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推介成交奖励政策方案
(全民营销试行)
一、 用户推介奖励说明
用户推介奖励即由推荐用户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带客(亲朋好友等)推介购置XXXX项目推售产品(住宅/商铺), 在开盘成交后即可取得对应现金奖励; 经过奖励政策一则感谢当事人对项目支持与关注, 二则激励当事人或更多人参与活动中; 经过当事人一对一推介、 发掘、 带客等一系列行径, 将更正确寻求意向用户, 并以此推进项目货量去化以及降低企业对营销推广费用成本投入;
对用户推介奖励制度上, 经过阶梯(等级制)进行划分, 根据当事人带客成交金额进行累计计算, 完成不相同级奖励对应佣金, 以此来刺激当事人对用户推介主动性及活动延续性;
二、 活动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开盘为止(开盘后具体视情况而定)
三、 参与此次活感人员范围
第一阶段: 项目认筹用户、 企业职员(已经有销售提佣人员除外)、 合作企业;
第二阶段: 全民参与(不限年纪、 行业)
注: 提议前期可按第一阶段实施
四、 用户推介奖励具体方案
1、 当事人亲自带用户至现场售楼部(或电话提前通知对接置业顾问), 由现场工作人员确定用户有没有来电来访, 如该用户之前已经登记且为有效用户, 则视为无效用户(并由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反之, 如该用户之前未登记或该用户之前已经登记但已属于无效用户(无效用户具体视销售部门对用户属性界定要求实施), 则属于有效用户。
2、 推介有效用户当事人可指定由哪位置业顾问负责用户接待, 若当事人表示不指定置业顾问接待, 则由销售经理根据接待轮岗进行分发用户。
3、 当事人推介用户到访项目售楼部后, 接待置业顾问须将打印好《推介用户登记确定单》(一式两联)进行签字确定并留存, 作为推介用户确定证实。
4、 对当事人奖励条件实施, 贷款用户必需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付完首付款后且贷款资料在银行审核经过后, 当事人方可享受对应奖励(成功签约、 首付款、 资料过审期间可领取50%佣金奖励, 剩下佣金部分待全款到账后领取); 一次性付款用户必需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而且付清全款后, 当事人即可享受对应奖励, 奖励发放时间以含有奖励发放条件后3-5个工作日内进行奖励发放, 该笔奖励费用支付时, 按国家税率标准要求, 扣取对应所得税。
5、 当事人带客成交奖励, 可根据当事人要求(含有发放条件)领取费用, 亦可累计成交金额, 取得对应等级佣金奖励实施;
6、 不一样当事人推介两组不一样用户但为同一用户, 并只购置一套房源时, 以当事人登记时间在前一方作为有效推介确定。若被认定无效当事人一方对用户成交能起到更有力(决定性)作用, 能够继续由此当事人连续跟进, 后期成交根据4: 6百分比进行佣金奖励分配(有效当事人奖励百分比为40%);
五、 推介用户步骤
带客至项目售楼部——系统查询用户是否首次登记——确定用户有效——现场置业顾问接待, 填写用户确定单——该用户成交、 签约确定资格——佣金奖励领取或累计(持确定单及身份证领取)
六、 用户推介奖励标准
> 当事人带客成交奖励根据用户成交金额2‰提取佣金奖励;
> 带客成交奖励累计制度
序号
带客累计成交金额(元)
奖励标准(成交金额)
备注
1
≤1000万
2‰
结佣标准根据四舍五入计算
2
1000万以上≤2500万
2.5‰
3
2500万以上≤5000万
4‰
4
5000万以上
5.5‰
附件一:
推介用户确定单
日期:
置业顾问
认筹编号
联络方法
推介人姓名
认筹编号
联络方法
销售经理确定
领导签字:
注意事项:
1、 不一样当事人推介两组不一样用户但为同一用户, 并只购置一套房源时, 以当事人登记时间在前一方作为有效推介确定。若被认定无效当事人一方对用户成交能起到更有力(决定性)作用, 能够继续由此当事人连续跟进, 后期成交根据4: 6百分比进行佣金奖励分配(有效当事人奖励百分比为40%);
2、 推介成交可累计计算, 根据成交金额进行等级划分并获取对应奖励佣金;
3、 如用户退房, 企业有权追回相关奖励金额;
4、 如用户调整房源则对应奖励金额根据其成交金额进行调整;
5、 全部奖金均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依法纳税, 有企业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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