镇宁自治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以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 工程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马厂乡、 扁担山乡乡村公路
第二条承包方法
依据单价形式承包, 工程量按实计算。此单价包含本项目实施完成和缺点修复以及其相关隶属工程。单价一次性包死。本协议单价、 价为人民币: ¥: 元, 作为计算各类费用依据, 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定于 年 月 日交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以上级质量判定为标准, 必需达成合格或以上等级。如乙方质量达不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必需无条件进行返工或缺点修复, 直到工程合格为止, 由此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并负担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 结算: 乙方在完成本协议全部工程并经质量判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后, 甲方付清实际计算总工程款 %给乙方, 留下 %作为保留金。待缺点责任期满并完成缺点修复时一次付清。同时, 甲方应立刻退还给乙方履约确保金。
2、 工程质量确保金 元, 协议履约确保金 元。
第六条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在工程开工后, 做好政策处理工程。为乙方按时进驻工地和顺利开工发明条件;
(2)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3)帮助处理施工工程中图纸、 技术等相关问题。
(4)在工程完工后, 立刻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络, 做好工程交验工作;
(5)负责按双方约定属甲方责任其她事项。
2、 乙方职责:
(1)负责本协议范围全部工程实施、 完成及维护和缺点修复;
(2)在施工工程中, 应做好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施工统计和质量确保资料工作;
(3)应主动帮助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工作, 为她们提供便利, 并无条件地接收上级质监部门监督;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应立刻、 真实、 完整地提供影像资料给甲方;
(5)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如不按项目部要求野蛮施工造成一切损失(材料、 人工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6)施工中所用机械设备及辅材由乙方自购、 但必需为合格产品, 如材料不合格造成损失自行负担。
(6)负责按双方约定属乙方责任和其她事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私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应支付乙方协议总价5%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引发乙方损失。
2、 乙方违约: 除没收履约确保金外, 乙方还要赔偿由此引发给甲方造成损失。
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甲方如发觉乙方确实在工程进度、 质量等到方面严重达不到协议要求要求,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并作乙方违约处理。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除工程质量方面由上级质监部门仲裁外,其它可自行选择调解、 仲裁、 起诉方法处理。
第九条安全生产保障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和人身保险工作, 并负担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甲方帮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作, 正常性地到施工现场检验督促, 发觉隐患立刻提出, 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第十条附则
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缺点责任期满并双方结清一切款项后自行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法宝代表人(签字) 法宝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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