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管理检验考评措施
1 专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瓮福集团子企业协议管理指导》要求,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措施。
1.2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签署各类协议, 包含协议正本及隶属协议、 变更协议、 结算协议、 解除协议、 仲裁协议、 纠纷处理协议、 协议终止协议等, 控股子企业可参考实施。
1.3 企业与职员签署劳动协议不适用本措施。
1.4 协议管理检验考评由综合部负责。
2 检验关键内容
2.1 是否建立并不停完善协议台账, 适应企业管理需要。
2.2 协议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 是否不定时更新、 归档和建立台账。
2.3 是否对全部协议指定经办人员负责, 实施情况全方面跟踪。
2.4 协议比价材料是否全方面、 完整和真实, 是否建立询价统计台账。
2.5 购销协议所包含金额超出协议对方注册资本金50%,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2.6 与营业期限立即届满企业签署协议, 且协议推行期限可能超出该企业营业期限,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2.7 与关键资产、 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2.8 是否与违约统计较多、 行业内声誉较差供给商或用户签署购销协议。
2.9 是否与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或者是否与关键经营实体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2.10 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协议情况。
2.11 是否严格实施《协议审核管理措施》要求。
2.12 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 范围、 时间对外签署协议情况。
2.13 是否建立协议专用章管理台账。
2.14 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是否签署书面协议, 是否根据协议推行相关条款。
2.15 是否根据瓮福集团要求每个月5日前上报协议台账及协议副本。
2.16 发生协议纠纷时是否根据要求3个工作日内立刻全方面向综合部书面立案。
2.17 当收到发生协议纠纷情况后, 综合部是否根据要求3个工作日内立刻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立案。
2.18 是否未经协议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署协议), 将协议价款支付给协议对方单位承接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2.19 协议款项是否根据协议约定结算方法进行支付。
2.20 协议约定扣款条件成立是否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2.21 工程协议结算有完工验收汇报, 采购协议结算是否有产品验收单、 质检汇报。
2.22 施工、 技改等协议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 垃圾处理费等事宜。
2.23 是否严格根据要求移交协议档案资料。
2.24 协议承接单位是否根据要求每年对协议推行情况进行清理、 整理、 总结和评定。对协议签署审核完整率、 实际推行率、 变更率、 协议解除协议率、 其她形式解除协议率、 协议撤销率、 协议违约率、 协议争议处理率等进行统计分析, 并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 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合部。
2.25 综合部是否根据要求每年对全企业协议推行情况进行清理、 整理、 总结和评定。对协议签署审核完整率、 实际推行率、 变更率、 协议解除协议率、 其她形式解除协议率、 协议撤销率、 协议违约率、 协议争议处理率等进行统计分析, 并于12月31日前将统计、 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瓮福集团内控部。
3 综合部采取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方法检验考评协议管理情况, 各单位须主动配合和支持。
4 考评与奖惩
4.1 综合部每季度和年底集中开展协议相关要求实施情况检验考评。
4.2 检验考评结果从绩效考评中兑现。
4.3 对协议管理规范、 协议管理相关要求实施到位, 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毁单位和个人, 每年度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4.4 对未按要求落实以下工作, 给予对应处罚。
4.4.1 对未严格落实2.1、 2.2、 2.3、 2.4 、 2.11、 2.12、 2.13、 2.14条款, 对责任单位根据每笔协议50元进行处罚。
4.4.2 对未严格落实2.15 、 2.16、 2.17、 2.22条款, 对承接单位根据每笔协议100元进行处罚。
4.4.3 对未严格落实2.18、 2.19、 2.20、 2.21条款, 根据每笔协议200元对计财部进行处罚。
4.4.4 对未严格落实2.6、 2.7、 2.8、 2.9、 2.10条款, 根据每笔协议500元对承接单位进行处罚。
4.4.5 对未严格落实2.19条款, 根据企业《企业档案归档与保管期限管理措施》和《档案统计、 判定及销毁管理措施》要求进行处罚。
4.4.6 对未严格落实2.24和2.25条款, 对责任单位根据1000元进行处罚。
5 附则
5.1 本措施有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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