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管理检验考评措施
1 专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瓮福集团子企业协议管理指导》要求,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措施。
1.2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签署各类协议, 包含协议正本及隶属协议、 变更协议、 结算协议、 解除协议、 仲裁协议、 纠纷处理协议、 协议终止协议等, 控股子企业可参考实施。
1.3 企业与职员签署劳动协议不适用本措施。
1.4 协议管理检验考评由综合部负责。
2 检验关键内容
2.1 是否建立并不停完善协议台账, 适应企业管理需要。
2.2 协议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 是否不
2、定时更新、 归档和建立台账。
2.3 是否对全部协议指定经办人员负责, 实施情况全方面跟踪。
2.4 协议比价材料是否全方面、 完整和真实, 是否建立询价统计台账。
2.5 购销协议所包含金额超出协议对方注册资本金50%,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2.6 与营业期限立即届满企业签署协议, 且协议推行期限可能超出该企业营业期限,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2.7 与关键资产、 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同意。
2.8 是否与违约统计较多、 行业内声誉较差供给商或用户签署购销协议。
2.9 是否与进
3、入破产程序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或者是否与关键经营实体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签署业务协议。
2.10 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协议情况。
2.11 是否严格实施《协议审核管理措施》要求。
2.12 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 范围、 时间对外签署协议情况。
2.13 是否建立协议专用章管理台账。
2.14 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是否签署书面协议, 是否根据协议推行相关条款。
2.15 是否根据瓮福集团要求每个月5日前上报协议台账及协议副本。
2.16 发生协议纠纷时是否根据要求3个工作日内立刻全方面向综合部书面立案。
2.17 当收到发生协议纠纷情况后, 综合部是否根据要
4、求3个工作日内立刻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立案。
2.18 是否未经协议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署协议), 将协议价款支付给协议对方单位承接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2.19 协议款项是否根据协议约定结算方法进行支付。
2.20 协议约定扣款条件成立是否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2.21 工程协议结算有完工验收汇报, 采购协议结算是否有产品验收单、 质检汇报。
2.22 施工、 技改等协议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 垃圾处理费等事宜。
2.23 是否严格根据要求移交协议档案资料。
2.24 协议承接单位是否根据要求每年对协议推行情况进行清理、 整理、 总结和评定。对协议签署审核完
5、整率、 实际推行率、 变更率、 协议解除协议率、 其她形式解除协议率、 协议撤销率、 协议违约率、 协议争议处理率等进行统计分析, 并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 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合部。
2.25 综合部是否根据要求每年对全企业协议推行情况进行清理、 整理、 总结和评定。对协议签署审核完整率、 实际推行率、 变更率、 协议解除协议率、 其她形式解除协议率、 协议撤销率、 协议违约率、 协议争议处理率等进行统计分析, 并于12月31日前将统计、 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瓮福集团内控部。
3 综合部采取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方法检验考评协议管理情况, 各单位须主动配合和支持。
4 考评与奖惩
4.
6、1 综合部每季度和年底集中开展协议相关要求实施情况检验考评。
4.2 检验考评结果从绩效考评中兑现。
4.3 对协议管理规范、 协议管理相关要求实施到位, 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毁单位和个人, 每年度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4.4 对未按要求落实以下工作, 给予对应处罚。
4.4.1 对未严格落实2.1、 2.2、 2.3、 2.4 、 2.11、 2.12、 2.13、 2.14条款, 对责任单位根据每笔协议50元进行处罚。
4.4.2 对未严格落实2.15 、 2.16、 2.17、 2.22条款, 对承接单位根据每笔协议100元进行处罚。
4.4.3 对未严格落实2.18、 2.19、 2.20、 2.21条款, 根据每笔协议200元对计财部进行处罚。
4.4.4 对未严格落实2.6、 2.7、 2.8、 2.9、 2.10条款, 根据每笔协议500元对承接单位进行处罚。
4.4.5 对未严格落实2.19条款, 根据企业《企业档案归档与保管期限管理措施》和《档案统计、 判定及销毁管理措施》要求进行处罚。
4.4.6 对未严格落实2.24和2.25条款, 对责任单位根据1000元进行处罚。
5 附则
5.1 本措施有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